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华汉结婚6年并育女 申请妻子团聚为何仍被拒?

2016年02月17日 加拿大都市网



 

■加国华汉申请妻女移民团聚,却被移民部官员质疑其婚姻真实性而拒绝。图中人物与本案无关。资料图片



《星岛日报》记者

 

一名加国华裔男子为其在中国的妻子申请配偶移民,首次申请被拒,及后发现妻子出轨并怀孕,遂撤回上诉。申请人其后原谅妻子,并再次申请配偶移民,二人并育有一女儿,尽管女儿已经DNA测试证实为二人所出,但移民部官员仍以其妻子对丈夫认识不深为由,怀疑其婚姻的真实性而拒绝他们团聚移民的申请。当事人不服决定,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联邦法院法官日前作出裁决,认为申请人及其配偶既育有孩子,也有合理计划在本国生活,准许其复核,下令移民及难民局须重新审理其个案。 


据法庭文件透露,该男子于2001年成为加拿来永久居民,2003年经亲戚介绍而认识现时的妻子;由于相隔异地,两人以电话联系,并在中国见面两次,至2007年正式结婚。其后他首次申请妻子移民加国,却被当局拒绝,于是向移民及难民局提出上诉,后来发现妻子怀孕,但他却非孩子的父亲,因此一怒之下撤回上诉。

 

每年返中国探望妻儿

 

申请人其后很快原谅妻子,每年均前往中国探望她及其儿子,并在孩子出世纸的父亲一栏写上自己的名字。他其后再次申请配偶移民,但在2013年被驻香港的加国移民官员拒绝其申请。移民官员发现两人虽然声称结婚6年,但作为妻子的却对丈夫认识不深,因此怀疑他们的婚姻关系并不真实。


2014年申请人的妻子又诞下一名女儿,通过DNA测试证实是他们两人的孩子。移民及难民局官员会见两人时,认为对方言辞含糊不清,避重就轻,未有充分证据消除移民官员的疑虑,也没有清晰的计划如何在加国生活。申请人不能确定其妻子信守二人的婚姻,只想为她取得居留加国的权利,因而拒绝其上诉。


申请人其后入禀联邦法院申请司法复核,反驳移民及难民局的决定欠缺透明度及理据,对他们不公平。申请人指他们共同生育了孩子,可以证明婚姻的真实性,当局的假设不能成立。联邦法院法官听取入禀人代表律师及代表联邦移民部的律师陈词后,裁决入禀人的司法复核胜诉,推翻移民及难民局于2015年4月14日的决定,并下令移民及难民局须由另外一个评核小组重新审核这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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