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肉分离,中国女子夺子未果含恨而死!你可以讨厌美国,但有些事,在这里真不能做!

2018年07月09日 美国移民家园


对中国移民来说,小时候在中国被父母、甚至被自己的老师体罚并不是个陌生的事?!


挨家长打,挨老师打,都是常有的事。功课没做好,考试没考好,就会挨家长打,上课迟到,违反课堂纪律,可能挨老师打。


被打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被扒了裤子,被令伸出手掌,被打耳光,,被柳条抽,被皮带抽。。。


但是,如果你到了北美这样做,你面临的可能不仅是牢狱之灾,还有可能是"孩离子散"!


一个中国移民因为一次冲动,至死也没能夺回孩子而患癌含恨而逝。。。



在美国去世的中国移民江美玲四年前因涉嫌虐待儿童,导致当时年仅四岁的女儿被政府交给了一个素不相识的犹太家庭暂时寄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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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经过几年的共同生活后,该犹太家庭提出长期收养小女孩,导致一场争女大战持续了四年,直到江美玲闭眼都没能要回抚养权。




而更悲惨的是,在美国佛州定居的孩子父亲也无奈放弃争夺,这个中国小女孩将不得不在犹太家庭成长。


事情究竟是怎样的?为何自己的孩子美国法律都不保护自己的抚养权?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33岁的江美玲多年前从福州移民来纽约,为了攒钱,她与男友在佛州开了一家小餐馆,并于2008年生下女儿。但由于两人无瑕照顾,所以他们将孩子送回纽约,与在华人社区定居的奶奶生活。 




"夫妻俩一个月回纽约探望老小几次,一家生活也算其乐融融。"


不过,幸福在四年前的一次体罚后戛然而止。


2012年的某天,江美玲回纽约探望女儿,却因被其不听话的举动气急,一冲动便拿起手边的筷子体罚,而孩子的哭声引来白人邻居报警。 




"警察一进屋,看到四岁女儿身上的红印,就立刻把江美玲逮捕了。"


随后,江美玲被控「儿童虐待与忽视罪」(Child Abuse and Neglect),而女儿也被市儿童服务管理局(ACS)暂交一犹太裔家庭寄养。


虽然最终江美玲并未入狱,只被要求守行为并参加家庭治疗课程,但在案件审理的几个月中,不懂英文的她甚至不知女儿被带去何处。




直到近半年后,江美玲找到寄养家庭,想领回女儿,但对方却提出永久领养的要求,于是一场争女大战开始了长达四年的波折。


不知如何应对的江美玲找到华人议员陈倩雯等人求助,不过对手更是有备而来,聘请专业律师,一步步夺走抚养权。


在四年的案件审理期间,江美玲的女儿一直住在犹太裔家中,每周只能与母亲见面一到两次,每次两小时,这令原本亲密无间的母女开始生疏。



不过江美玲并没放弃,为了多见女儿,她不再回佛州工作,而是留在纽约,专门等待每周的见面。


虽然对方律师使用各种计策,令法院先后出具保护令,禁止女儿与奶奶、表姐甚至爸爸单独见面,但江美玲的母爱也令法官软化,今年年初时,母女俩甚至开始被允许一周过夜一次。


但命运似乎对江美玲特别不公,正当她看到了接回女儿的曙光时,却突然被诊断为罹患肺癌。 去世的她最终也没能真正要回女儿。




而更悲惨的是,定居佛州的爸爸向儿童局申请将女儿接至佛州抚养,遭到该犹太家庭的强烈反对,理由是无法保证父亲不会虐待女儿。


最终为了养活小儿子不得不继续赚钱的爸爸只得放弃争夺,这个纯正的福州女孩将不得不在犹太家庭成长。


跟进该案近四年的江美玲好友陈家龄表示,此案不仅是江美玲一家的悲剧,更应该成为华裔家长的教训。 




美国的法律与中国大不同,一次冲动的体罚可能导致父母永远失去儿女,酿成家庭悲剧。


无独有偶!


在加拿大多伦多的魏先生休假在家,为了儿子上学带的午餐问题和13岁的大儿子发生争执,话不投机一怒之下说了"爱吃不吃,爱带不带"。。。


没想到一向听话的儿子脖子一梗,说了句"不吃就不吃",扭头走人了。魏先生被儿子的态度激怒了,朝儿子吼了几句,气急之下还动了手




没想到,老婆送小儿子去学校后碰见大儿子的老师,把一肚子的委屈朝老师倾诉了一通,把老公如何朝儿子发火、动手的事和盘托出,老师当时就告诉她要报警。


很快3个警察来到家里,核实了魏先生的身份,二话不说,将魏先生逮捕了。


魏先生被关进去后,老婆马上找人把他保了出来,但是是有条件的,保释令禁止魏先生回家,不允许以任何方式与家人接触或联系,通过第三者联系也不行。


儿童保护协会介入此案。魏先生说,他和老婆孩子的感情都很好,那一天也不知是搭错了哪根筋,就做了这样的傻事,后悔不已。


要知道,在北美的观念和法律框架下,




"加拿大和美国的孩子,一旦降临人间,就不再仅仅属于父母的骨肉,更属于国家和民族的财富。"


虐待儿童事件一但被认定,法律对此处置十分严厉,毫不留情,"保护儿童组织(CAS)"拥有极大的权力和声誉,凡被其带走的孩子,可能长时期与父母分离,极少有在短期内领回的。


成年人对幼童的虐待或暴力,警车呼啸而来,媒体蜂拥而至,是名人臭名昭著,是官员身败名裂,是莽汉当即铐走。。。在大多数情况下,案子会拖延数年,家庭永无团聚的屡见不鲜。




现在,中国人赴美国,加拿大留学移民的越来越多,对当地法律不能掉以轻心,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骨肉分离、倾家荡产、父母入狱的悲剧。


这可不是什么危言耸听!你可以讨厌美国,但你不能不欣赏其法制、执行力和公信力。


在美国,法律对未成年人还有许多特殊关照——

  

※ 16周岁以下的青少年不允许发生性行为,未成年人不得购买色情光碟、杂志或任何涉及色情的作品;


※ 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不允许拥有、销售或使用任何烟草产品;


※ 21周岁以下的青少年不允许拥有、销售或饮用任何含酒精饮料……


浏览、下载儿童色情文件属于性侵儿童的罪名


之前德州一个地方法院,判处了一位38岁的小学教师斯蒂芬(Stephen W.Sudduth)有期徒刑60年。如果不减刑,这位魁梧英俊、温文尔雅的男教师将把牢底坐穿。


这家伙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他是强奸幼女的淫棍,或是逼迫幼女卖淫的黑社会大佬,还是利用教师的身份诱骗女学生开房?



在美国,强奸儿童是重罪,就连女教师和男性少年发生性关系都是犯罪。没有人可以用“嫖宿幼女”逃脱严厉的惩罚,因为美国根本就不存在“嫖宿幼女”这个罪名。


只要和女童发生了性关系,不管女童自愿或主动,还是女童收取了报酬后心甘情愿,甚至和自己15岁以下的女友开房了,共度春宵了,就是犯了强奸儿童罪,就没好日子过了。



其实这位德州教师没有这些恶行,没那么严重。或者,在咱这儿,看起来这都不算事儿——他只是在网上浏览儿童色情图片和视频,并存放到自己的硬盘中。


据说,如果发现谁的电脑里有一张儿童色情图片,警察就会请电脑的主人去蹲1年监了。而这位德克萨斯的小学教师下载了几万个这样的文件,判他60年应该不算太重吧。据报道,这是辩护律师与检方讨价还价的结果,否则得上千个60年。



在美国,性侵儿童是联邦罪,浏览和下载儿童色情文件是性侵儿童的罪名之一。虽然在美国成人片是合法的,但红线是不能有任何涉及儿童的成分。甚至,幼童穿比基尼泳装走光被拍下来了,儿童洗澡时的裸体或半裸体照片,都可能惹来大麻烦。



在美国生活中,还有许多“那些在国内习以为常但是在美国就是犯罪的事”广大华人同胞千万不要抱着作天作地的心态最后作死自己!究竟是哪些事情呢?快一起来看看!


 1、噪音扰民 


日前发生了一起华人大妈在纽约日落公园跳广场舞被控扰民一事。在美国,在公园跳舞不违法,但是公园内播放音乐以及制造声音所带来的噪音必须低于35分贝(相当于安静的房子里,冰箱启动的声音),超过就是违法。



 2、与警察嬉皮笑脸,套近乎 


在中国,如果你因为违章驾驶被警察抓到时,你一定是规规矩矩彬彬有礼地从车里出来,向警察认错、解释,或套近乎。


但在美国,你可千万别这么做。当警车追上你让你停车时,不管你知不知道自己违反了哪条交通规则,都千万别从车里出来,一定要按照警察的要求做:让你摇下车窗,你就摇下车窗;要你出示驾照,你就拿出驾照给警察,千万不可有多余动作,否则警察有权向你开枪。如果有贿赂警察的言行,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3、开玩笑危机公共安全 


在中国,如果在火车站排队买票没买着,发火时说生气要把火车站给炸了,顶多遭售票员的白眼。


在美国,凤姐申请移民未遂,恼羞成怒大放厥词说“我要一把火烧了美国移民局”,结果被美国安全机构立案调查。另外,友情提示一下大家,假如你有一个叫杰克的朋友,在机场千万不要大声和他打招呼说:“Hi, Jack.”很有可能被警察听见,你就被逮捕了。因为这句话正是英文劫机(Hijack)一词的谐音。在美国,危及公共安全的玩笑不能开,在洛杉矶国际机场安检入口处就挂有“请勿开玩笑”的牌示。



 4、随便问候别人祖宗十八代 


在中国,有很多经典的“国骂”,利用率很广。有时候这些骂人的话倒并不见得有多深的恶意,有时候只是顺嘴一骂,大家也都司空见惯。还有那些吵起架来问候祖宗十八代,警察也没辙,毕竟中国人常说:骂人不犯法。


不过,在美国,骂人就有可能会犯法。你不可以有辱骂他人从而招惹冲突的言论,所谓招致冲突的言论,是指对任何个人具有强烈侮辱性及挑衅性的辱骂语言,造成对他人伤害或招致反击斗殴的恶言恶语,包括下流、淫秽、猥亵、诽谤等言论。



 5、恐吓 


在中国,你可以随便吓唬吓唬人,比如收拾你,宰了你等,不会引起什么麻烦。


在美国,你就有可能犯法了。对方可以告你恐吓,法官可能判你不得接近被告,不得在被告的住家和工作单位附近出现,如果你违反了法庭的判决,你就会被拘捕,如果你的恐吓性言论更为恶毒的话,对方称自己受到了某种伤害,请个大律师,没准判你坐牢,还会有经济损失。



 6、打骂孩子 


在中国,打骂自己的孩子,司空见惯。


在美国,任何形式的虐待儿童都是违法的。比如,孩子哭闹,家长上去就给一巴掌,或者严厉责骂,就违反了法律。甚至在公共场所发生争执,拉拉扯扯,大声苛责,严厉训斥,也是违法的。


如果周围的人看到父母虐待孩子,很可能马上就去报警,你就有丧失抚养权的可能,情节严重还会坐牢。


学校老师、社会工作者或医生一旦发现儿童受到虐待,必须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如若不然,他们自己就有可能受到轻罪的指控。



 7、偷窥别人隐私 


在国内对于刚刚踏出校门找工作的应届生而言,拥有一份详尽的招聘简历再好不过!上面要有自己的年龄,身份证号码,父母信息等等!甚至还需要有公安局开具的有误犯罪记录证明!民族、本人成份、家庭出身、婚姻状况、何年何月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得到何种奖励等等项目。这样的信息更是简历必备!


然而在美国,这样的表格或者在面试过程中出现有关以上信息的询问都是违法的!因为她已经严重侵害了你的隐私!你甚至可以去告这家公司!如果花大价钱找个好律师,说你因此受到了什么严重伤害,那,你一辈子的生活没准都有着落了。



 8、露天晾晒衣物 


中国人喜欢在太阳底下晾晒衣服,包括内衣。


但这一点在美国要小心,因为许多城市不允许内衣暴露在公众视野下。一旦被邻居举报,就会受到相关部门的罚款。因为美国法律规定禁止露天晾晒衣物,必须使用烘干机烘干。



 9、给小孩穿开裆裤 


在美国给孩子穿开裆裤也会遇到麻烦,网上传出美国蒙特利公园市一名华裔妇女带着一名穿着开裆裤的小孩在公园散步,结果被白人女子报警。对于暴露下体的行为,美国的法律解释为“行为不检点”,轻则口头警告,重则会被罚款。即使是幼童暴露下体,依然是孩子父母的“不检点行为”。



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不懂法,而是由于文化差异造成的常识缺失,因此华人朋友更应该尽快的“入乡随俗”,以免自己一个疏忽就触犯当地的法律。



来源:法拉盛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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