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丽君:台上是个巨星,台下是个苦命人

2016年09月27日 生命真谛



来源 | 《戏梦纽约》

作者 | 周龙章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八十年代、九十年代,一直到二十一世纪,华人世界喜欢听歌的或不喜欢听歌的,都不可能没听过邓丽君的名字,她真是个巨星中的巨星。无可否认,邓丽君本身真是个好女孩子。她善良、温柔,不多话不多事,很安静,有委屈也不会向人说,规规矩矩地做人,认认真真地演唱。我因为跟她有一点小小的缘分,所以跟她有些交往。她本身是个很低调、很安静的人,然而,她在台上与台下的表现可说完全是两回事。


我跟她结缘是在八十年代。那时候世界公益金一百年,他们要办一个百年庆祝活动,请我做艺术总监,我们找到了邓丽君。那个时候,她已经是半退出舞台了,也不太做公开的演出,大部分的时间她都住在法国或是日本。因为太出名了,不敢跟华人来往,因为到东到西每个人都盯着她。她每次来纽约,除非另有公事,不然就会来找我;而我去香港,只要她在,我也会去找她。那时候她在日本真的是红,有次她跟我说,太累了,希望以后只做个recording artist,意思是她将减少在舞台上的演出。所以,我帮她安排的第一个华人进纽约无线电城演出,是她生平最后的战役。我在香港和邓丽君签的无线电城演出合约,当天有一两百家媒体做见证。可惜的是约也签了,中西百人大乐队也请了,无线电城的场地也订了,订金也付了,最后她走了,观众的眼福、她的心愿、我们主办方的努力,最后都付之东流,多可惜呀!




邓丽君真是个好孩子,也是个苦命人。


年纪很轻的时候,不到十一二岁,因为家庭环境的关系,就出来唱歌。那时候的训练没有这么好,她唱的也不是很滋润。长大了以后,愈练愈成熟,愈来愈好,她红了,开始被人利用,也有一些男人盯着她,她也默默地承受,因为她自己根本不需要这一套。她不是个爱慕虚荣的人,吃一碗排骨面、一客小笼包,只要同桌的对象好,她就很开心了。我记得有一次她请我们到香港仔吃海鲜,我们无忧无虑地玩得很开心,她却吃得很简单,在小船上,她吃点稀饭。还有,我们点什么她就吃什么,很不挑嘴。


现在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不过喜欢她的人不妨想一想,邓丽君生前是否过着很刻苦的日子?她从来没有给自己买过名牌的包包,她也穿名牌的衣服,但都是厂商赞助的。除非是她特别喜欢的设计,她自己是不会去追求名牌的。再说以当年小邓的架势和地位,又有哪一家名牌能越过她的名气呢?她不需要这些,舞台的衣服都是她自己或是专人设计的。再说当年中国也还没“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那时候也不是很流行Armani、Gucci、Prada、Chanel。她穿的衣服就是以好看、舒服、实用为原则,其实她穿什么都好看。




邓丽君很奇怪,在台下,她人不高,小小的一个人,可是在台上,她一穿上高跟鞋,穿上礼服,就变成一个巨星,变成一个高不可攀的人。


邓丽君生前唯一的糗事发生在一九七八年。当年她因为台湾护照在国际上行走实在太不方便,一个不小心听从了一个不好的意见,弄了一张印尼假护照。她的假护照,从中国香港转台湾飞日本,本来没想拿出来用的,刚好台湾护照过期了,就暂时想顶一顶过关再说,却被发现用印尼假护照,因而在日本被关了七天,不过不是牢房,只是女拘留所。在拘留中,她还为其他的人唱了《千言万语》,保出来后用中南美洲贝里斯的护照飞法国,并开始在法国、日本两地轮流居住。


当时台湾对她是不够好的,舆论也不是很好。那段日子,一沉百踩,基本上邓丽君的名字在台湾是慢慢往下走了,谁知道突然之间小邓在祖国大陆大红特红起来,白天听老邓,晚上听小邓,家家户户每天晚上都是《小城故事多》《甜蜜蜜》,那还了得?台湾的军政要人、各种媒体又把邓丽君送回神台。唉!人呀人!就是这样神仙、老虎、狗。小邓那时真是点滴在心头,命呀命!




谈邓丽君,还不能不提到Angela Mak(麦灵芝)。一年又一年,我看到她们在一起,前后有十二年之久。麦灵芝本身长得不难看,不过,她看起来整个外型像个菲律宾的粗犷男人,根本不像女孩子。麦是个强势的女人,对邓非常好,也非常保护她。我去香港时,不论是去香港仔吃海鲜小粥,还是在五星级的四季大餐厅,只要是邓请客,Angela都在那里打理一切,包括付钱。麦本身也是一个很有来头的人,很有艺术修养的一个才女,人也很深沉低调。她是邵氏公司《连体》这部电影的导演,这部电影的主角是陈玉莲。


邓丽君和麦灵芝在香港赤柱有一栋好大的房子,两人在那里一起住了十二年。我跟麦不是太有缘分,因为我每次碰到邓,总是跟她胡来乱闹,而麦总是在旁边不大开心。有一次,邓丽君和我们在饭桌上聊得愉快,大笑起来,麦就拿着筷子朝她点一点。


邓丽君也交过几个男朋友,也许都让她灰心和失望。唯一的一次订婚是在一九八一年,她与香格里拉集团老板郭鹤年的儿子郭孔丞订婚。香港的豪门是很烦人的,自以为是的,规矩又多,后因郭家老祖母要求她退出演艺圈,也要她断绝和圈内好友的来往,让她无法承受压力而退婚。台湾当局,因为邓丽君在大陆受到疯狂热爱的关系,对小邓是特别礼遇。基本上小邓爱台湾,但对台湾不能不说是有某种程度上的失望。还有一点,就是邓丽君看不惯台湾或香港电影圈那种虚无缥缈、钩心斗角,然后暗器伤人、不择手段往上爬的作风。这让她觉得无聊及可笑。因此,一九九零年后邓基本上定居法国,每隔三两个月也飞日本录录音出张CD,直到她准备在纽约无线电城做正式告退演出,但却在第二年死在泰国。




像邓丽君这么红,亿万的人都崇拜她,爱护她,要听她的歌。结果呢?结果她在泰国的清迈,在一家旅馆里,叫天不应,叫地无门,一个人死掉了。这对人生来说是不是个天大的玩笑?


还有些可怕的事情,一个人要是往生了,我们对他应该要有基本的尊敬和重视。可是邓丽君在清迈过世了,记者知道她已经走了,赶到现场的每个记者只要付五块钱美金,都可以跑到太平间去,把邓丽君头上的白布掀起来拍照。这对邓丽君又是一件多么可怕及不公平的事情?真是一个苦命的女孩子,才四十出头,就这样与世长辞了。


至于有些人或媒体把一个小她十五六岁的什么Paul(保罗·史帝文)——只帮她拍拍照片的人包装成她的男朋友,或是各式各样的大小明星争先恐后地说,我追过邓丽君,又或是某个大哥大明星夸口说邓丽君追过他,等等,这对往生者都真是莫大的侮辱。她生前就是不声不响、委曲求全的一个人,往生后还要被别人消费、被别人摆布成各种各样其实不是她的形象,情何以堪?




邓丽君死后,麦灵芝等于被世界除名了,整个人就从人间消失了。麦把她们住的房子还给邓家。那栋别墅很值钱的,她什么都不要,就消失了。我相信她现在一定在世界上的某个地方,还在怀念邓丽君。


我也在怀念邓丽君。记得有一次在香港,我和她还有罗大佑一起进一家夜总会,台上有一个菲律宾乐队在表演。他们都认识邓丽君,一看到她眼都直了。没一会儿,除了打鼓的起不了身之外,三个歌手、琴手都从台上走下来,来到我们桌旁唱起《月亮代表我的心》。他们又要邓丽君接着唱,那天她开心,就她唱一句,然后叫罗大佑唱一句,我再唱一句,我们三个人轮流唱起来。一下子,这一切都过去了,是非成败转头空呀!我爱小邓,我爱邓丽君。这样也好,上帝身旁多了一个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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