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律原创:美国EB-1杰出人才移民政策介绍

2014年03月24日 美国移民法律资讯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是属于美国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简称EB-1),这是美国为吸引各国杰出人才而设立的移民政策。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又细分为杰出人才(简称EB-1A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简称EB-1B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简称EB-1C,这三类所需符合的条件并不完全一致。下面将就这类职业移民所需符合的条件和所具备的优势作一一阐述。

    一、申请EB-1需符合的条件

    (一)申请EB-1A“杰出人才必须满足下面条规定里的至少三条(含三条):1. 是否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次于诺贝尔2. 是否被选为高标准专业协会的会员(由该领域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定);3. 是否得到过专业刊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的报导;4. 是否评判过同行的工作;5. 是否在专业领域有独创、原创性重要贡献;6. 是否发表过专业论文;7. 是否展出过自己的作品;8. 是否在重要机构或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主要领导职务;9. 是否收入远远高于同行;10. 是否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 。申请EB-1A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不需要永久性工作承诺,也不需要美国雇主支持提出移民申请。

(二)申请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必须是在某一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取得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的教授或研究人员,且必须在某学术领域中至少执教或从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EB-1B同样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必须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并由美国雇主支持提出移民申请。

(三)申请EB-1C“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必须是被跨国公司调到美国的高级行政人员或高级经理。申请人应在过去三年中至少为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公司工作一年以上,且必须获得美国公司永久聘任。EB-1C也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必须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并由美国雇主支持提出移民申请。

二、相对于其他职业移民类型,EB-1的优势

(一)相对于EB-1BEB-1CEB-1A的一个巨大优势是不需要美国雇主支持,完全不受制于雇主,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自己直接申请。申请人在递交EB-1A申请以后,可以更换工作,只要新工作是在其申请的专业领域即可。

(二)美国职业移民申请中的第二类优先(NIW除外)和第三类优先,均需要经过劳工证(PERM)申请程序,EB-1则不需要申请劳工证,因此省去了繁琐的申请程序,省时省力,也可减少申请费用。另外,申请EB-1无需移民签证排期,从以往每年移民统计数据来看,EB-1杰出人才移民人数很少,因此签证配额一直都用不完,不需要排期。而第二类优先职业移民申请目前需要排队等待五年左右,第三类优先职业移民申请则需要等待两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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