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印第安人

2014年11月26日 美国旅游



1621年3月,“五月花”上幸存的53个清教徒和殖民者们刚刚度过一个悲惨的冬天。接着,他们就发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选错了地儿。


他们建立的这个“普利茅斯殖民地”位于今天马萨诸塞州的大西洋沿岸。这里冬天奇冷,常年大风,多山多石,土地贫瘠,看上去简直就不是个人呆的地方。就在这群饥寒交迫的人濒临绝境的时候,他们的救星出现了。


一天,从树林中走出一个男人。他体格健壮,面色发红,身披鹿皮,手拿弓箭,正是大家最怕的印第安人。

这个人慢慢走到清教徒们面前,用英语说:“欢迎你们,英国人。”就这一句,差点没把这帮人惊趴下。在北美见到印第安人不奇怪,可是见到会说英语的印第安人就奇了大怪了。这人见“英国人”都傻傻地盯着自己,用不太连贯的英语继续说:“我叫萨莫塞(Samoset),从英国渔民和商人那儿学了点英语。我过几天带部落的人来见你们,我们愿与你们做朋友。”

萨莫塞果然说话算数,带来60多个印第安人,其中包括部落首领马萨索(Massasoit)和英文很棒的斯冠图(Squanto)。殖民地总督约翰·卡沃(他在此次会见后不久就去世了)以国王的礼节迎接马萨索的到来。在鼓乐声中,卡沃引领马萨索走进自己的房子,并躬身亲吻他的手,用所剩无几的美酒款待客人。

卡沃与马萨索签了和平协定,相约互不侵犯。


会后,斯冠图留在了殖民地。他少时曾被绑架并卖到欧洲为奴,10年后才逃回故土。这10年中他学会了流利的英语。斯冠图教给清教徒们怎样种玉米,去哪捕鱼,如何打猎,怎么做皮毛制品,还领他们四处转悠,探索这块陌生的土地。清教徒们称他为“上帝赐给我们的最意想不到的礼物”。


1621年9月,经过斯冠图的精心指导和人们的辛勤劳作,清教徒们迎来了在新大陆的第一个大丰收。他们没有忘记自己的恩人,邀请马萨索和他的部落成员来一起庆祝丰收,表达感激之情。这次宴会后来被认为是“感恩节”(Thanksgiving)的由来。


清教徒们平日里克勤克俭,甚至有点吝啬,这回却准备了超级奢侈的宴会,足足让90个印第安人和53个自己人吃了整整3天。宴会上的食物不象今天的那么精致,却是真正的“野味”。除了玉米外,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逮着什么吃什么。总督威廉·布莱德福派人出去打来各种鸟类,什么鸭子,大雁,火鸡,天鹅,还有鱼,牡蛎,鳝鱼,龙虾,鹿,再加上各种梅子,干果,南瓜,葫芦等各种蔬菜。印第安人也没空手,扛来5只鹿。大家载歌载舞,热热闹闹地欢庆了三天。


当初眼看着就要散架的“普利茅斯殖民地”在印第安人的帮助下渡过了难关。人们期待着印第安人与欧洲殖民者之间和睦相处、其乐融融的温馨一幕能永久地延续下去。可是历史呈现给我们的却是另一幅画面。


和平为什么只是匆匆的过客,印第安人在与欧洲人的接触中遭遇了怎样的命运?作为美洲大陆主人的印第安人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美洲是一块得天独厚的大陆,山河壮丽,物产丰富,气候宜人。可不知为什么,最初的人类却没有诞生在这块风水宝地上。


套用达尔文的理论,美洲大陆的猴子从来就没变成过人,或者,美洲根本就没有过能变成人的猴子。如果说今天的美洲国家都是“移民国家”,应该不会错,因为就连它的“原住民”印第安人都是“外来户”。

虽然考古学家众说纷纭,但大部分认为,印第安人最早是在大约一万两千年前的“冰川纪”(Ice Age)从欧亚大陆的西伯利亚(Siberia)迁徙而来。那时,地球上的大片水域结了冰,海面降低。欧亚大陆和北美大陆之间的白令海峡(Bering Strait)是一片陆地, 叫做“白令吉亚”(Beringia)。这里气候温和,布满草地、湖泊和森林,也生活着各种动物,有体型庞大的熊、象,也有树懒,骆驼,湖中有鱼,海里有鲸。


猎人们从西伯利亚来到白令吉亚,他们都是拖家带口,走到哪住到哪。渐渐地,他们跟随着动物的足迹,跨过这座“大陆桥”,来到阿拉斯加(Alaska),又望着鸟儿南去的方向,进入加拿大。再往南,他们看到了大湖,看到了大河,看到了一望无际的森林,看到了一个狩猎的天堂。


美丽富饶的大陆让猎人们留连忘返,他们的足迹很快踏遍南、北美洲。两千年过去了,地球变得越来越温暖,海水淹没了白令吉亚,美洲大陆终于和欧亚大陆分开。滞留在美洲的猎人们再也回不去了,他们成了这块大陆的主人,将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家园,创造自己的文明。他们自称为“人”。在那个糊里糊涂的“拜金狂”哥伦布出来捣乱之前,我们就把他们称做“美洲土著人”(Native Americans)吧。


“土著人”创造了灿烂的文明,如玛雅(Mayan)文明、印加文明、和阿兹达克(Aztec)文明,至今仍令人敬畏。他们的生活方式多姿多彩,有的狩猎,有的捕鱼,有的耕种,有的采集。“土著人”以部落或村庄为基本单位,没有形成地域辽阔的统一国家。不同地方的人们有不同的社会形式,有的是母系社会,有的是父系社会,有的是公有制,有的是私有制,有的专制,有的民主,有的人人平等,有的产生了阶级。部落之间时而和平,时而战争。他们认为自己的大陆就是“世界”,从来不知道其他的人类。

“土著人”还培育了玉米、土豆、地瓜、西红柿、南瓜、西葫芦等等。当时,欧亚大陆的主要粮食是小麦和大米。小麦需要肥沃的土壤,大米需要充足的水分,而玉米却可以在比较贫瘠的土地上生存,可想而知玉米对人类粮食的贡献了。当土豆传入欧洲,立刻成了餐桌上的主食,使千百万人免于饥饿。玉米和地瓜传入中国,很快就得到青睐。西红柿就更不用说了,你能想象没有蕃茄酱的比萨饼吗?


时间就像密西西比河的水,静静地流淌着。人类如一叶轻舟,随波逐流地来到15世纪末。“土著人”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命运,连同他们的名字,就要改变了。

1492年8月,41岁的克里斯朵夫·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mbus)率领三艘可怜的小船和90个随从,离开西班牙,驶入茫茫的大西洋。这个出生在意大利的男孩儿,从马可·波罗(Marco Polo)的书中读到一个金璧辉煌的中国(那时叫Cathay),便燃起金光闪闪的梦想。

他坚信,一路向西,就一定能到达那个遍地黄金和香料的国度。当时西方把中国、印度、日本及其他东亚国家所在的地区称为“印地”(Indies)。


哥伦布从小就是个聪明的孩子,他不但熟读马可·波罗的游记,也熟悉古希腊地理学家托勒密(Ptolemy)的理论,知道地球是圆的。他是个优秀的航海者,有超人的直觉,擅长计算经度、纬度和风速,借助指南针,他能准确的把握速度和方向。哥伦布随身带着西班牙国王给中国“大汗”(Grand Khan)的一封信,随行的还有讲阿拉伯语和希伯来语的翻译,他认为这样就可以和中国人交流了。他似乎具备了一切到达中国的条件,只犯了一个错误:小看了地球。


说起来,这也不能怪哥伦布,是托勒密小看了地球。托勒密计算的地球比实际的地球小。

小了多少呢?大约一半。

按他的算法,中国所在的“印地”恰恰就是在美洲的位置,因为人们根本不知道“太平洋”的存在。所以,当哥伦布看到巴哈马群岛时,他第一个反应是:中国!中国!

当然,哥伦布很快就意识到那不是中国,因为他知道中国很大,绝不在这些小岛上。但他断定,这些岛就在“印地”,是中国的外围岛屿,而中国和印度就在附近,穿过这些岛屿便可以到达。既然这是“印地”,那这里的居民自然是“印第安人”(Indians)啦。“美洲土著人”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印第安人”。


哥伦布四次来回横穿大西洋,契而不舍地寻找着中国, 更准确地说,是寻找着黄金。他从未踏上北美,只看到了南美洲。他明白中国的纬度没有那么低,所以认为南美不是中国,而是《圣经》中的“伊甸园”。虽然哥伦布至死都不知道他看到的是一块“新大陆”,也没有为西班牙王室找到黄金,但这并不妨碍他“青史留名”,他的航行和他驶向未知的勇气点燃了欧洲人探索世界的热情。


此后,探险家和航海家们前赴后继地冲向海洋,从达·伽马到哥伦布的好友亚美利哥·维斯布奇(Amerigo Vespucci),人们终于明白他们发现了一个“新世界”。亚美利哥不仅是探险家,也是个作家,他生动细致地描绘了南美大陆的锦绣河山和风土人情,他的书让欧洲人大开眼界。


1507年,当马丁·沃西穆勒(Martin Waldseemuller)把一幅反映最新地理大发现成果的《世界地图》呈现在人们面前时,他把新大陆命名为“亚美利加”(America),因为他是亚美利哥的超级“粉丝”。

从此,美洲,和美洲的居民“印第安人”,走进欧洲人的视野,走进一段风起云涌的历史。


率先来到美洲的西班牙人觉得自己的文明是最伟大的文明,自己的上帝是真正的主宰,而印第安人是“野人”,他们的神是妖魔。对付“野人”的唯一办法就是征服。


西班牙人在南美毫不客气地踏上血腥的征服之路,印第安人的弓箭和长矛在火枪和利剑的攻击下一败涂地,美洲再也不是他们宁静安详的家园。在残暴的屠杀之后,南美剩余的印第安人大多变成了西班牙人的奴隶。

然而,印第安人的厄运并没有到此结束。真正让他们遭遇灭顶之灾的不是刀剑和奴役,而是传染病。

天花(Small Pox)

麻疹(Measles)

水痘(Chicken Pox)

黑死病(Black Death)

这些欧洲人已经有了免疫力的病毒,被探险者和殖民者们带到美洲,在丝毫没有免疫力的印第安人中迅速蔓延,很快就将成片的村庄和部落变成无人区。

南北美洲的印第安人几近灭绝,大约75%死于天花。

印第安人的死亡使美洲劳动力匮乏,直接引发了另一个恶果:黑奴贸易。


随着墨西哥和秘鲁金矿的发现,西班牙帝国在16世纪中期走向辉煌的顶峰,她在30年内占领半个南美洲,超过了罗马帝国500年扩张的领土。但热情、勇敢、残忍的西班牙人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不团结!

所以,当他们把印第安人赶尽杀绝之后,接下来的就是自相残杀。各殖民地之间很少往来,还经常互相攻伐。这也是南美的西班牙领地日后没有出现一个统一的“合众国”的原因之一。


西班牙的成功和富有让她的欧洲兄弟们眼红得喷血,英、法、荷兰、瑞典等迫不及待地也想在美洲建立殖民地。


西班牙是个“跟着黄金走”的帝国,她对北美的几次勘探都没有发现金矿,就认为北美是一片“没有希望的土地”。所以,在控制了佛罗里达之后,没有继续在北美殖民,使其他欧洲各国获得了在新大陆发展的机会。北美的印第安人暂时幸免于西班牙人的大屠杀,却没有逃脱传染病的灾祸,而且,他们在此后的二百多年里还将受到英国殖民者和美国人的不断打击。

就在欧洲各国纷纷登陆北美时,英国却似乎运气不佳,她的几次殖民努力都以惨败告终。伊丽莎白女王能打败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却无力让英国人在北美站稳脚跟。直到1607年,英王詹姆斯一世才重新看到希望,因为有一个私人股份公司站了出来,信誓旦旦地要在北美生根发芽,发财致富。


这个公司能让英国梦想成真吗?

英国人将怎样走出一条与西班牙不同的殖民之路?




作者:blueb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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