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新闻】首住宅报税要求调整,需提交房屋信息

2016年10月13日 加拿大伦敦华人网


点击标题下「蓝色微信名」可快速关注            




103日,加国政府针对出售首住宅(principal residence)的报税要求做出了调整。

如果准备出售你的首住宅(只要该住宅是你的日常的主要居所),那么你就不需要在纳税的时候申报,买房所获的收入也不需要交税。

但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纳税年度开始,在出售首住宅申请税务减免的时,卖房者需要填写房子的信息,包括:房子的购买时间,处置受益,房屋的描述。

 

首住宅税务减免指的是:出售的首住宅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可以不用交税。只要你的住宅是你常年的居住场所。

 

加拿大税务署(Canada Revenue Agency)提醒你:

1 2016年税务年度开始,个人如果打算出售自己的主要住宅,需要按照Schedule 3, Capital Gains of the T1 Income Tax and Benefit Return上报。(适用于201611日后的交易。)

 

2 如果调整方案出台之前,个人要申请首住宅税务减免,需要注意:如果待出售的房产是你常年以来的首住宅,加拿大税务署则不需要你在纳税申报中申请。但如果房子并不是你常年的主要住宅(如度假房),那你必须要填报Form T2091 (IND), Designation of a property as a
principalresidence by an individual (other than a personal trust)
。如果需要报税的人已故,报税代表需要填报Form T1255, Designationof a property as a principal residence by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of adeceased individual

 

3 个人信托如果指定某房产作为首要居所,需要填报Form T1079, Designation of a Property as a Principal Residence by a PersonalTrust ,和T3 TrustIncome Tax and Information Return 一起报告。

 

4 Schedule 3中报告自己的首住宅时,需要填报Schedule 3,并和T1 Income Tax and Benefit Return 一起上报。前提是这个房产是你一直以来的主要住宅。此外,你需要填写购买房产的年份,处置受益以及房产描述信息。如果房产不是你的长年以来的主要住宅,那么则需要填写Form T2091 (或者 Form T1255)

 

5 如果在申报时忘了申报主要住宅税务减免,可以向加拿大税务署提出修改申报要求,但是需要缴纳罚款。(具体信息可以到加拿大税务署的官网上查看。)

 

6 如果待出售的房子一部分作为首住宅,另一部分作为商业用途的话,房子出售之后,需要将卖房收入以及买房成本分成两半。你可以通过使用面积或者房间数作为分割依据,只要分割合理就行。具体会在T4037, Capital Gains2016的操作指南中说明。

想要获得更多的信息可以登陆以下网站:

http://www.cra-arc.gc.ca/tx/ndvdls/tpcs/ncm-tx/rtrn/cmpltng/rprtng-ncm/lns101-170/127/rsdnc/menu-eng.html

http://www.cra-arc.gc.ca/tx/tchncl/ncmtx/fls/s1/f3/s1-f3-c2-eng.html

http://www.cra-arc.gc.ca/gncy/cmplnc/rlstt/menu-eng.html

http://www.cra-arc.gc.ca/E/pub/tg/t4037/README.html

   

(伦敦华人网Leesanity原创) 






交友,活动,互助,衣食住行

加拿大伦敦华人网 -- 你我生活的一部分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