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好过租房

2014年03月28日 加拿大地产置业投资理财



FT专栏作家露西•凯拉韦:我始终对拥有房屋的产权魂牵梦绕。这跟钱无关,而是与文化、情感和家庭相关。产权还意味着占有,能对自己的房子为所欲为。

上世纪50年代,我祖母买下了一幢摄政时期建筑风格的五层连体房,它位于伦敦北部肯特什城(Kentish-Town)与海格特村(Highgate village)之间,当时属无人管辖地带。房子刚买下时,破败不堪,没有浴室,全部购房费用还不到1000英镑。我祖母对房子里里外外整修一新(能直接入住),在此住了一阵后就返回墨尔本老家了。在接下来的30年里,该房子主要由我父亲居住,随后又陆续住进去了自己老婆、三个孩子、房客以及来来往往的澳洲人(年轻时找不到工作的澳大利亚演员巴里•哈姆弗瑞斯(Barry Humphries)曾有一段时间是这儿的房客)。

祖母买下Grove Terrace地段的房子后,彻底改变了我们全家的生活。它让我们全家成了思想左倾、知识分子荟萃的伦敦北部的一分子,也培养了我们对大气高档的正方格窗户很好的鉴赏力(属外行里的内行)。虽说我父母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卖掉了这幢房子,但我母亲在前花园亲手栽种的木兰树至今仍矗立于此。每次开车经过房子(它如今焕然一新,主人是男高音伊恩•波斯崔吉(Ian Bostridge))、看到这棵木兰树时,我就不禁感慨:这儿就是我的老窝,它以前是我家的。

如果说我生来偏好拥有自有房,那么在离开Grove Terrace后的岁月里,这种心结就越发“变本加厉”了。1983年,我以2.7万英镑买了有生以来的第一套房,它位于肯顿集市(Camden Town),七年后把它转手时,获利差不多有4倍之多,然后我就移居国外。几年后,我与丈夫、孩子返回英国,又在伊斯灵顿(Islington)购置了家庭住宅。对它进行整修后再次卖掉,又买了另外一套房,然后如法炮制一番后再把它卖掉,最后我们把家安在了阿森纳队(Arsenal)主球场后面一套名不见经传的大房子里。

众所周知,过去买房子,就好比站在老虎机前,仅用很小的代价就能挣个盆满钵满,可谓一本万利。同样众所周知的是:如今这台“老虎机”不再大把生财。如今买房,不会像我祖母那样能彻底改变生活,也不会再像我23岁时那样,把房子腾挪倒手就能大赚一笔。多数人如今压根连房子都买不起。

不久前,《家居》杂志(House & Home)刊登了设计师本•彭特里斯(Ben Pentreath)的一篇文章,粗一看颇为信服,说如今仍念念不忘于拥有自有房纯属脑子进水。他说,租房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便宜;意味着可在市中心租房住,很方便步行上下班;房子中锅炉爆炸与己无关;彻底免除认真研究Farrow & Ball比色图表这类腻烦之事;真要是住烦了,就直接轻轻松松另择住处。对我来说,反驳彭特里斯的观点,只需展示一下其名下两幢富丽堂皇的豪宅图片即可——一幢是位于多塞特郡(Dorset)的罗马式石头豪宅,另一幢则是位于布卢姆斯伯里区(Bloomsbury)的乔治王风格豪宅。与本人有生以来住过的房子相比,它们的奢华漂亮程度让我望尘莫及。另外,他还有意隐瞒房租这一关键信息,却含蓄说自己的境况只是比在伦敦污染地段按揭购买小户型住房稍强一些而已。

但读完这篇文章后,对于是否继续拥有自住房屋,我的信心还是略微有些动摇;网上随后就租房与购房孰是孰非争得不可开交、没完没了,很显然,至少有一半《金融时报》读者浏览后肯定会有类似隐忧。

第二天,我自己在网上搜索布卢姆斯伯里区上档次的招租房,在众多价高质次的房源中,找到一幢窗户形状颇合我心意、但其它方面却一无是处的房子,那股高兴劲儿转瞬即逝。这套房是迷你户型,位于公交主干路线上,周租金为1000英镑。

从某种意义说,租房还是买房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房价上涨,那么买房就属明智之举;如果房价下行,那么租房乃是上策。目前而言,情况不明朗————因此这也正是令人纠结之处。

但有趣的是,此问题与金钱无关,而是归根到底与文化、情感以及家庭有关。我觉得即便把彭特里斯的豪宅低于市场价转租给我,自己可能仍不会接手,因为拥有房屋全产权对我来说至关重要。

为了讲清楚偏执于全产权之来龙去脉,我不断询问自己家人是否也有同感。他们的意思似乎是说年轻时无所谓是否拥有全产权,也就是说他们可能永远无法感受仓促处理首份房产证时的那种犹豫不决。我23岁的女儿在利兹(Leeds)工作,目前与人合租房子,她说现在没有自己的房子没所谓;至于将来,目前她还不愿考虑。

随后我又问87岁的老父亲:搬离Grove Terrace的房子后,是否还对其念念不忘?他耸了耸肩,然后说自己压根就不会再牵挂。他喜欢住在自己熟悉的地方,但租房还是自有房无所谓:人死后,带不走只砖片瓦。

然而对于我们这些人到中年者,始终对拥有房屋全产权魂牵梦绕。在不入流的伦敦新巴纳特区(New Barnet,这个地方彭特里斯肯定是不待见的),我妹妹有套漂亮房子,她说原因很简单:希望自己孩子有根的感觉,而租房无法实现这个愿望。她希望形成这样的假念想:居所是恒久不变的地方;而租房者每月定期付房租时,似乎老在提醒自己只是临时性住所。至于说到拥有自有住房所需承担的职责————没错,这是个累赘,尽管拥有房子意味着自己得打理照顾,但这就好比照料人,它是自己的职责所在。

不管怎么说,房客真以为自己无需为租赁房的漏雨和不安全的锅炉担忧,是因为没碰到我女儿的房东这一号人。

与我妹妹一样,我也认为自有房意味着安定,孩子们有家的感觉以及为此打理。但拥有住房还有更多不太冠冕堂皇的理由:它意味着占有,能够对自己的房子“为所欲为”。

购房者添置全套不锈钢新厨具后,基本原封不动地放那儿,然后转手把房子卖掉,而接手者立马把厨房“改头换面”,转而添置更为“土豪”的全套厨具。此时此刻,我似乎听到彭特里斯气急败坏的强烈反应。

当然,这么做愚蠢、糟糕,完全属于浪费。然而,我理解“修理”房子的动因。在我30-40岁期间,这种疯狂举止难以抑制。我在匆忙之中买了两回房,每次都对房子重新整治一番,而内心还偷偷地自我得意呢!搬进第二套新房后,我累得筋疲力尽,尽管肚子里怀着自己的第四个孩子,但依然“贼性难改”,还在翻看其它房子的宣传册子。我记得有一天开车到牛津去看一幢哥特式石头房子,我曾看过它的图片,觉得它美不胜收,而且价位又很低。谢天谢地,我发现这幢房子就在环行路边,而且正挂牌销售。

如今这个疯狂阶段已一去不复返;我不再有拾掇房子的劲头。如今这幢房子我已入住了14年,自己并无“改头换面”的念想(尽管有朝一日,自己可能会心血来潮,换掉厨房里那块已经破旧的淡黄色地毡。或许会换成亮黄色的吧)。但如今我找到了沾沾自喜于自有房的新理由。10年前我妈妈在前院种下的十月樱如今已成材,鲜花盛开。我暂时没有另择住所的想法,虽说如今的住所既非雅居,也算不上市中心地段,它只是阴差阳错成了我的居所。

露西•凯拉韦是《金融时报》专栏作家兼副主编。

译者/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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