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省首次购屋者计划 详细条文全介绍

2016年02月13日 加拿大地产周刊




首次购屋者计划(First Time Home Buyers' Program)提供给首购族减少或免除房屋买卖时的物业移转税的机会。如果你是一个合格的购屋者,就有机会全部或部分减免上述税项。

 

如果合购者中有人不合减免资格,仍会按持分比例给予减免。例如,你是合格的, 但与一个不合减免资格的伙伴合买一间价值40万元的房子,而你拥有该屋60%的产权, 则可免除60%的交易税款。

 

你合格吗?


要得到全部豁免,在物业登记时,你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2. 在物业登记前连续居住在卑诗省满12个月,或在过去6年内以卑诗居民身分申报所得税至少两次

  3. 未曾在任何地方(包括加拿大及其他国家或政治区)拥有主要居住物业

  4. 从未领取首度购屋者减免或退税

 

该物业也必须合于下列条件:


  1.  位于卑诗省

  2.  只作为主要居住物业

  3.  登记时间在2014216日或以前,公平市场价格低于425000元,或在2014219日或以后,公平市场价格低于475000元。(注: 公平市场价格指买卖时双方都同意的合理价格)

  4.  面积不超过0.5公顷(1.24英亩)

 

如果物业合乎以下条件,也可能获得部分豁免:


  1.  登记时间在2014216日或以前,公平市场价格低于45万元,或在2014219日或以后,公平市场价格低于50万元。

  2.  面积大于0.5公顷

  3.  在物业所在土地上除了主要居住建筑外,还有另外的建物。


*具体豁免比例,请登陆卑诗省府网页,键入关键词First Time Home Buyers' Exemption Amounts

 

如果你不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但在物业登记后12个月内成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还是可能得到退税,详情请拨打电话(250) 387-0604查询。

  


申请减免物业转移税


要申请首度购屋者计划的转移税减免,你或你的法律代理人在登记物业移转时,必须填写“首度购屋者物业移转税报税表”(First Time Home Buyers' Property Transfer Tax Return)。

 

申请后,在取得物业的第一年内,你仍然必须符合其他法定条件,才能享有减免资格。

 

不实申报的惩罚


所有的申请案都会经过审查,如果你谎报下列事项,将会被处以税款两倍的罚款:


  1.  未曾在其他地方拥有主要居住物业

  2.  未曾领取首度购屋者减免或退税


现有房屋豁免


如果你想要维持税项减免资格,必须符合一些条件:


  1.  在产权登记后92天内迁住该屋

  2.  在第一年内以该屋为你的主要居住物业

 

建新屋豁免


如果你登记的是一块空地,并在其上建新屋,要维持豁免,须符合下列规定:


登记时间在2014年2月16日或以前,土地加上建屋费用的公平市场价格低于450,000元,或在2014年2月19日或以后低于500,000元


  1.  必须在物业登记后一年内建好并迁入该屋

  2.  必须在第一年结束前持续以该屋作为主要居住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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