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被多次轮奸、强奸后生下3个孩子,至今无人受到判决

2016年10月25日 加拿大第一生活


前几天,一款调解类节目《新老娘舅》曝出一桩让人三观尽毁的案件。94年的22岁上海女孩茜茜屡次被人轮奸、强奸并生下3个孩子,她40几岁的母亲与60几岁的外婆居然都不选择报警,此刻色胆包天的强奸犯依然经常登门强奸。天理难容,法网恢恢,最终也没有惩治那名强奸犯。

 

这世间的事真是让人越活越不明白了,我端不出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只能讲这个故事给你们听。



茜茜17岁的时候被人轮奸,事情发生时,她的母亲眼睁睁看着女儿被带上了可疑陌生男子的车,已经察觉到不对劲,但是她不但没有阻止,而是叫了一部出租车跟在后面,然后跟丢了。


主持人问道为什么不上前阻止,这位妈妈说,“因为什么都没有发生,没有证据。”然后这个妈妈便默默的在家里等女儿回来,不选择报警!等女儿回来时,任凭她哭哭啼啼的在卫生间洗了一个半小时的澡,洗掉的是强奸案非常重要的体液证据!主持人当场质问,为什么不报警?这位妈妈还是振振有词,没有证据,怎么抓?然后又说不是自己不去,而是女儿不肯去!


 一个原本可以避免的悲剧,就这样在这位“破案心切”的妈妈的“帮助”下,顺利的完成了轮奸。作为一个17岁的小女孩,受到打击可能已经失去了判断力,也缺少社会经验,再加上被强奸心生恐惧,完全可以理解。


但是作为一个妈妈,女儿不肯就有理由不报警?在她心里这个证据大过天的世界,是不是如果强奸犯当着她的面猥亵小女孩,她也应该等着看着,等强奸这件事实实在在的发生了,做实了,拿到证据了,再去报警,要不不是愿望好人了么!诬陷他人也是违法的呀!讲真,这位妈妈真心是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市民,这觉悟也真是没谁了!




姥姥毕竟年纪大一点,考虑问题自然更全面一点,姥姥说,“我们一没钱,二在派出所也没人,我们也不敢报警啊!”小编瞬间明白了什么,原来世间那么多受害者,最终得以沉冤得雪,都是有钱有势有人的,平头老百姓,只有忍着喽,一个小姑娘的贞操算什么,被轮奸又如何,苦命的孩子啊!谁让投胎在穷人家,只有贱命一条,认命吧。这样想想,不仅唏嘘,也真是太难为她们了。

 

就这样,这名花季少女被多名男子轮奸,妈妈和姥姥非但不选择报警,也没有带小女孩去医院验伤。为何要验伤呢?穷人孩子当自强啊,这点小磕小碰算得了什么呢。


后来茜茜慢慢恢复了,还没有发疯,只是变得疑神疑鬼没有安全感,经常需要母亲陪伴,这位妈妈就不耐烦起来,真是个脆弱没用的人啊,真是没见过世面,经不起事了,怎么就不敢一个人出门了呢?怎么就怕这怕那呢,天天要陪伴了呢,妈妈那么忙,当然是不能陪伴女儿的了。所以才有了后面的3个孩子。

 

如果轮奸是茜茜的第一次不幸,很快她又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二次不幸:遭遇渣男。2012年茜茜认识了一个福建的发廊发型师,也许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关怀,便很快未婚怀孕了。后来发型师回老家后不知去向,茜茜坚持把孩子生了下来。如今,第一个孩子已经四岁了,没上户口,没上幼儿园。

 

新怨加旧伤,茜茜开始神志不清,精神异常,常常独自到人民广场发呆。一次在人民广场打到了黑车,被黑车司机左姓男子拉到僻静处强奸,但是黑车司机,也是司机么,强奸完茜茜以后,黑色司机没有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还是有职业道德的,没有把茜茜扔到荒郊野外,而是把她开车送回了家,并在楼下等着茜茜去上楼要钱讨要车费。


茜茜告知姥姥被楼下的黑色司机强奸,姥姥依然没有报警,乖乖的付车费。被愤怒的主持人问姥姥和妈妈为什么不报警时,两人都是相当淡定,而不报警的理由还是一样:报警没用。




丧心病狂的人往往胆子也够大,左姓男子一看既可以强奸小姑娘,又有车费拿,从此开始登门造访,屡次强奸茜茜,并使她怀孕2次,生下两个男孩。茜茜的精神病也愈发严重了,患有精神分裂症,在家里裸奔,不穿衣服,3-4年不洗头发。一个美妙的少女的一生就这样被彻底摧毁了。

 

被问及为何一次次让左姓男子登门,姥姥是这样说的,“孩子都生了2个,一点钱也不贴。”妈妈是这样说的,“我都是看不起他的,每次他来了,我都不理他。”


小编的精神世界已经崩塌了,这个罪恶滔天的强奸犯隔三差五的来伤害茜茜。她的妈妈和姥姥居然一个考虑的是可否给点钱,另外一个想用无声来谴责他和蔑视他,想让强奸犯靠个人的觉悟和良知自己退下。

 

我国的法律是,有精神病的患者,不管是否自愿与他人发生性关系,都是违法的,都属于强奸。但是当节目组的人找到了左姓男子,并将长期奸污茜茜并生下两个男孩的左姓男子带到派出所,却并没有依法制裁他,而是写下抚养孩子和不再性侵的承诺书。而是等到茜茜的精神病医治好了,可以指证左姓男子强奸的时候,才可以处置他。

 

小编又不懂了,都有2个儿子了,还不可以坐实强奸吗?如果不是强奸发生性关系,孩子怎么出来的呢?茜茜患有精神疾病,和她发生性关系不管是不是自愿的,不都已经构成了强奸吗?如果茜茜的病一直不好呢?一直无法举证和指认呢?是不是他就可以一直逍遥法外。


为什么强奸的次数多了,胆子大了,敢上门强奸了,就开始分不清楚了,到底是不是强奸呢?是不是一个杀人犯杀了一个人是杀人犯,杀了2个人,3个人,4个人,无数次杀人,就不再是杀人犯了呢?小编好像又明白了什么,开始佩服这位妈妈的远见,妈妈最开始看着女人被人带走轮奸不报警做得是对的,果然是需要证据的,以后不管是遇到偷钱的,抢钱的,一律不要抵抗,钱没被抢去呢,怎么能算犯罪呢,今天真是涨知识了,活久见啊。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