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入籍之前,你必须持绿卡在美国居住多长时间?

2014年03月28日 美国移民



如果你已经拿到绿卡,获得了美国永久居留权,你可能会疑惑为了尽快申请美国公民权,怎样保持在美国居住。根据移民法的要求,你在提交入籍之前,必须在过去五年持续在美国居住。对你来说,在美国海外旅行可能是必要的,你必须要了解你在美国的实际出现与在美国实际居住之间的区别。

为了符合申请公民权的要求,绿卡持有人必须在美国实际出现,并有一个永久性的居所,证明有在美国居住的意愿。换句话说,仅仅在美国的租约或按揭贷款上有你的名字,不足以证明你的意愿,在持有绿卡期间,你必须还要在美国境内呆至少一半时间。

根据连续居住的规定,如果你离开美国:

少于六个月:如果你在考量期内在美国之外的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你已经满足了连续居住的规定的要求。

在六到十二个月之间:如果离开时间多于六个月,但少于一年,USCIS可能会怀疑你放弃了美国居留权。他们可以开始调查你居住的情况和居住意愿,如核查你的税务记录,看你是否作为非居民报税,或核查住房文件的变化,如终止了租约或出售了你的房子。

多于十二个月:如果外国人连续离开美国达十二个月或十二个月以上,USCIS将视为放弃居住权。

如果你已经离开居住地的时间,比允许离开的时间长,你可以重新确立你的连续居住时间,稍后向USCIS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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