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花2000美金,只用1年读完麻省理工4年的本科。。。

2016年10月07日 美国留学那点事


文/硅谷密探

微信号:SVS-007


来自加拿大的斯科特·扬在家用了12个月,通过互联网完成了四年麻省理工大学33门的计算机课程,节省了150万的大学学费。



(MIT 麻省理工大学,美国理工科神校)


在18岁的时候,斯科特·扬就创建了自己的第一个学习型博客。如今已是知识型网红的他,除了一年完成33门MIT计算机课程外,他还花了一年时间去了4个国家,学习了4门外语,还用30天来挑战学习肖像画。他写的一本书《如何高效学习》已被翻译成中文正在中国热销。


(斯科特·扬)


斯科特·扬(Scott Young),1988年出生在加拿大,从高中开始放学后就几乎不学习,尽管如此,他还是以全班第2名的成绩毕业。读大学时,他每天学习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但他的平均成绩总保持在A以上。从加拿大马尼托巴大学商科毕业后,他又以超凡的速度学习了麻省理工计算机课程,并登上TEDx的演讲台,向全世界宣讲自己的学习经验。



10年时间,1000多篇优质内容


18岁的斯科特·扬非常的痴迷于研究人的能力发展,在2006年他用WordPress创建第一个个人博客,他想向大家分享自己所看到,试验过的,关于自我能力提升有用的文章,并能影响到读者们的生活。


那个年代的博客就像如今微信公众号一样,要想让博客能吸引到足够多的读者,内容一定是核心。斯科特在他创立博客的那一刻就知道,博客的界面可以慢慢美化,但优质内容一定是最重要的。


(10年前的读者感谢评论)


在他推出几篇优质博文后,陆陆续续收到了许多读者的好评与关注。依靠读者的口碑效应,10年时间,1000多篇博文,让他成为了一位知名的学习型博主。


用10天完成普通大学生得花4个月的课程


而让他真正名声大噪并让全世界所熟知的是他的一个个人学习实验,用12个月完成了MIT四年计算机的33门课程,平均每10天完成普通大学生要花4个月才能修完的一门课程。


(计算机专业所有的书<=2000美金)


那时从商学院已经毕业了一年的斯科特一直感叹着计算机改变人类生活的力量,同时他也对代码背后的算法充满着好奇心。他很想重新学习计算机相关的知识,但又不想花费四年的时间和学费。


正好他遇到了麻省理工学院的网络公开课,在2011年10月,他在他的博客上宣布自己将进行为期12个月的MIT课程挑战,那时的他并没有百分百的信心能完成这个任务。他用每周每天10小时的时间来学习,每个周六花一天的时间休息来平衡生活,用每个周日的时间来工作维持开销。


(MIT计算机课程)


他认为大学就像一个米其林餐厅,你支付的费用不只包含了食物,还有环境和服务。当你对某一个知识极度饥渴的时候,你并不一定要花额外的费用再去学校,再花额外的时间去选课社交,而可以用一种单刀直入的办法马上解决自己的好奇心。他通过网络课程,花了低于2000美金在相关的书籍材料上,在2012年9月宣布完成了所有的33门课程,而这期间他只用了短短的12个月。



(斯科特在Youtube上讲述如何自学)


之后,有科技大公司直接提供面试机会给斯科特,但他并不是为了当一个大公司的码农,而是为了来证明每个人可以很快速的学习计算机的知识,以及用学到的东西做一些其它有趣的事情。 有人曾问过斯科特·扬是不是喜欢学习,而他答到他只是想通过学习,成为一个更聪明的人。


(在TEDX演讲)


斯科特的举动并不是鼓励我们不用再去大学学习,而是想通过他的自我教育行为来让个人重新思考学习的效率,能让大学的规则制定者思考每一个课程应该如何配置更合理的时间和课程的价钱。


一年去四个国家,学会四门语言


在实验完成后,他登上TEDx的演讲台向全世界宣讲自己的学习经验后,他又开始了自己的另外一个实验----用一年时间,不讲英文,去四个国家,学习四门不同的语言。分别是西班牙的西班牙语,巴西的葡萄牙语,中国的普通话和韩国的韩语。


(实验的四个国家)


但并不意味着斯科特的四门语言都很优秀,在这四门语言中,他觉得自己最擅长的是西班牙语,而最不擅长的并不是中文,而是韩语。


(分别去了上海,昆明,台北的斯科特·扬)


刚开始学中文的时候,斯科特即使知道自己说错了也一直不断地练习,就跟我们一直认为学语言的核心思路一样,就是不断地说,量变产生质变,学习语言对他来说也并非有什么捷径可言。


对他来说,学习一门语言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和人交流。他的学习方法是通过Skype在家和中文老师交流 ,再出门去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人聊天,即使当时很多人都在笑他们说中文的口音。在熬过一开始说中文带有口音和卡带的短暂痛苦后,迎来的是他对中国汉字和文化的收获。


(尝试皮蛋)


他痴迷于汉字和汉字之间存在着的各种各样的关系,也认识到学习拼音并不能了解汉字背后的博大精深。对于中国文化保守的观点,斯科特非常不赞同,他认为西方人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没有很好地用中文去和中国人沟通,没有理解和融入到中国人区分于西方人独特的交友和生活方式。


(他表示“中国人都是大吃货”)


而学习每一门语言,他都只用了3个月的时间。在四国旅行结束后,他也向大家总结了一套每个人都能学习任何语言的方法论:


1.找到一个会你要学习这门语言的人


2.和这个人约定不能使用自己的母语


3.开始和这个人不断交流


(这不就是马云爸爸当年学习英语的方法论嘛?)


然而斯科特认为最宝贵的并非是他懂得如何快速地掌握一门语言,而是他在不同国家的经历和学习语言后对这个国家文化的理解。就像马云当年在美国遇到互联网)


一个月时间内挑战自画像


“用不同的项目来挑战自己”从来就没有在斯科特这里停止过,挑战完四国语言后的他又花了每周5天,每天5个小时,坚持一个月,总计100个小时的情况下学习自画像,30天后得到了他想要的结果。


(斯科特·扬的30天前后肖像画对比)


挑战背后的学习方法论

其实无论是挑战12个月的MIT计算机课程,一年四门外语还是30天的肖像画,10年来,斯科特·扬其实一直都在做一件事情:给自己设定目标,用自己来做实验,并坚持完成,然后将其中的经历和思想与人分享。


而用他的话来说,他的自我教育挑战背后都在用着同一种思路:


在确定一个要通过学习完成的目标后,将这个目标不断得划分成每一个小目标,在完成每一个小目标的途中不断总结,持续获得有效的即时反馈,形成一个 “学习-反馈-改进” 的循环。如果在这个小目标上遇到困难,就去学习新的一个小目标的内容,反过来再去想尽各种办法去解决之前遇到的困难,直到完成目标。


(马斯洛人类需求五层次理论。当我们还在追求基本的物质需求时,斯科特已经站在了金字塔顶端)


思路看似简单,但想真正掌握,并能应用到实际生活中看到效果实属不易。很多人都缺少这样的耐心和自制力,以及对自我的要求。当我们还在生存、安全、感情、尊重的需求上挣扎时,斯科特已经在自我潜力发掘需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呵呵,我要做一辈子学霸)


学会如何学习,更好地做一个快速终身学习实践者,不妨来看看斯科特的TED英文演讲:





倡导理性阅读,离美帝更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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