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绿卡身份的参考意见

2014年10月20日 美国移民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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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法律定义的永久居民是“根据移民法律可以合法永久居留在美国的移民”。一个人移民美国获得的就是合法永久居民身份。一个永久合法居民会被签发I-551, 外国人居民卡或称“绿卡”,作为他们身份的证明。


合法永久居民有权在美国居住和工作,或短期出国旅行,提交亲属移民申请,在满足了法律的要求后,可以申请归化成为公民。


永久居民身份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永久居民并不是美国公民,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会丧失永久居民身份,或是放弃,或是被驱逐出境。


永久居民身份也可能会因为自动放弃而丧失。例如,一个移民可能基于某种原因决定离开美国,永久地返回祖国或移民到其他国家。在这种情形下,永久居民可以自愿把他们的绿卡交回给美国驻外使领馆。


就绝大多数的案件,合法永久居民在短期旅行后(不超过1年)回美国只需要出示他们的绿卡。他们被视为是“回来的居民”。但在某些情况下,一个人作为永久居民回到美国的身份会遭到质疑。他或她的案件会被转给移民法官,让移民法官决定该人是否事实上放弃了美国居民身份。

为了有资格成为回家的居民,一个之前已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必须说明他或她有意从临时的国外访问返回美国。但一个绿卡持有人一次或多次在美国境外旅行相当长的时间,再返回美国时,他的身份在入境的时候可能就会被质疑。一个人可否证明其离开美国是临时的,并获准进入美国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况。时间并不是唯一的因素,该人的意向却是决定性的。一个移民检查官或移民法官会看一个人的家庭锁链、财产和工作,决定这个人的意向。法官也会考虑一个人离开美国的目的,在国外的活动是否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可以完成,或是否一些事件发生之后,归期会提前?比如一个人如果因为一个长的法庭程序,或突然生病而不得不滞留国外,通常不会被认为是放弃他们的美国永久居民身份。同样,一个人接受了在美国境外的一份暂时性的工作,只要他能提供合约证明海外的工作是暂时的,他也可以保留美国的居民身份。但相反,如果一个人,辞去了在美国的工作,卖了房子,回到母国寻找工作,他很有可能被认为是放弃了居民身份。

一个人如果为了临时的目的而要离开美国相当一段时间,我们建议向美国移民局申请返美许可。为获得返美许可,申请人必须解释离美的目的、计划离开的期间以及离开是临时的性质等等。

返美许可申请必须在永久居民在美国国内的时候向移民局递交,其有效期可达两年。该文件可以最大限度的帮助永久居民返回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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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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