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能要为Opal Tower缺陷埋单

2019年01月12日 澳洲新足迹中文网站


Opal Tower十楼昨天有工人在施工,楼体2周前出现裂缝。摄影:Jonathan Ng


新州政府可能会因连带关系对悉尼Opal Tower花费上百万元的裂缝和建筑问题的修复工作负责。相关法律让州政府可能成为被告,因为它有这块地的所有权。

尽管州长Gladys Berejiklian全心全意支持业主尽一切可能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澳洲人报》发现她的政府旗下的奥运公园管理局可能被业主起诉,而不是在这块地上开发Opal Tower的公司-Ecove,因为建筑保修法为了封住法律漏洞进行了一些修订。

12月24日,住户听到巨响并发现楼内有巨大裂痕,迫使300多名住户疏散,建筑商Icon Co的结构工程师WSP以及政府进行了调查。

两周多之前,住户仍滞留在酒店房间和亲友家中,让建筑商承担了几十万元的住宿费用,对一部分住户来说,这一过程会再持续6周。

州政府规划厅长AnthonyRoberts委派的调查专家周日要给政府提供调查报告。

这一事件引起了人们对高层公寓建筑质量的关注,而两个月以后政府就将面临选举,而其中悉尼的过度开发和基础设施的花费很可能是关键话题。

建筑法专家们称新州住宅建筑法案的修订以及近年来几起法院判决显示,可以因建筑质量差被起诉的开发商被法律定义为:修建大楼所在土地的所有者。

关键点是悉尼奥运公园管理局持有建造Opal Tower所在的土地,并且继续持有楼内很多未售出的公寓。开发商Ecove以及其项目公司,Australia Avenue Developments有限责任公司,将建筑合同授予Icon Co,Ecove并不是土地持有者。

这一发现让人们对新州政府委派的专家调查的独立性产生了怀疑,因为政府本身因其悉尼奥运公寓管理局的身份可能会成为要负责的一方。

根据住宅建筑法,这部法律管理新州的住宅建筑业,一栋住宅的建筑商要在法定保修期间对任何建筑问题负责,而项目多于4套住宅或公寓时,开发商要负责。业主有两年时间对轻微建筑问题要求质保,对重大建筑问题有6年质保。

2010年对法律的修订意味着建筑所在的土地的持有者被认为是有保修义务的开发商,即使他们没有使用建筑商。

一位供职于Chambers Russell Lawyers律师行有20年经验的物业律师Paul Jurdeczka称:“Ecove在媒体报道中被称为开发商,但是这是没看到Ecove和悉尼奥运公园管理局之间的项目协议,在我看来,根据现行法律,似乎Ecove在法定保修义务规定下对业主没有责任。我假设如果悉尼奥运公园管理局被起诉的话,管理局会起诉Ecove,而Ecove会顺势起诉Icon,但这些都是律师的问题。然而,如果业主要根据法定保修义务来发起诉讼的话,这主要三方中的其中一方对业主都没有直接负责的关系,因为这是法律法规中的一个漏洞。”

Banjo Stanton是一位专门负责住宅建筑问题诉讼的律师,确认根据住宅建筑法,建筑施工期间的土地所有者被视为“开发商”。



他说:“如果悉尼奥运公园管理局在Opal Tower施工期间是土地持有者,那么管理局隶属于政府,就一定要受到关联。如果Ecove既不是土地所有者也不是建筑商,很显然根据现行法律Ecove在住宅建筑法下不会负有任何责任。”

在新州土地登记机构的查询显示,Ecove或是其子公司Australia Avenue ­Developments有限责任公司从未持有过Opal tower的土地。相反,土地由政府持有,在92年以1元钱转给了新成立的Homebush Bay开发公司。之后又被转交到2001年新成立的悉尼奥运公园管理局手中。

从那起,一些地皮被整合起来构成了后来Opal tower所处的土地,还修建了一个商店、一个托儿中心以及一个生态调节池。


州政府仍持有上述的商店、托儿中心还有生态调节池,以及Opal tower内的一些公寓。

业主可以根据销售合同起诉Ecove,业主法人团体也可以起诉建筑商,即Icon Co,还可以根据住宅建筑法的法定保修义务起诉法律定义的开发商。

2010年,新州上诉法庭发现并强调了住宅建筑法中的一个漏洞,只有开发商同时持有土地并将建筑合同交给建筑商时,开发商才对保修有义务。开发商通常会使用复杂手段成立一个公司持有土地,另一个公司协调建筑商。
新州政府匆忙的去堵漏洞,让土地所有者对保修负责,并企图让雇佣建筑商的公司也负责。

“新州政府试图在2010年紧急修补漏洞,但它们只完成了部分修补。”Jurdeczka说,“高等法院近年来似乎认为州政府让雇佣建筑商公司负责的企图是无效的,而且在法定保修义务内,只有土地的注册持有者是要负责的开发商。”

去年10月新州高院的一起判决显示,悉尼建筑巨头Multiplex的一家子公司不是Hurstville一个地的持有者,地表的建筑据称有好几处建筑问题。这栋楼的业主法人团体输掉了官司,他们要求Multiplex子公司根据新州建筑保修法规提供赔偿。

Ecove总监Bassam Aflak确认了Ecove和其子公司从未拥有过Opal Tower的土地。他说:“这是一个完成项目的非常标准的开发方法,并称这绝对不是企图逃避责任的手段。根据合同规定,我们是开发商。”

一个悉尼奥运公园管理局的发言人称管理局在其有用的土地上和Australia Avenue Development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项目开发协议。

发言人称:“项目开发协议规定开发商要对建筑风险负全责。根据合同,管理局的义务仅限于把土地所有权转让。”

完善法规厅长Matt Kean的女发言人称建筑商和开发商根据法定保修规定,要对业主负责。“Opal Tower的事故起因目前是专家调查组的主题,目前不适合在调查报告出来之前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
https://www.theaustralian.com.au/national-affairs/state-politics/taxpayer-may-foot-the-bill-for-sydney-opal-tower-defects/news-story/3dd1783e234d058af2d5e36a9dd0f0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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