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乱,加拿大“多夫多妻”合法!温哥华至少2000人在群婚!

2018年06月16日 天天网Dailynet


论自由奔放,我只服加拿大!


先来分享一则最新加拿大刷新小编三观的案例,层层递进,引人入胜。。。


最近,发生在加拿大的一个案子,震惊了全加拿大人。


在纽芬兰省,一个名叫圣约翰(St. John)的家庭,有2个爸爸,1个妈妈,1个孩子。一直以来,圣约翰一家并不存在婚姻关系,但是这两男一女却在一起生活了很久,他们三人都是“一妻多夫制”的赞成者。2016年女主角怀孕了,但是她并不知道自己肚子里怀的,是谁的孩子。



两个爸爸也没有不满,哥俩表示:非常乐意接受成为“共同父亲”这一角色。



然而,当他们试图给新生儿填写出生证明的时候,问题来了。纽芬兰省当局只允许填写2个监护人的名字,也就是孩子的生父和生母。于是圣约翰一家把纽芬兰省政府给告了!定的什么破法律。。。


代表省政府的反方律师表示:根据纽芬兰省儿童法,不允许有两个人同时作为孩子的“父亲”出现在法律文件上。而且也不应该有超过两个人都被指定为儿童的合法父母。

 然而大家可能都不知道的是:虽然儿童法不允许一个家庭有多个“父亲”“母亲”,但加拿大的法律却是允许多夫多妻存在的

 

就在今天,纽芬兰省法官Robert Fowler判决,圣约翰的家庭合法,两个男子都是孩子的合法父亲,同时省政府败诉了!



法官Robert说,尽管他也意识到了,省儿童法并不允许“一妻多夫”或“一夫多妻”的操作,但是加拿大法律是允许“多夫”、“多妻”现象存在的,这不同于重婚,重婚显然是不合法的,因为三人中必有一方是不知情者。

 

法官Robert还表示,圣约翰一家的情况,是对这个小孩最好的结局。


该案的主审法官还表示,“现存的法律远远没有考虑到日益复杂化的家庭关系。”他说,既然圣约翰一家一直以来都能够和谐、有爱地相处,那么判决两个男子均为孩子的父亲,是对孩子最有利的解决方案。

 

“我一点都不觉得‘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甚至‘多夫多妻’对孩子有任何的害处。”主审法官告诉记者。


加拿大很久之前就开始搞“common law",不需要结婚,不需要法律文件,就可以做一对“快活神仙眷侣”。


如果说“commom law”我还很认同,但是下面的我,开始慌了:


同性恋的天堂”,如果你不爱异性,只求真爱,那就来加拿大吧!


2005年7月19日,加拿大高票通过“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提案。也就是说,加拿大的同性恋伴侣可以结婚了!


加拿大干脆把每年的七月定义为“自豪月”,骄傲大游行什么的说来就来,温哥华、多伦多、蒙特利尔……我们一起加入到同志的狂欢中!


如果说“同性恋合法”我稍微有一点点慌,下面这个我真是慌了!


群婚者的天堂”,如果你觉得两个人太寂寞,爱一个人太单调,那就来加拿大吧!


群婚(Polyamory)指的是一种非常开放的婚姻方式,即婚姻的双方,都可以拥有多个伴侣,并且是在合法的婚姻关系里。


近年来,加拿大争取“群婚合法化”的队伍越来越壮大了,在2016年,加拿大家庭法研究院首次在全国范围内,针对群婚家庭做出调查,发现其数量和影响力已经不容忽视。


调查一共接到了550个群婚者的反馈,他们多集中于BC省和安省,其次是阿省。这些人中有一半以上同其他两人保持伴侣关系,其中有23%还有孩子同他们一起居住。不过,大多数群婚者并不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而是分开住在两个房子里。有不完全统计成,目前温哥华至少有2000人处于群婚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本国的大多数群婚者的受教育和收入水平高于加拿大平均水平。他们中的三分之一的人,正在通过各种方式推动法律认同,以确定关系中的每一个人的家庭责任。


在西蒙菲沙大学获得社会学博士的研究员Jillian Deri主张群婚关系应该合法,甚至写了一本书书《Love's Refraction》。她表示,群婚不同于富有宗教性质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是一种多元配偶式的亲密关系,应该被当作一种正常的关系。


她认为,这样的亲密关系在当下社会是非常普遍的,很多人在用实际行动证明它存在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在未来,随着更多的人接触到和多元配偶式亲密关系相关的信息或事实,或许它会得到普及并成为一种发展的趋势。


加拿大群婚倡导协会(Canadian Polyamory Advocacy Association)主席Zoe Duff也说,多重伴侣关系是多厢情愿、世俗化及平等主义的。他们希望与其他伴侣一样,获得相同的法律认可。例如所有配偶拥有平等法律权利,并推展至退休保障、继承权及财产分割权等。


如果哪天“群婚”合法了,那么哪还有什么隔壁老王,大家都是和睦一家人嘛!



本文转载自Vanpeople人在温哥华,请与小天天联系 微信dailynet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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