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主要住宅税收豁免”来省税的6个原则

2015年07月09日 加拿大地产周刊




拥有多所住房的家庭如何节省资本利得税?有对夫妻因为工作的关系,不得以采取在工作日分居在加拿大分属两个省份的两所房子里,然后在休息日互访的生活方式。最近,由于工作的调动,两个人终于团圆,可以生活在同一所房子里了。但是新烦恼又来了,如果他们卖掉一套住所,会不会被征收资本利得税?还是他们可以利用主要住所的税收减免政策来避开因房屋升值所带来的税赋?为了解答他们的问题,先来看看什么是主要住所,以及为什么从税收的角度这个界定很重要。


主要住所免税规则


根据《所得税法》,主要住所通常是指家庭在这一年里任何时间居住和拥有的任何住宅,可以是独立屋、共管式公寓、移动式房屋、拖车式活动房屋,甚至是可居住的船。主要住所税收豁免是指在卖掉主要住所的时候,任何由此产生的收益都无需交税。但为了符合主要住所的这个条件,必须留心所适用的税收规则。


第一:一个家庭每年只能指定一个物业为主要住所。家庭由你、你的配偶(或同居伴侣)和任何18岁以下的孩子组成。


第二:你和你的家人在这一年必须“通常居住”于这个住所,但加拿大税务局并没有明确指明要住满多少天才算是主要住所,而是将查看所有证明其为主要住所的证据,包括居住其中的时间、主要收入来源,以及购买、居住、搬迁和售出的模式。事实上,仅仅因为你生活在一所自己拥有的独立屋并不意味着它会自动有资格作为主要住所。例如,建筑承包商或专门从事房屋改造的人会遵循在新建的或翻新的房子里小住一段时间然后出售获利的模式,他们的收益就可能要按普通的销售收入缴税。


第三:这所物业的主要用途不能是为了获得收入。所以如果你拥有一所有六个单元的房子,但自己只住在其中一个单元,卖掉这所房子的话就不能用主要住所来豁免所有的收益。根据税务局的说法,这是有限制的,主要的一条就是主要住所的主要用途不能是用来获取收入。可以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来确定自己最好的选择。


第四:豁免仅限于占地不超过半公顷(或1.2英亩)的住宅。这意味着如果住在一个占地10英亩的房子里,如果出售获利的话,你将为8.8英亩这部分土地所产生的收益交税,但房子和1.2英亩土地所产生的相当可观的收益有税收豁免。即便如此,对于占地超过1.2英亩的房子,你仍可以获得豁免,但必须向税务局证明所需的额外土地是为了使用和享受这所房产。


第五:你可以声明任何你拥用并“常住”的房子为主要做所,从而只允许有一所房子的升值利润免税,而为其他升值较少的房子交税。


第六:声明为主要住所的房子不必一定要位于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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