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刘亦菲遇袭所想:变态跟踪狂就在你身边,永远不要低估人性的恶

2016年05月23日 澳洲红领巾



最近,刘亦菲被粉丝撞倒时间在娱乐圈闹得沸沸扬扬。最近,这位“粉丝”也被重新定义为精神病患者。那么,这种喜欢尾随别人的精神疾病患者应该怎么称呼?是只有名人需要担心他们的袭击吗?你的身边其实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平静。留学生们,请注意安全!


请不要叫他们粉丝,也不要用精神病人来概括他们,他们是Stalker,极度危险——由刘亦菲被袭击



昨天第一眼在微博上看到刘亦菲被“粉丝”凶狠撞倒的消息时,我就忍不住皱了皱眉毛,这个题目给我强烈的违和感,“粉丝”与“凶狠”,“撞倒”,这几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词给我非常违和的感觉,我怀着隐隐的预感打开了动图,然后我看到那个所谓的粉丝疯了一样冲上来,把刘亦菲猛地扑倒的镜头。



我并非铁石心肠的人,我看着这样的镜头也觉得有些不适,但我还是又重放了一遍,让自己看的更仔细些:显然那个男人在撞到刘亦菲的时候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而他扑上去的样子也绝非是粉丝见到爱豆的想要再靠近一点的激动。



我们重播一遍动图,看看这速度和力道……


粉丝?别开玩笑了!


这绝对是个Stalker,而且极有可能是那种以吸引对方注意为目标,以接近甚至伤害对方为手段的最危险的Stalker。我当时就心烦,手痒,想要讲讲Stalker的问题,奈何没大块儿时间,只得作罢。 早上的时候,我忍不住转发了一条这件事的微博并指出这绝对不是什么粉丝,这是Stalker,而中午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粉丝说法被彻底推翻的消息,这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而且跟踪了刘亦菲相当一段时间,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实打实的Stalker。



嫌疑男子也被当场制服,他自称是刘亦菲多年粉丝,冲上台是为了“跟刘亦菲表白,跟她交个朋友”,“迈出这一步很不容易”。 什么是Stalker?我想今天许多看微博的朋友大概都对Stalker已经有了初步的印象,Stalker在这个语境下其实就是跟踪狂的意思,百度百科上对跟踪狂的解释还是比较清楚的,当然不算太确切,但作为普通的科普,这个解释是足够的: 跟踪狂,一般有犯罪记录,通常有吸毒、精神失调等各种问题,跟踪狂一般是男性,有感情失败记录。他们智力平均高于常人、待业、有很多闲暇时间。这样就给跟踪他人带来了机会。他们极端热衷于自己的想法,以为自己和心目中的偶像有强有力的联系。这些人不仅爱上他们的偶像,而且还忠实地认为自己的偶像也同样地爱他/她。


乍听起来,似乎Stalker更像一个单恋者,而且爱的深沉,但真的是这样么?


阐述这一点之前,我需要先对百度百科的解释补充一下,这些跟踪狂的“偶像”未必是明星,这个“偶像”说的是存在于这些跟踪狂心中的“偶像”,只是他们对这个“偶像”的态度不是膜拜,而是……好吧,最“善良”的想法是想要吸引对方的注意,而更多的是想要伤害,占有。 今天充斥屏幕的是当年迷恋朱迪福斯特的Stalker约翰·欣克利采用刺杀美国总统里根的方式吸引注意的例子,而恐怕被更多人忽视的是,地球上每一天,都有许多普通的女孩子,饱受Stalker带来的痛苦。



约翰·欣克利行刺总统里根的动机与任何政治阴谋都没有关系,而是来源于他对一位女演员朱迪·福斯特长时间的痴迷。这种痴迷起源于他观看了由马丁·斯科塞斯执导,罗伯特·德尼罗主演的电影《出租车司机》,该片他看了至少15遍,并显然将自己想像成了片中罗伯特扮演的男主角特拉维斯·拜克尔(Travis Bickle)那样的人物。 接下来的几年中,他开始在全国各地尾随福斯特,甚至从《人物周刊》上得知她已于1980年进入长青藤名校耶鲁大学就读后,也报名参加了该校的一个写作培训班。然后他开始给自己的心上人写情书,并两次打电话给她。可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福斯特表示对他“不感兴趣”,但是欣克利觉得自己还是不能够半途而废。他坚信如果成为全国知名的人物,就一定能够让梦中女神青眼相看。 我们在社会版上看到的许多所谓因“感情纠葛”产生的谋杀案,凶手都是实打实的Stalker,面对前妻,前女友,求爱不成的姑娘,甚至压根不知道他们是那颗葱的姑娘,Stalker们轻则日夜骚扰,重则各种恐吓乃至动手杀人,这些,实实在在地发生在我们身边。 而让人无奈的是,在我国,这种事情,在形成严重的后果之前,警察是很少乐意插手的。广州前阵子的那个纵火案,不就是最明显的例子么? 除了媒体的煽风点火,总有些普通人也喜欢把这种跟踪狂的问题扯上“感情”,他们无非是想要给自己增加一点安全感:“瞧,她被害是因为无视人家的真心,所以丢了命也是自作自受……” 自作自受你个鬼!你要是女人,一个有犯罪前科性格扭曲的男人跑来跟你求爱,你答应不?你要是男人,一个坐过牢随时用看口中肉的目光看你女儿随时都一副想要烧了你家的态度的男人要娶你女儿,你特么乐意答应么? 承认吧,这世上就是有“天有不测风云”这个词!


你以为你成长环境好,不太可能接触到变态?


呵呵,几年前那个案子不知道你们听说过没有?一个Stalker在网络上锁定了一个姑娘,然后用诬陷姑娘是骗子的帖子激起广大网友“正义感”然后人肉出姑娘住址,最终摸到姑娘家里,把姑娘杀害。这个无辜的年轻姑娘,到死都根本不认识这个人。 Stalker就是这么一种变态,如果你是一个普通人,那么一旦被一个Stalker盯上了,你的人生发生改变是一定的,能把命留下那都是运气好! 而明星们面对Stalker。防御能力就强一些么?不,或许金钱能让她们为自己提供比普通姑娘更多一些的保护,但,她们的职业注定了她们一旦被Stalker盯上,哪怕只有一个行为没有受到限制的Stalker,也足够她们困扰相当一段时间。 明星是公众人物,像这两天新闻上的这种场合,明星们是避免不了的,想要减少曝光度,那就意味着她们的许多发展策略都要发生改变。大家可以想象一下,那个撞到刘亦菲的人,如果不是赤手空拳,而是拿着一把刀子,那会有什么后果? 或许有人会说:“不,那是意外,那个人是精神病!”亲,你看看Stalker的定义,精神完全正常的人能去做Stalker么?可怕的是这种人在日常生活中的种种威胁到他人的举动经常被归结于“性格问题”,真纠缠上谁了往往也被一句“感情问题”一笔带过。而一旦出了事,公知圣母们又要喊了“可怜可怜这个病人!”我呸!他当然是病人,可有病跟情有可原是两回事儿!有病不去治,害死了别人还有理了? 又或许又有人说了:“或许,大部分的Stalker,只是想,接近一下偶像……” 别傻了,你特么还真以为他们是粉丝啊?Stalker跟普通粉丝最大的区别就是占有欲,当然病情轻一点的是精神上的占有欲:“我看着她,相信她也爱着我”这种的只要跟踪然后多看几眼就满足的Stalker,简直是Stalker中的圣人了! 实际上但部分Stalker压根不是这样的,跟踪只是他们达成占有欲的手段,而像这种直接扑倒明星本人的那确实是病情太重了以至于失去了判断力:而冷静的Stalker会调查明星的住址,给她写信,用望远镜窥视对方的生活是最基础的做法——如果对方身边的安保措施足够严密的话。 如果安保措施不够严密呢?刘亦菲真的是不幸而幸运的,她遇到的是个傻的失去了思考能力的跟踪狂,更幸运的是,我国禁枪。 1980年,1980年,约翰·列农被查普曼被枪杀;



在这张照片中,他正在低头为粉丝马克·查普曼签字,两人恰好被摄入镜头。几个小时后,他从录音棚里出来,被这位在外面守候了几个小时的粉丝当场枪杀。 这位粉丝的动机之一是:“《come together》里,你能经常听到‘shoo’的声音”,丧心病狂的粉丝把这当成列侬“shoot me(射击我)”的暗示,于是掏枪干掉了他。”



成功之后,犯罪者还留下了一句话:“终于感受到了Somebody和Nobody的碰撞。” 他谋杀列侬后,甚至认为这样自己就能和列侬融合为一体…… 4个月以后,为了吸引朱迪福斯特的注意,堪称史上最著名的Stalker辛克里枪击里根总统。 1989年,好莱坞女明星丽贝卡·希弗在自家公寓楼前被极端影迷枪杀,年仅21岁——而原因仅仅是她的新角色没能让对方满意。



电影中,希弗半裸躺在床上。巴窦认为她没有延续自己在电视剧《我姐姐山姆》(My Sister Sam)中清纯的角色形象,于是心中不满,枪杀了自己的偶像。



而当年,杀人犯巴窦也只有19岁。他是一个精神分裂的孤独病患者,花费大半时间守候自己的女神——希弗。他收集了100多部希弗在电视上出现的录影带,他还跑到华纳兄弟娱乐公司摄影棚去看她,并带了两样东西,一个巨大的泰迪熊和一把匕首。在这之后,巴窦和一家侦探公司联系,花费一个月拿到希弗的住址,费用250美元。



从他拿到地址的那一刻,悲剧大概就已经避无可避。年轻的女孩在结束拍摄回家的时候,永远不会想到自己将会死于粉丝之手。 1999年,英国著名主持人吉尔·丹多在公寓外被人枪杀,而在此之前,她刚刚订了婚。 这些案子,都是血淋淋的血案。


而更多的,则是数不清的明星们被Stalker严重干扰到生活的例子。


迷恋库尔尼科娃的Stalker在她的网站发骚扰性帖子,命令她马上跟她男朋友分手,用全部时间来陪他,最后闹到裸体潜入到库娃的院子里的地步才被警察逮捕。 迷恋麦克·道格拉斯的女性Stalker则在两年间不停地骚扰恐吓麦克·道格拉斯的妻子凯瑟琳·泽塔·琼斯。凯瑟琳这样咖位的女星,硬是被接连不断的恐吓电话折腾的几乎精神崩溃,不得不诉诸法律。 哈利贝瑞当日想要搬到法国的理由同样是因为Stalker,而这个把奥斯卡影后逼的想要搬家的臭名昭著的Stalker之前则曾经长期骚扰过麦当娜。 Stalker中的大部分或许都没有杀死偶像的想法,但是他们对明星造成的心理压力是极大的,当年的朱迪福斯特被坑的淡出公众视野有多久?也就是她足够牛X,绝不放弃,换一个女明星,早就彻底销声匿迹了。


Stalker还有一种可怕之处,那就是具有极强的可模仿性。


把刘亦菲狠狠撞倒也只是拘留上几天的话,那么,其他本来有贼心没贼胆的人会怎么做?撞倒一下关几天,那我扑上去强抱一下强吻一下应该更没什么大不了的吧?那么更进一步试试看呢? 永远不要小瞧这些男人的猥琐程度,一旦惩罚力度不够,那么一些原本只是心里想想的猥琐男说不定就会付出行动,更有胆子大的,恐怕就会采取更糟糕的举动。 作为一个三十几岁的老司机,老蛇我也是AVGV不忌口,小黄书看了无数的,这一点没啥不好意思说的。我提这个,是想告诉一些纯洁的姑娘们一件事儿:搜肉文的时候,我们要是不小心误入的是一个男性向的小黄站,你们会发现色情书籍的分类里基本都有这么一个分类:明星 对,就是明星,在这个分区里,猥琐男们各种YY自己与心中偶像的床事,而他们当中的绝大部分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女明星们不太可能看上他们。所以,这个分区与其叫做明星不如直接改名叫做“强暴女明星”,我曾随便翻过几篇,无一例外的是YY如何强奸,迷奸女明星们,其中有些还用相当篇幅详细地介绍自己如何避开别人的目光,如何采用各种工具潜入到女明星家里头,如何趁女明星回到自己最安全的港湾时,冲上去,化身禽兽。 而这些人,张口闭口都是“我最喜欢的明星就是XX了” 对,这些人喜欢的方式就是占有。 迷奸,强暴这些算什么啊!杀死对方然后觉得自己终于完全占有对方的这种也不在少数! 大部分只敢在往上YY的猥琐男尚且想要强暴心中的女神。


你们觉得普遍有精神问题的Stalker,一旦有机会的话,会做出什么事儿?


我再往粉丝们身上扎一刀:当年的少女形象深入人心,而又兼具冰美人跟仙子气质的刘亦菲,可以说是我国猥琐男们最喜欢意淫的对象了——你们真当只是她运气不好才遇到变态?这忒玛一点不奇怪!如果中国像美国一样流行针对明星的Stalker,刘亦菲成为火力集中点我一点都不意外。 越是美好的,越容易被丑陋的东西盯上。 是的,我说的有些吓人了。实际上百分九十五的Stalker都不想这样做,大部分Stalker对自己的偶像还是有那么点人性的。 但是,“Stalker”这个词会本身就足以让明星们困扰了。 Stalker的这个词在这里的本意就是跟踪狂,你们想象一下,有那么一个人,永远在你的背后盯着你,注视着你去哪里,见了谁,你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回家,你喜欢在什么地方跟朋友聚餐……这些都在对方的掌控之下,他对你说他没恶意——你会信么?你敢信么?你能不怕么? 百度百科上随便列举了一个数字,说英国每年有二百个以上的女孩子因为跟踪狂而不得不离开被迫自己的国家,而我们的国家足够大,所以更多的女孩子选择了换一个城市,为了一个跟踪狂而不得不斩断自己与熟悉的那个环境的全部联系,为了一个跟踪狂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学业工作甚至梦想……


一个Stalker,足以改变一个普通女孩子的一生,这句话真的一点都不夸张。


而对于明星来说,她们或许有安保人员,但是她们的工作让她们注定无法脱离公众视野,也就是说,她们几乎是没有隐私的。在对抗Stalker的时候,要付出的代价同样很大很大。 还是以刘亦菲为例,你们觉得,在这样的事情之后,她的经纪人会不考虑增强她身边的安保力量?在接通告的时候会不比原来更谨慎?而这一切需要付出的是什么?是钱啊!!一批称职的安保人员是必须雇佣的,环境负责的地方不敢去了,跟粉丝离得太近的活动尽量避免………… 就特么这么一个精神病的飞来一撞,让刘亦菲付出的代价恐怕一百个他都赔不起!更别说这种恶劣的行为对刘亦菲带来的心理压力了,以后,她面对人群的时候,会不会害怕会不会紧张,会不会担心哪个粉丝忽然掏出一把刀冲过来?是啊,明星需要心理素质好,可坚强不该用这种方式来考验。 而这还是刘亦菲咖位够高家人也够牛经得起折腾,可如果遇到Stalker的是个还住着公寓楼,身边连个助理都没有的刚出道的小明星呢?你们猜,她的经纪公司会怎么做?呵呵,最简单的办法那就是不要让她参加任何活动啊,那最方便了,除非她有当天后的潜质否则犯得着那么麻烦投入那么多么! 甚至不需要刚出道这么惨,就一个普通明星,遇到这种事会如何?光是换房子这个问题就够他们哭一场了!中国可没那么多独院别墅,安保措施极好的高档社区是比较好的选择——帝都跟魔都一套房子要多少钱啊亲们?还特么要安保措施好歹高档社区。 好吧,可以租,可问题是特么就为个变态,就要换房子雇保镖,搞不好助理还会因为心理压力太大直接辞职了,这特么难道不是日了狗了?! 抱歉,我说的似乎跑题了,我其实只是想说说Stalker这个物种的可怕性。 Stalker真的很多很多,想想前阵子那位遇害的六十岁的陈医生,他遇害前不久不也曾被犯人尾随过?其实老人家甚至还提醒其他人小心,然而,老医生自己却…… 像跟踪尾随这种事,报案的话几乎是不太可能有人管,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呢。可是,想也知道,好好的没事儿谁会跟踪尾随,但凡跟踪,那一定是不怀好意的,不管它,那百分之过八十以上是要出事儿的。 我是真的觉得,工读学校,劳教,还有对有危害的精神病人的强制收监工作这些事情不该被取消。 是,这些东西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可我真心觉得,起码在这些问题上,错的不是制度,是执行! 难道工读学校没必要存在么?那些勒索同学的少年,直接扔到攻读学校里好好改造一下,他还有机会升级成趁着自己没成年闹出几条人命的疯子么?现在多少孩子拿着年龄当挡箭牌为所欲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硬是成了未成年犯人保护法……要是有工读学校震慑,你们看看这帮小兔崽子会不会瞬间萎上一大半儿! 还有Stalker。病人,而且还没产生足以判刑的危害,咋办?咋办?要是能够直接送到精神病院,或者劳教,那不是挺好?有病是吧?给你治啊!捣乱是吧?劳动教育,教育到你乖乖做人! 好吧,上头只是我的胡思乱想,历史大势摆在这里,国外有人权组织,国内有一群傻X公知……这些制度想要恢复几乎是不可能的。 可是就算没这些东西了,我觉得面对这些Stalker,就只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该咋管就咋管,其实也不是不能管。 跟踪纠缠前妻前女友甚至只是追求对象的,只要威胁到对方人身安全了那就该抓就抓该罚就罚该判就判,而不是以“感情纠纷”为理由连手都不伸。 有跟踪行为没伤害举动的但严重影响到对方的,那就发布禁令,不允许靠近被跟踪人,犯了就罚款,再犯重罚,再再犯直接拘留——如果跟踪这个行为本身不好判刑,那就先为他量身定做一套规矩,违背了就惩罚! 很多时候,不是法律不健全,是因为懒得去执行。没有了劳教,强制收治这些手段,这些游走在边界上的行为不好界定,想要惩罚起来确实比过去麻烦了,而且很容易出力不讨好,所以许多时候我们的执行者就干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回被袭击的是刘亦菲,所以犯人被拘留了。可你们觉得如果是一个普通姑娘在大街上被陌生人扑倒了,对方会被拘留吗?别逗了,如果姑娘没受伤,十有八九连赔钱都不要,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可能报警也没人管。 我知道我不该过多地苛责公安,我也知道绝大部分警察都很辛苦,每天忙的鸡飞狗跳,我更知道这不只是警察的问题,许多事情去做了,反而会挨骂。而且判罚是法官的事儿——我只是讲这个问题的时候不方便一步一步全都说了,就忍不住先拿警察蜀黍们做呼唤对象了,所以看到这条的警察蜀黍们,真的,我不是针对你们,而这一系列执行问题当然也不是一个部门的事儿。 我就是想啊,哪怕从最自私的角度想,许多事情如果能防患于未然,其实也能降低一点你们的工作量。 抱歉,大家,我跑题了…… 我今天心情真的不太好,写的时候依然情绪依然是很烦躁的。 我看到有人在刘亦菲下面的留言说,为什么一个明星被推了一下就这么多人关心,一个老一声被杀死了却没多少人在意。我想说不,很多人在意的只是你不知道……而且刘亦菲的事情真的不只是被推了一下的问题……然而我竟不知道从何说起。 而我发上一条说那个袭击者是Stalker的帖子的时候,一个姑娘跟我说,她想到了陈医生, 她好难受,她说她觉得陈医生明明有机会可以不死的。我也很难受,老医生六十岁,跟我爸爸一个年纪,他应该该退休了,本该可以颐养天年的年纪,却遭此不幸——我,感同身受。 我知道我的话题跳跃性太强,我随便写写,大家随便看看。姑娘们注意保护自己,遇到尾随的变态绝对不要掉以轻心——Stalker是极其危险的生物,尤其是针对普通人的Stalker。针对明星的还有一大半儿只是把对方当偶像,但是针对普通人的Stalker,十有八九是不怀好意的。 好了,不说了,竟然唠叨了这么长,大家,就到这里吧!还是那句话,我不是专业人士,写这个只是心情不好有感而发,不妥的地方还请大家海涵——祝大家快乐幸福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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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新浪微博@冰蛇陛下

转载自INSIGHT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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