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如何安全使用心血管病药物?

2017年06月18日 锦奇生育健康




孕产妇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妊娠后妇女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这些药物不仅对自身,还对胎儿和(或)婴儿有一定的影响。当我们面对孕产妇心血管病时,该如何用药?以下可供参考。

妊娠期患者可安全使用


注:ACEI: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RB: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孕期用药分类:



 A类:在设对照组的药物研究中,在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药物对胎儿产生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在其后的6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B类:在动物繁殖研究中(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或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发现药物有副作用,但这些副作用并未在设对照组的、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中得到证实(也没有在其后的6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


 C类:动物研究证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性(致畸或胎儿死亡等),或尚无设对照的妊娠妇女研究,或尚无对妊娠妇女及动物进行研究。只有在权衡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使用;


 D类:已有明确证据显示,药物对人类胎儿有危害性,但尽管如此,孕妇用药后绝对有益(如该类药物用于挽救孕妇的生命,或治疗用其他较安全的药物无效的严重疾病);


X类:对动物和人类的药物研究或人类的用药经验表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而且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无益,因此禁用于妊娠和可能怀孕的得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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