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澳大利亚移民法条例发布“重大”修改(附权威解读)

2017年11月05日 今日墨尔本




2017年11月4日,澳大利亚移民局提出移民法修正案,内容包括:a. 增加限制临时签证申请人欠澳洲政府医疗费用的8620条款; b. 修改8303条款使大部分临时签证更容易因为犯罪或暴力问题被取消;重磅的来了,c. 将PIC4020条款的追诉期增加到10年,并且包括过去撤掉的签证。


修改案将于2017年11月18日生效。


与前两点更改相比,关于4020的更改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严格,而且影响范围相当广,我们重点来说说4020的更改。

一句话概括



新的4020会让过去10年内申请过澳洲签证并且提交过‘误导信息(False or misleading information)’ 或‘虚假材料 (Bogus documents)’的所有签证申请人,在递交新的签证申请的时候被拒签。

4020条款 Public Interest Criteria是在2011年被加入移民法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签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信息的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申请人惩罚性的限制其申请新签证,其原文如下:

Public Interest Criteria的行文逻辑这样的。4020本身要求申请人没有提供过虚假信息和材料,而我们在申请新签证的时候,相关的签证的条款里会写申请需要满足public interest criteria 4020条款,比如189技术移民的相关法律条款189.312是这么写的:

所以,假如之前提供过虚假材料,那么会因为不满足4020条款,而导致不满足签证申请条件而拒签。这个逻辑是否看得明白?好,我们接下来说说老的4020是怎么运作的。

 

老的4020是说,如果在当前的签证申请里,或过去12个月申请人持有过的任何一个签证里提供了虚假材料信息,那么从拒签或签证批准的3年内不满足4020条款。


举例

小A申请189技术移民,提交了工作经验加分但工作经验被查出是假的,这时候他会收到移民局的S.57的通知,给他28天解释。他有两个选择,解释 或 撤签。选择解释的话,如果过了则万事大吉,如果因此被拒了,4020条款会导致他在未来3年不能再申请绝大部分签证,除非将4020豁免掉。另外他还可以选择撤掉该签证,这样就可以避免4020的影响,重新递交一个没有提供工作经验信息的189。这份新的189申请是可以通过的,因为之前他没有被因为提供假材被拒签签证,因为拒签的这个动作没有发生,而是撤掉了,而新的189里没有使用这个虚假信息,所以他不会被4020影响。

 

小B同样申请189技术移民,递交189之前他持有的是500学生签证,并且带上了自己的女朋友做陪读。他满足了189的条件,并且独自一人申请了189签证,没有包括他女朋友。在申请189的过程中,有证据表明之前他做学生签证时候,他和他女朋友的关系是虚假的。由于500签证属于过去12个月之内他持有的签证,所以即使新的189他没有提供这段关系的信息,依然可以让小B因为4020被拒签。如果这个情况做一些改变,比如500结束后他申请了485的TR,在485的签证申请中没有提到这段关系,而在持有485的14个月以后他提交了189签证,那么这段‘假的关系’是不会影响新的189的,因为过去12个月他持有的签证(485)没有提供过这些虚假信息。


通过以上的例子,大家是否能够看出4020运作的核心机制?提供假材料会被惩罚,但惩罚范围可以如此规避:


1. 如果是当前签证申请里提供的虚假信息材料,那么移民局会给28天时间解释,如果撤签就不会4020影响未来3年申请;

2. 如果是过去12个月持有的签证里提供过虚假材料,那么你可以等这个签证过期12个月以后再递交新的签证申请;

3. 4020的触发机制是’提供了假材料的签证申请’被批准或拒签,而中途撤掉的签证不算在内。


然而,11月18日以后,修改过的4020条款将生效,修改原文很短:

这里有两个可怕的坑,一个很明显是12个月变10年,另一个则隐晦一些但实际更可怕,那就是加入了’applied for’,意味着即使你撤掉了签证,依然会被影响。

 

于是新的4020(1)(b)变成了:

也就是说,当你在递交一个受4020约束的签证的时候(绝大多数),如果你被查到在过去10年内在递交任何一个签证申请过程中提供了虚假信息或材料,都可能被4020所拒签。

 

我们通过前面小A和小B的例子看看变化的影响是什么。如果小A选择了撤签,并且后面拿到了新的邀请,没有使用工作经验加分,在新的政策下,依然会被4020拒签,撤签这个动作已经无法再保护他。 而小B如果想避免4020拒签,他的等待期不再是500学生签证过期的12个月,而是10年。


      信为移民专家提醒

董乃瑞 Sean Dong

信为留学移民咨询集团总裁

移民法学硕士 MMigrationLaw&Prac

澳大利亚教育顾问协会董事

澳大利亚移民协会会员


信为留学移民总裁、资深移民法专家董乃瑞(Sean Dong)认为,新的4020会导致很多未来新的签证遭遇拒签以及3年不能申请新签证的问题,之前所有曾经收到过S.57 Natural Justice并且被援引了4020问题,后来选择撤销签证的申请人在以后申请新的签证的时候,非常有可能会面临4020问题,所以过去历史的遗留问题需要现在面对。


另外,过去10年是一个非常广的范围,之前如果曾经选择了不靠谱的中介,提交了不准确的信息或材料,那么你很可能可能在申请PR过程中收到一个你不想看到的 ‘surprise’。选择专业与严谨的移民代理机构在未来新的4020框架下变得特别重要,如果大意,等待你的或将是不可弥补的损失。


(关于4020条款的豁免条件我们将单独撰文解读。)

二本正经编辑内容

以上由信为留学移民为您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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