这次国产品牌打败了国际名牌,但是我们却骄傲不起来......

2016年05月06日 发现新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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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Vicky


当中国的“民营医院”成为骗子的摇钱树,请不要太奇怪!


因为中国山寨的力量早已势不可挡.......


“魏则西”事件让国人深切品尝到了长期隐忍“山寨品牌”所带来的痛。而这种痛,绝不仅仅只在医疗领域发生。



4月24日,全球知名的运动品牌New Balance被中国广州中级法院开下了9800万人民币的天价罚单,原因是——侵犯了广州人周先生注册的商标“新百伦”。


这会不会又是一例“李逵”输给“李鬼”的经典案例呢?




“新百伦”对大家而言或许是个陌生的牌子,但大家对美国自1906年就成立的New Balance(后文简称“NB”)品牌还是耳熟能详的吧?


110年的好口碑,让New Balance荣获了小布什、奥巴马、乔布斯、比尔盖茨等政要和商界精英的青睐,并被冠以“总统慢跑鞋”、“慢跑鞋之王”的美誉。


毋庸置疑的是,无论在美国人民,还是世界人民心中,都是一个深入人心的大品牌。




然而这个国际名牌却在中国输掉了品牌商誉的重要一战。


来自广州的鞋业商人周先生声称,自己于2008年1月就获准注册了“新百伦(New Barlun)”的商标,于2013年一纸诉状递给广州中院,怒告NB公司侵权。



方引发“真假”之辨


庭审中,被告方New Balance奋力为自己辩护:


“新百伦”只用作商品名称的中文翻译,属于善意使用。

使用“新百伦”销售商品时间远远早于原告,知名度远高于广州“新百伦”,且没有使消费者产生任何混淆。


但是原告和广州中审法院可不这么认为:


New Balance公司是在明知“百伦”及“新百伦”商标的注册情况下,仍选择使用“新百伦”来标识及宣传其产品的,故而不能认定属于“善意使用”......

NEW BALANCE的中文意译为“新平衡”,主张“新百伦"是产品翻译名称不成立......


经历3年漫长庭审论战,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赔偿要求——9800万人民币,据说是New Balance中国在侵权期间获利总额的二分之一




新闻一出,国内外媒体表现出了截然相反的观点。


国内媒体普遍引用了广州中院副院长余明永对此案的点评:


我们想给洋品牌们提个醒:公平竞争,请先敲敲知识产权的门。


更援引国内"法学专家"的话:


本案更重大的意义在于提醒国内企业,要慎防国外企业巧立名目搞混淆,导致知名企业经营多年的品牌价值窃取。要慎防国外企业破坏中国公平竞争的市场建设。


国外媒体纷纷坐不住了!


美国海淘网打出大标题:


山寨纽巴伦(New Barlun)抄袭美国新百伦(New Balance), 反指New Balance侵权,真是恶人先告状


某台湾网站更贴出了带有“新百伦”商标的山寨产品图片——右图运动鞋在商标、用色和造型设计方面,明显抄袭了左边New Balance正品!




知乎的论战也甚嚣尘上:


俊杰(专注IT/ICT的知识产权,律师)评论说:只能说,太多国外公司在进入中国市场的时候太肆无忌惮了。国内多少品牌的英文商标也已经被抢注。

张JAY评论说:New Balance公司生产的产品,如果被其他公司,在财务、销售单据上标识为新百伦产品,不加R标识,这就是对商号名的一般使用。与此相似,某月饼票上也可以印制“花好圆月”这4个字,本意是想图吉利,或者区别标示月饼型号,即使“花好月圆”这4个字已经提前被某公司注册了也并非侵权。


中国网友Fan Zhang调侃说:等猪长大了再宰,这个新百伦也是挺有想法的。



NB
哭诉: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其实,这已经不是NB第一次在中国市场受到伤害了。


上世纪90年代,NB以“纽巴伦”作为品牌名进入市场。然而,与NB合作的广东阳江代理商抢注了“纽巴伦”的中文商标,并私自扩大产量,降价销售,这种行为给NB的品牌形象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不得不选择暂时退出中国市场。




2003年NB调整策略,决定重返中国,并从2009年开始采取“准直营”模式运作中国业务。


在此过程中,他们放弃了原来“纽巴伦”的名称,注册成立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并使用了“新百伦”的中文名进行宣传和营销。


这时候,他们发现,中国市场上和他们同时竞争的绝不仅仅是“纽巴伦”,还有很多很多...


例如广州的“新百伦领跑"牌——


还有被网友戏称为“新爆炸”的“New Boom”——New Balance起源于美国波士顿,而此New Boom起源于“美国科罗拉多州”。


这个品牌显然花了“很多功夫”美化了自己在“百度搜索”上的品牌形象。下面是用百度搜索“New Boom”得出的头四条结果:



绝对不是第一次


当国际大牌遇到中国山寨,多少次惨痛的经历历历在目!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驳回了苹果公司想要独占“IPHONE”商标的诉求,来自北京的一家公司获得了这个商标在包括“手机保护套”在内的皮革产品上的使用权。在发稿前,苹果发布申明,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早前闻名世界的NBA举行迈克尔乔丹因为自己名下Air Jordan品牌被中国的乔丹体育抄袭而提出控告,甚至千里迢迢打飞的到北京打官司。


只可惜,乔丹依旧是碰了一鼻子灰,落得败诉的下场,让国内外媒体舆论沸腾了好一阵子。




香港服饰品牌G2000在中国也有相同的遭遇,2008年,法院判定他们是抄袭中国商人“2000”的专用权,不仅需要赔偿山寨商家2千万人民币,更被禁止继续在中国实用G2000为商标。




还有那个耳熟能详的阿迪王,看看和阿迪达斯是不是就像亲兄弟?



还有催人泪下的“耐克王”,让人惊觉中国人造假的脚步势不可挡:




最近,福建“延飞龙体育”的一场新品发布会刷爆了网络,咋一看以为近年来蹿红的国际著名运动品牌Under Armour(安德玛),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名为“Uncle Martian(安可玛汀)”的品牌!


连商标的字样设计、颜色等细节都“非常有诚意”的抄袭......




在食品领域,新西兰著名奶粉品牌Karicare(可瑞康)也曾遭遇到中国山寨事件——来自黑龙江的“可尼可”,其商标、品名、包装与Karicare惊人相似,并公开在淘宝聚划算做团购。






过去10年,以攫取病人“最大利润”为宗旨的民营医院遍地开花。


同一时间,莆田人一边高唱着“让全世界都穿得起名牌“的山寨主题曲,一边生产出了世界上一半的假鞋。


消费领域山寨品牌满天飞的同时,“享受盗版”竟然也成为中国青年精神生活的“独特优势”。


从消费品、文化产品,甚至到医疗服务等几乎所有领域,“假”已经取代了“真”,如何识别假货成为了中国人居家旅行的必备技能。


但是,也有一种观点认为,这是我们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为了进行原始积累所必然带来的“原罪”。所谓“一个国际品牌倒下去,千万个山寨品牌站起来”!


但是,当傍上国际大牌的山寨商人赚得盆满钵满,“中国创造”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实现?


在这个初级阶段,我们每个人又会经受怎样的苦痛?



反正发现君一点也骄傲不起来...



百度or谷歌?聪明or善良?哈佛学子这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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