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锦市分租屋立法 薛家平:可负担房不是地下室

2016年10月09日 加拿大新家园


万锦近年人口急剧增长、住屋需求不断上升,市政府关注住宅非法分租以及短期出租的问题,一直在研究措施加强监管。在最新的分租屋立法讨论中,可负担住房问题成为一个焦点。

安省政府现在要求各地市镇否允许住宅提供分租屋或第二单位(second suite),用于解决可负担住房的问题。


安省市政事物和住房部的资深规划顾问Rizaldo Padilla在万锦市的有关会议上表示:“可负担住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分租单位是其中的一项选择。”

但是万锦市长薛家平(Frank Scarpitti)称,省府的作法“无异于安慰剂”。

薛家平直言:“我们需要的是有天然光线的优质的可负担住房,而不是在某个人家的地下室。”各级政府应该提供更多鼓励政策,促使开发商建造更多的可负担住房。

Padilla则表示,无论如何,这是一项较为实际的选择。允许业主出租第二套出租单位,能够帮助业主负担住房开支,特别是在万锦市。


关于分租单位的不同限制条例

分租可缓解业主压力

银行按揭贷款的规定是,业主在申请按揭时可以将出租收入纳入总收入。

按照加拿大按揭和房屋公司的数据,一间80万元的房屋,增加一套出租单位,可以提高可负担性11%。

在负担一间80万元的房屋时,每月900元的租金收入可以让收入要求从17.4万元,降低2万元,至15.4万元。

区域议员李国贤(Joe Li)则质疑安省政府把冷却楼市的责任推卸给市政府,并指省政府应该采取明确的行动,包括效仿卑诗省对海外买家征税。

市议员们还表示,分租单位将增加市政服务的负担,包括供水、图书馆、社区中心以及学校等资源,并讨论了可能的解决办法是对地库分租单位征税。

他们也担心,分租单位会导致社区的房价贬值。

地库分租到处存在

市议员Karen Rea表示,合法或非法的地库分租单位几乎每条街上都有,她建议对这些出租单位进行规管,以便有清楚的了解。市民如果要在地库建出租单位,必须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和登记。

文章转载自:加国无忧 51.ca  作者:思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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