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导演万玛才旦西宁机场被拘,当地公安称其扰乱秩序

2016年06月29日 腾讯娱乐


腾讯娱乐讯(文/陈媛 耿飏)6月29日,用户名为“德格才让”的微博称,据可靠消息,著名藏族导演万玛才旦6月25日从北京飞到青海西宁机场参加活动,离开西宁机场前发现将一件行李落在行李提取处,手持行李托运凭证回去取行李时,被机场警察以扰乱机场公共秩序为由带走,并于次日26日凌晨拘留,后来因拘留期间出现身体不适,27日下午被送往当地医院救治,现在观察治疗中。腾讯娱乐就此向万玛才旦导演方工作人员求证,对方证实了这个消息,并称目前联系不上导演本人,但据当时前去接机的导演亲戚称,目前万玛才旦导演身体状况相对稳定。同时,他还透露万玛才旦导演患有糖尿病,本身也需要定时的药物治疗。


▲德格才让微博截图


工作人员还确认,德格才让的确是万玛才旦导演的御用录音师,但当时应该并不在场。腾讯娱乐随后向德格才让求证,对方用短信回复称目前不方便接电话,但截至发稿时仍未给予进一步回复。


导演万玛才旦


据活动主办方介绍,此次万玛才旦导演前往西宁是携自己的短篇小说集《塔洛》参加一个文学类研讨活动。《塔洛》是万玛才旦的最新作品,其中包含10个藏地故事,其中《塔洛》被他改编为同名电影。此次研讨活动是一个系列活动中的一站,选择青海是因为这里是万玛才旦的故乡,资料显示,他的出生地正是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


6月25日,他还在北京鲁迅文学院参加了主题为《现代性语境下的民族地域书写》的研讨会,与另一位藏族作家龙仁青对谈。按原定计划,他将于6月30日出席西宁站的活动,但目前该活动已经取消。主办方称,当时其工作人员是在出口等待万玛才旦导演一行人,所以并不了解冲突的具体情况。


腾讯娱乐下午拨打西宁机场公安服务电话,对方回应:“涉案内容不方便在电话内公开。”



▲导演协会声明


下午14:00,万玛才旦导演加入成为会员并曾担任执委的中国电影导演协会发表声明,称“6月25日,万玛才旦在机场被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理由带离,事情发生至今已有四天。在互联网和社交平台上已经引发关注,但‘具体细节和警方适用但法律和采取的措施至今未见官方正式公布’。因此导演协会呼吁有关部门迅速公布事件原委,“包括警方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和警方在执法过程中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暴力执法或过度执法的问题”。


随后,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做出回应,公布事件经过。


原文摘录:6月25日20时15分许,违法行为人万某乘坐由北京飞往西宁的CZ6269次航班到达西宁。20时30分许,万某从西宁机场到达厅控制区走出,行至停车场后发现随身携带行李遗忘在到达厅行李转盘处的手推车上,随即又从停车场返回到达厅。20时35分许,万某擅自闯入到达厅控制区寻找行李,机场安检人员多次劝阻,但万某不听劝阻并和安检人员发生争执,机场安检人员随即报警。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3名执勤民警立即到达现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有关规定,对万某进行劝阻,要求万某退出控制区,并告知其行李由机场工作人员帮助找回。但万某既不听取劝阻也不退出控制区,继续在控制区内大吵大闹,不配合现场执勤民警执行公务。执勤民警多次劝阻无效后,于20时49分许将万某强制带离现场进行调查。


调查期间,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耐心教育和政策说明,并请万某在场朋友劝其配合民警工作、接受调查。但万某仍拒不配合,拒绝回答民警询问。经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对其同行2人和机场工作人员等目击证人进行调查取证,根据现场收集到的相关证据,万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对万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该案调查期间,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民警告知万某依法享有的权利,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询问,对执法全程视音频记录。按照法律规定在对万某执行行政拘留前,民警将其带至海东市平安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根据体检结果,万某没有不适合行政拘留的法定情形。6月26日7时10分将其送至平安区行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6月25日20时49分,民警将万某强制带离现场时,由于其拒不配合,导致手腕有3处手铐勒痕。拘留所对万某勒痕进行了备案,并经万某签字确认。6月27日10时许,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接到平安区行政拘留所电话,万某称“胸闷、头晕”身体不适提出就诊申请。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立即派2名民警携带执法记录仪将其送往平安区中医院,在其家属和朋友陪护下进行诊断,诊断结果为高血压和高血糖症状,无其他症状,医生建议入院观察。就诊后,2名民警再次向万某宣读了权利和义务,并告知病愈后将依法执行未完成行政拘留期限,万某表示同意。


感谢广大网民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同时也欢迎广大网民对公安机关及民警执法进行监督。



▲报道截图



▲韩红、娄烨、何平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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