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A签证可以在美国居住的最长时间

2014年02月18日 美国移民



L-1A签证是跨国公司内部主管经理的调职签证, 即在美国和中国都有机构的跨国公司从中国母公司派遣经理级高管来美国的分公司工作的签证。同时,L-1A签证也适用于那些正筹划在美国设立关联公司或者办公室及办事处而需将他们高级管理人员派到美国境内来进行筹备的中国公司,L-1签证允许中国公司开办或购买一个美国分公司,并派遣主管人员来美国进行设立,经营和管理该美国分公司。

 

如果你打算通过在美国设立一个新公司的方式申请L-1A签证的话,可以在美国呆的时间要视情况而定。首先,你必需确定你是否符合L-1A签证的条件。想要获得L-1签证为你的公司开设一个新的分支机构或在新设立的分支机构担任主管或经理,你必须:

 

在被允许进入美国之前的三年时间里,被国外一个关联机构雇佣并积极工作了连续一年时间,并且进入美国的明确目的是为同一雇主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提供管理或行政方面的服务。

 

如果你符合进入美国担任管理职位的条件,你的公司可以为你申请L-1A签证。一旦被批准,你要注意移民法对你签证的一些限制:进入美国设立公司新办事处的员工初次给予最长停留时间为一年,即在美国新设立的机构工作的L1A签证首次批准有效期是一年。一年到期之前,你需要申请延期。每次延期批准的时间不超过两年, 所有的L-1A签证员工在美国最长的居住时间限定为七年。如果你希望呆比七年更长的时间,你应该在七年到期之前申请绿卡。

 

如您有关于美国移民的其他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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