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又来新政:以后一个人还不能去加拿大?

2016年05月14日 启德加拿大


昨天晚上加拿大使馆突然爆出一条微博“如果你的未成年子女未与父母同行或只与父/母一方共同前往加拿大,则必须提供来自未随行父/母授权其访加的同意函。此函需要公证,并包含旅行日期及未随行父/母的联系方式。此函必须与签证申请一并递交,并在赴加旅行时携带。

 


此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众多家长的关注,尤其是即将去加拿大参加夏令营的小伙伴。小启第一反应,自上周加拿大爆出高中生留学新政以后再出一条新政?(加拿大上周的新签证在这儿:启德独家解读:2016加拿大高中留学政策重大调整,这些麻烦你都可以省去

 

启德加拿大教育专家第一时间浏览了加拿大移民局网站,发现网站信息和以前并没有什么变化,依然只是需要提供父/母的同意函,并未要求公证。我们也在今天咨询了加拿大签证中心的工作人员,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暂未收到使馆对此信息的正式通知。但是很可能在不久以后这将成为事实哦!如果有最新消息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通知大家的。


(以下为使馆网站截图)

 


既然未成年人的父母同意函这么被使馆重视,那么小启就来介绍一下同意函怎么写?

 

很多学生和家长都会担心这个同意函应该怎么写,写不好会不会影响签证呢?下面小启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吧。对于18岁以下独自入境的学生,家长在写同意函时,要记住这几大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为什么以及不能同行的家长的联系方式。


时间:入境时间、学习时间

地点:学生从哪来、到哪去

人物:学生

事件:赴加拿大入境

为什么:单独或只有父母一人赴加入境的原因

不能同行的家长联系方式:尽量写全面,比如: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手机、电话、工作单位电话、email等等等等,越全面越好。

 

其实,使馆需要这个同意函只是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防止未成年人被父母一方或者他人随意带出境而遭到伤害。对此文件我们不必过分担心,何况我们还有启德专业的顾问老师来指导大家呢!

 

未成年人入境加拿大除了要按照加拿大使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外,也不要忘记带着“启德低龄留学全程无忧服务”哦!从学生落地的那刻起,我们会为学生提供八大服务,绝对让家长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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