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理解EB-5对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

2015年06月16日 美国创业区域中心ARCFE



EB-5项目是通过投资移民的资金创造就业机会,从而帮助美国的经济得到发展。但是这些就业要求和计算的方式可能会造成混淆,并让潜在的EB-5投资人会产生一连串的问题。

要求

EB-5项目的其中一个核心要求是,每个投资人必须创建最少10个全职的工作职位,并雇佣符合资格的员工。合资格的雇员包括美国公民、美国永久居民、受庇护者或难民。在这规定当中,非移民,那些持临时工作签证和投资人的家庭成员将不被视为合格的雇员。

这并不意味着,在作出投资的同时,作为一个投资者你就需要马上去雇佣10个员工。相反,你的1-526申请应该附上一个全面的商业计划,表明你的投资将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聘请符合资格的员工并且创造10个全职的工作岗位。

移民局已经明确解释“在合理的时间内”指的是投资者递交I-829时,会向移民局出示证据,证明10个预期的就业岗位确实已经被创造,或者会在合理时间内被创造。

需要更长的时间表来完成创造就业机会是否合理将由美国移民局来决定,他们在法律规定下有自己的判断标准,有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和更多的证据而作出决定。

工作职位的计算方式

作为一个潜在的EB-5投资者,你应该知道在直接投资、 区域中心的EB-5投资以及在困境中的企业投资之间,计算工作职位的方式具有重大差异。

直接投资

对于直接投资到一个新的商业企业,必须是直接雇佣员工。这意味着新的企业本身必须能够聘请10个合符资格的全职职员。

区域中心投资

投资者投资在区域中心与其它项目规定的要求一致,除了它可以间接创造的就业机会计算在内。这意味着,如果提供的工作职位在新企业以外的地方,但却是因创造新企业所带来的就业机会,那么仍然可能计算在内。例如,间接就业岗位可以包括设备制造商和服务供应商等新企业聘用的员工。

亏损企业

EB-5项目认同移民投资者将有助于亏损企业保护现有的工作,同时也对美国的经济很有帮助。因而,创造10个就业职位的要求,也同样适合于保留现有工作,如果有兴趣投资亏损企业,那么保留工作职位和创造职位可以兼有的,也是被认可的。

证明创造的工作职位

EB-5投资者为了能够证明一个新的企业将会创造或保留要求的10个全职职位,需要提交一些证明材料,如果员工已经被正式录用了那么需要提交的文件可能会有:相关的纳税记录文件、I-9表格、或者其它类似的文件。否则,需要证明该项目全面的经营计划,证明能够至少聘请10个全职员工。

文章来源:采编自网络, 原文作者:Vaughan de Kir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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