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读第二章 | 现在就说同性婚姻合法了,会不会给人一种钦定的感觉?

2017年11月16日 HarkHark悉尼站



邮寄公投没有法律效应,性质完全等同于民意调查,同性婚姻合法化要走的路还很长。


随着澳洲邮寄公投结果的公开,全世界都知道澳洲支持同性婚姻的人占了大多数。



但是许多人由此产生了一个错觉:同性婚姻合法了!


其实这是完完全全的误解。



这个误会的来源只是一句话:谭宝说过如果支持的人多,那他就会全力推动在圣诞节前通过合法化法案


问题是,这个话是谭宝说的,他只是澳洲的总理,不是澳洲的皇帝。



而这次公投也没有法律权力去决定任何事,很多外媒报道时用的词汇甚至是“survey”,现在就扔进垃圾堆都没问题~~~



我们都知道,澳洲的立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重大议题的立法几乎就是吵架跟着吵架,多方势力要不断的角逐后给出一个妥协产物。



而今天已经11月16日了,距离圣诞节仅有40天左右。40天之内以土澳的办事效率出台一个全国性的法案真的有点天方夜谭的感觉。


要知道,即使是台湾省的蔡英文一力推动的同性婚姻合法,也要花两年时间来制定立法,这还是在所有大法官都是钦点的情况下。



现在就说同性婚姻合法,不仅是对新闻的错误解读,更严重的是这个说法会让人忽视挺同群众即将面临的真正难题。


因为同性恋婚姻是一个社会问题,它的正式合法化必将是一个漫长且艰难的过程,立法更是一个多方角逐的重要战场。


说句扎心的,就算是异性恋婚姻,又有多少人是因为爱情结合?大多数还是因为经济、工作等层面考虑而结婚的吧~~~~



如果现在就说合法了、万事大吉了,那么在立法过程中必然错漏百出,忽视了同性群体的需求与社会对他们的要求。


更严重的是,如果整个立法过程就是吵架与谩骂,甚至最后因为多方利益矛盾导致进程无限期拖延,浪费国家人力物力的同时更给了反同团体口实:这些挺同的除了浪费纳税人的钱财还会什么?


要知道,在过去十多年里,澳洲已经上演了无数次的“民意调查都同意,正式立法全反对”的精分戏码~~~


而这次的邮寄公投本身就争议多多,花费了1.2个亿还无疾而终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对于可能存在的需要法律给予规定的问题,举几个例子:


一.福利及子女问题


一个毋庸置疑的命题是:同性恋是无法生育子女的。


那么,异性恋夫妻所享受的生育福利,同性恋应不应该享受呢?如果享受的话,预算从哪里来呢?


如果同性恋无法享受此类福利的话,他们可不可以领养儿童呢?如果领养儿童后,该不该享受福利呢?


在同性恋家庭长大的孩子,会不会有潜在的心理健康影响呢?对于同性恋领养这一块,法律方面要给出哪些鼓励以及哪些限制呢?


二.法律条文大更改


在昨天的YES!澳洲同性婚姻邮寄公投结果公布,超半数澳洲人支持同性恋婚姻!澳洲婚姻史或将步入新纪元中,曾介绍过澳洲在2003年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婚姻是由一男一女组成的。


如果要修改,那么涉及的单位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几个名字“家庭”“配偶”“父母”等词汇,而着将意味着许多法律需要更改。



以上都只是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这些看起来都不是短期内可以速成的。


现在就说合法了,胜利了,为时过早。因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真正挑战才刚刚开始,一次民意调查显然无法解决这些问题。


如果是真正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群体,绝不是看到支持的人多就开始狂欢,在朋友圈刷一波存在感就没下文了。


而是开始思考:如果我支持这个群体,我们接下来应该怎样处理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并呼吁社会重视这些潜在的危机?



这样,我们才会在不久的将来,看到合法合理的同性恋群体,在澳洲开心快乐的过着与社会共融和谐的生活。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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