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远熙杀母案出结果:终身监禁17年不得假释 闻判他轻松微笑

2015年12月03日 加拿大都市网



■汤远熙(右)杀母后,假称母亲失踪,更与父亲公开呼吁市民协助寻母。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冯瑞熊

早前被裁定二级谋杀罪成的中国留学生汤远熙,周二被法官判处终身监禁,17年不准假释,即须服刑至2029年9月。法官判刑时,直斥被告杀母时,击了一锤,本可以停手令其母继续生存,但他不单没有并再施毒手,又弃尸及欺骗父亲及警方,对父亲更露杀机,负上高度道德罪责(high degree of moral culpability)。

今年28岁的被告汤远熙,周一穿着红色囚衣出庭,闻判后未有特别反应,反而神情轻松,退庭时更向庭警及传译员露出微笑,快步随庭警离开法庭。

主审法官埃克(William Ehrcke)指出,二级谋杀的判刑是终身监禁,不准假释的年期由10年至25年,而决定不准假释年期将考虑被告的性格及背景、案情严重性及陪审团的建议。他指10个陪审员中,有4个建议25年,3个20年,2个15年,1个10年,平均数是20年。



假释后登记DNA

埃克表示,汤远熙没有案底,被捕后表现良好,更完成数个课程,并且有艺术才能,在判刑聆讯时曾向父亲及母亲家人道歉。埃克指汤案,与2012年谋杀妻子胡雅婷、被判二级谋杀的牟钟鸣案相似,当年牟被判终身监禁,14年不准假释。但埃克称牟承认控罪,显示悔意,相反汤的道歉则来得太迟。
埃克引述证供,指汤在犯案过程中,先滥用母亲对他的信任,引她入房,击中一锤后,如果他施以援手,母亲本可活下来,但他反而继续两下重击,将母亲打死,并将尸体扭曲放进行李箱内,十分不敬,之后又企图毁尸灭迹,向父亲及警方说谎(指母亲失踪及被绑架),令父亲及家人饱受痛苦。
再者,汤向卧底警员透露要杀父,未有下手只是「父亲大只过我」,埃克称这令人关注他的存在,可能对其父的安全构成危险。
埃克指1995年加国最高法院一个判例,指在二级谋杀不准假释年期,应有「一个有关严重性的广阔幅度,以反映不同程度的道德罪责」。他根据案情分析,指出汤远熙在案中负上高度的道德罪责,所以最终判汤终身监禁,17年不准假释,并且要登记他的DNA,以及终身不得拥有武器和枪械。

未透露会否上诉

汤远熙代表律师安德森(Troy Anderson)在判刑后,曾与汤远熙见面,但他不肯向传媒透露汤是否会提出上诉,只称他有30日时间考虑上诉。

安德森本身满意判刑,他指汤本来被控一级谋杀,现在是二级谋杀罪成。

安德森表示,将来若汤远熙获假释时,他要押往移民部羁留中心,有可能面对遣返原居地。
汤远熙的家人周二没有出庭听取判刑。来自中国广东省佛山市的汤远熙,2006年父母送他到加国念书,2010年他在博学学院(Sprott-Shaw Community College)毕业,2012年父母到温哥华探望他,本来打算6月7日返华,但汤在当天将母亲杀死,更向父亲及警方说母亲失踪,并公开呼吁市民协助寻母,直至被弃在菲沙河的母亲尸体被发现,才揭发他弑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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