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在加拿大移民不入籍后果很严重——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2015年11月01日 加拿大华人资讯


日前有一位加拿大华侨既不想失去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又不想放弃中国国籍,所以他长达20年都没有入籍加拿大。可惜“鱼与熊掌不可得兼”……

一些中国移民来加后,虽然居留期满可以入籍,但他们为了继续持有其原有的中国护照,就只保留居民身份而不申请加拿大国籍,不过根据联邦法庭最近的一个判例显示,这会引致当事人将来被拒绝入籍。若永居期间,当事人因触犯刑期6个月以上的刑法,更会被褫夺居民资格,递解出境。

希望保留中国护照而不入籍的移民朋友,很多时候是想方便处理在中国的事务,例如退休金、房地买卖和生意。他们担心入籍之后在中国成了外国人,来中国处理事情会变得很麻烦。

最近一名姓李的中国男子以难民身份在加拿大取得居留资格后,二十多年来保留着永久居民身份,不申请加拿大籍,反而申请中国护照,又在中国结婚,甚至做生意。但该男子因在中国贩毒被判监2年以上,而这个事情又正好被加拿大联邦公共安全局发现了,所以加拿大公安局以李某不再需要难民保护为由,向移民及难民委员会提出了终止其难民身份的申请并获准。

虽然此人一直以永久居民身份留在加拿大是没什么问题,但是根据加拿大移民法,凡是被判监6个月以上,又或触犯最高可判刑10年刑法的永久居民,便会被褫夺其身份,并递解返回原居住国。

来自中国的李某早在1990年便在加拿大取得了难民身份,两年后更成为了加拿大永久居民。但他一直没有入籍成为加拿大公民,相反他却领取中国护照,其后更在中国认识其配偶,双方亦在中国完婚。之后两人又以李某在加拿大开设的公司名义在中国做生意,并在2000年至2004年期间,李某大部分时间都在中国居住生活。

2004
年,李某从中国经香港返回加拿大期间,因离境时未能出示枫叶卡(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出入境时需要出示的身份证件)而被驻港的加拿大移民官召见,并关注到他长期居住在中国的情况。但最后,移民官仍给他发出了旅游文件,让他返回加拿大。李某返加后,随即领取了枫叶卡。

但同年8月,他因制造﹑进口及藏有受管制药物而被中国警方拘控,更被判监两年﹔他出狱后,亦因为要遵守假释条件而不能外游。

到了2013年,联邦公共安全局以李某成为永久居民后,不但一直没有申请入籍加拿大,反而主动申请中国护照,显示他在外国旅游时,有需要的话,他宁愿取得中国领使的保护,故加拿大联邦公共安全局向难民及移民局申请撤消李某的难民资格,并且获得了批准。

李某不服,提出上诉。其理据是当年他获驻港移民官发出的旅游文件,让他返回加拿大,显示他即使长期居于中国,也不会影响他的永久居民身份﹔其次,李某2004年被判监,但联邦公共安全局直至2013年才提出取消其难民身份。正由于加拿大当局延误处理事件,才使得李某无法保留对自己有利的文件。然而,联邦法庭最后仍驳回李某的上诉,原因是当年驻港移民官考量的是李某留加日数的多少,与加拿大公安部所考虑的李某更需要中国领使的保护的理由截然不同。

另外,法官又指,所谓延误处理案件,是指某案件提出诉讼后,迟迟不开庭审理,但这情况并未发生在李某身上。因为加拿大公共安全部提出禠夺李某难民身份后,案件很快就在庭上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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