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代购的亲们注意:浙江老板被判走私罪 重罚55万元

2015年06月02日 澳洲微报



现如今代购事业蓬勃发展,小编每次一到回国的时候就接到各方有人的“慰问”来电,这个要带什么包,那个又要带什么保健品。究其原因都是因为海外购买的奢侈品或者营养品确实比国内价格便宜,而且质量信的过。但是代购有风险,尝试需谨慎

从国外人肉带回一个大牌包包,然后再转卖掉。此前,这样的行为在普通人看来,并没有什么不当的地方。


但现在,做“代购”的亲们要注意了,“人肉”回来的包包,很可能就被定性为“走私”。


这不,宁波海曙有一家做代购生意的包包店老板,就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近日被宁波中级法院判刑。


两年卖出290件奢侈品

杨某30多岁,苍南人。2009年,他在宁波海曙区开了一家叫“米兰坊”的箱包店。店内卖的奢侈品包包全是买手人肉“避税”带回。


渐渐地很有经济头脑的他发现,PRADA、LV这些奢侈品包包,远比国内的一些品牌好做。于是2011年8月开始,杨某涉足做“代购”。



杨某还是蛮诚信经营的。为了代购到正品,他先后找了近10名经常出国的商务人士、留学生当“买手”,支付给他们一笔代购费,让他们在国外帮忙购买奢侈品的时下新品。


而买手们,有些是将货物寄回国内,有些则是“人肉”带回。通常为了赚到国内国外的差价,买手们在入境时都会选择无申报通道,也就是说不用交税。


不到两年的时间,杨某让买手们从国外带回了数百件货物。因为没有交税,杨某店里的奢侈品售价比其他专卖店要便宜不少。


也正因为杨某的货品质好,价格又实惠,渐渐累积了不少客户资源。据杨某自己说,他的店每个月平均成交10单以上,不到两年已经卖出了290件货物。

5个PRADA包包,进货“秘密渠道”曝光

2013年5月21日,杨某的“买手”之一黄某从韩国旅游回来,带回了5个PRADA包包,当时选择的依然是无申报通道。


5个包包价值数万,已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5000元应该申报金额。黄某当即被海关拦了下来,慌了神的她将此事告知杨某。



杨某意识到,一旦黄某说出真相,他就要面临处罚,所以他给黄某发了一条短信,让她一定要咬定说包包是自用的。


结果,这条短信,反而成了证明两人关系的证据。


随后,宁波机场海关缉私分局搜查了杨某的箱包店,除了店里的3个MIUMIU钥匙包,还在电脑上发现了一张货品登记表—那是杨某跟他的买手之间的“对账单”,里面详细记录着“买手”们帮他代购的信息。


人证物证都有了, 当天,杨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缉私局取保候审。

逃税35万元

经过鉴定,杨某走私的奢侈品包包完税价格是120多万元,他偷逃税款达35万余元。


今年2月,杨某被宁波市检察院起诉到宁波中院。中院审理后认为,杨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违犯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货物,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最终,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5万元。此外,他违法所得的35万元也被依法追缴。


个人代购的日子会越来越难过

为什么杨某会被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罪”?浙江东方港律师事务所的毛晶宇律师认为,代购目前是一个灰色地带,往往是在打擦边球,一不小心就会触犯了法律法规。是否构成犯罪,主要还是看是否牟利为目的。


“但总体来说,个人代购的日子会越来越难过。”毛律师说,去年海关总署下发了56号文件,要求进出境货物、物品信息提前备案,且数据联网,能够积累跨境电商平台的信誉。个人代购本就是靠不纳税来获取利润,如果代购物品进行备案,必定就要交税;一旦交税,利润也就所剩无几了。

小编点评

现在在澳洲华人圈几乎是全民代购,药房一打折里面就是人挤人的盛况,婴儿奶粉的货架就没有不空的时候,奢侈品店外总是华人排队,进店后人人照着手机找货物。其实这也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影射,证明现在国人消费水平都高了,有吃好喝好用好的意识,所以代购们就借此机会赚个零花钱。但是小编觉得如果为了利益把自己送进牢房可就不划算了,所以各位伙伴们在代购的时候应该思量再三,这不律师都说了现在代购是灰色地带,总打擦边球肯定会有被发现的一天。还是那么一句话代购不易,三思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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