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民局面前,这几个小聪明您千万不要耍!

2016年10月17日 澳洲太平洋房地产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句话在生活中很多时候会出现,以为自己高明,结果没想到,还有更高明的在后面等着呢!


在移民签证上,也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有时签证申请人或持有人抱侥幸心理,跟移民局耍小聪明,结果哪料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1,持600访客签证,频繁每三个月出入一次境


许多人被移民局批准一年或以上访客签证,但前提条件是一次最长只能在境内逗留3个月。


于是,不少人想,这还不容易,我就每三个月出一次境,再立即入境回来,不又激活了我的访客签证了吗?


这样一来,可以长期在澳洲居住,又可以在澳洲打工、经商或学习,甚至结交男女朋友,累积双方关系交往的证据,为今后的永居签证申请服务。


但是最近,越来越多的用这种方法进出澳洲边境的签证持有人被边检人员拦下,盘问签证持有人的出入境动机,甚至通过检查申请人的微信、手机及其他资料寻找蛛丝马迹。


一旦发现签证持有人动机不存、进行事实性居住(de facto residence) 或在澳洲进行非法打工、经商或学习,将会立即在机场未入关之前取消签证持有人的签证,并通过下一趟航班,立即遣返出境。


这种情况已经不止一次发生了,最近很多出入境的人说,在机场被移民局工作人员拦下,盘问访问动机及被要求查看手机、微信及行李,以确定访问目的单纯性。


在7月底的时候,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某人持旅游签证先出境后再返回悉尼, 在机场入境的时候,被移民局工作人员拦下后,被要求查看手机内容的证据截图。


就是因为发现了微信留言中有以前在澳打工的“蛛丝马迹”,该客人当场取消旅游签证,拒绝入境,直接遣返!教训是多么的沉重!!!


另外,就算未被机场移民局拦截,有规律地、频繁地每三个月一次出入境,会为未来申请澳洲访客签证带来负面影响。


曾经有人以前曾持访客签证每三个月出入一次澳洲,共在澳洲停留时间达12个月,后来回国又很快申请新的访客签证,被拒绝,拒绝理由明确就说:


“According to Departmental records you have spent approximately 12 months in the last 18 months in Australia on visitor visas. In light of the amount of time you have already spent in Australia and the stay period you are now seeking, I have concerns that your true intention in visiting Australia is to establish de facto residence.”


(根据移民局记录,此人在澳洲的过去18个月基本住满了12个月,移民局怀疑她这次又申请访客签证的真正动机有可能是在澳洲事实性居住)


2,买完访客或工作医疗保险,签证持有人入境后退保


大家知道,申请3年、5年的访客签证或75岁以上老人申请访客签证,需要购买第一年的医疗保险,以后要求保持签证医保。


不少做儿女的,觉得父母不会生病,一年的保险费不便宜,就在老人入境澳洲后,取消医疗保险,或者医保过期后,不再续保。


这个是非常危险的,除了老人在生病或发生意外后,难以招架澳洲昂贵的医疗费用,还有一点就是很容易被发现明明应该持有医保的老人,居然没有持有有效的医保,这是严重违反访客签证条款的行为。


同时最近移民局“父母长期访客签证新的政策”规定:

“the applicants to be counseled regarding the importance of maintaining the insurance and the impact its non-maintenance may have on future applications and the current visa. This should be documented in the system record as should a request for the visa holder to retain evidence of the health cover as supporting documentation for future applications.”


(在下次申请的时候移民局会要求申请人提供之前签证持有医疗保险的证据)

父母长期签证如果没有保持医疗保险, 下次申请父母长期访客签证可能会遇到问题!



3.申请旅游签证或别的签证时提供的材料与申请工作及技术移民签证时不一致


许多人在申请访客或其他签证时,提供的一套申请材料里所提及的配偶、工作等信息,与之后申请配偶签证、工作签证或技术移民签证时里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前后不符,配偶、工作等信息完全变更。


总之,同一位申请人,在申请不同签证类型时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前后不一致,这种情况是非常常见及危险的。


前面说过了,移民局现在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会寻找一切蛛丝马迹,来检验申请的真实性,然后来决定批还是不批一个签证。


特别是大家普遍关注的永居签证及457工作签证。因此申请人一定要瞻前顾后,保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一致性,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文章采编自网络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