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法庭裁定背包客税不违规 7.5万打工度假者失退税资格

2020年08月10日 澳微帮



澳大利亚法庭裁定背包客税不违规 7.5万打工度假者失退税资格

(资料图)

【澳洲网魏惟8月10日编译报道】联邦法庭近日作出裁决,即背包客税不违规,澳洲税务局不必给予约7.5万名打工度假者任何退税。据悉,去年10月,联邦法庭曾认为背包客税是“基于国籍的歧视”,并裁定其无效。

《每日邮报》6日报道,所有的打工度假者在澳洲工作,无论收入如何,均需为其收入缴纳15%的税,而对于年收入不超过18200元者,则不必缴纳税款。去年10月,一位于2015年至2017年在澳洲工作,来自英国的打工度假签证持有者安迪(Catherine Andy)在返回英国后对她的税单提出异议。之后她向澳洲法院提起上诉,称她在澳洲和英国之间的双重征税条约中发现,她的税收违反了其中一项不歧视条款。当时,法庭裁定阿迪不必支付所得税,而这一决定也意味着大约7.5万打工度假签证持有者有资格获得澳洲税务局的纳税申报单。

但近日联邦法庭合议庭裁定背包客税有效,并批准澳洲税务局上诉。据悉,上诉获得支持的主要原因是法官们一致认为,安迪不应被视为澳洲的税务居民。其中戴灵顿(Derrington)法官表示:“毫无疑问,尽管安迪女士在澳洲居住了将近18个月的时间,这可能会证明她在这里有居住权。但是她在伯爵伍德(Earlwood)租房居住的性质以及她的生活方式,都严重影响了这一结论。”

据悉,最初的裁决认为,出于税收目的,安迪女士应被视为居民,因为她主要居住在悉尼西南部的租屋中。但是戴维斯(Davies)法官不同意他的同僚关于背包客税是否具有歧视性的意见。他认为,对打工度假签证持有者征税是对在澳洲获得收入的英国公民的歧视,并表示这违反了澳英双重征税的协定。

据悉,澳洲与英国,智利,芬兰,德国,日本,挪威和土耳其签订了税收协定,其中规定有工作的背包客有资格作为税收居民。条约规定,与澳洲公民相比,不应向他们征收更繁重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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