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资人在申请移民美国时应了解的美国税务要求

2014年03月02日 美国移民



EB-5投资人在申请移民美国时应了解以下美国对居民报税的要求:

 

1.报告全球收入。你一获得绿卡,美国就会视你为税务居民。当每年进行联邦所得税申报时,你必须报告你从所有来源,包括从美国国内和美国国外获得的所有收入。你可以想象,从美国国外拥有可观收入来源的EB-5投资人,不仅需要报告所有的收入来源,还要就一些收入纳税,如果他们符合某些最低纳税额的标准。

 

2.支付联邦和州所得税。和只有一个政府机构征收所得税的一些国家不一样,美国联邦政府征收所得税,州政府同样征收所得税。到2013年12月为止,有一些州不征求所得税:阿拉斯加,佛罗里达,内华达,南达可卡,德克萨斯,华盛顿和怀俄明。剩下的州征收某些形式的所得税(田纳西州和新罕布尔什州不向工资收入课税,但向股息和利息收入课税)。因此,住在征收州所得税的州的EB-5投资人可能发现很难适应双重征税,并且可能发现他们要付特别高的税!

 

3. 因为在美国实质出现支付所得税。一些EB-5投资人可能受到纳税目的的“实质出现”测试的影响。根据这项测试,联邦政府给出一个公式,用于计算在美国的外国人在美国实质出现多少天,可以符合美国税务居民的资格。新定居美国的EB-5签证投资人,如果他们的配偶和孩子不是绿卡持有人,可能发现因为配偶和孩子频繁造访美国,而不经意地触及“实质出现”原则。这意味着他们的配偶和孩子必须向美国报税,因为根据“实质出现”测试,他们技术上成为了税务居民。

 

每位EB-5投资人的情况是不同的,因此,有税务问题的EB-5投资人应该与经验丰富、有执业执照,精通指导国际性客户的税务专家细致全面地讨论他们的问题。虽然我们不是税务律师,但我们与很多有执照的税务专家合作过。如果你需要介绍一位专业、拥有指导EB-5客户经验的税务顾问,我们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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