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美国人在无人区茹毛饮血十九年

2018年01月15日 走遍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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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情的阿拉斯加,只有一件重要的事,那就是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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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拥挤不堪的现代社会,人们常常难以抑制逃离的想法:到远处去,到荒野去,过无人打扰的生活。


来自美国的格伦·维尔纳夫真的这么做了。


 格伦背着驯鹿角,就像长了一对翅膀。


格伦的家乡在美国东海岸,从小,他就喜欢往群山和森林里面跑。“我喜欢身处大自然时那种独立自主的感觉,”格伦说,“你和大自然的接触是真实的——每天早上醒来时,我宁可看到猫头鹰窝也不愿看到电视。”


 格伦在阿拉斯加的森林里。


三十岁那年,他终于从东海岸的家乡搬进人迹罕至的阿拉斯加,并在那里儿最高的山脉——布鲁克斯山脉上建立了自己的营地。在这片极寒之地的无人旷野,他一住就是十九年。


格伦的故事令无数厌倦现代都市生活的人们感到兴奋,但是格伦却对想要追随他脚步的人们提出了警告:“这是生活,不是消遣。我劝所有打算来野外生活的人们先尝试一下,之后你很可能就改变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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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克斯山脉位于美国阿拉斯加州北部,冬季最低气温达零下60度。格伦驻扎的营地近乎与世隔绝,最近的公路在100公里之外,城市则更加遥远。格伦独享了近155平方千米的领地,来去自由。只不过,在这里的每一步,都是与魔鬼共舞。


 格伦在满是积雪的山脉穿行。


逃离城市,也意味着逃离了电、机器和燃料。格伦只能依靠双腿在广袤的深山中前行、探索、打猎,不放过每一只可以下咽的活物。


游走在地形复杂的野外,需要耗费大量体力,假如没有任何收获,则无异于自杀。在无情的阿拉斯加,只有一件重要的事,那就是活下去。


 格伦爬上了营地几英里内最高的山。


驯鹿是荒野中的美味,更能为人们在寒冬中提供足够的热量。打回来的鹿肉,格伦往往不会加工,直接生吃下去,而且看起来十分享受。


“吃掉这块鹿身上的脂肪,我简直有力气能翻过这座山,再猎一头鹿回来。”对于生活在荒野的人来说,必须优先满足热量需求,味道口感靠边站。“我每天要吃掉半磅的脂肪,必须如此。我需要足够的热量,但摄入过量蛋白质又会中毒。在没有碳水化合物的情况下,脂肪是最佳选择了。”


 格伦在吃鹿肉上的脂肪。


但对于更美味的部位,格伦也会做熟了吃,比如他最爱的油煎鹿脑和水煮鹿舌。


 格伦用锯子处理鹿肉。


将驯鹿脊髓放进煮沸的锅里。


 驯鹿肉排。


此外,鹿肉还可以风干储存,抵御毫无斩获的日子。


 驯鹿悬挂风干的鹿肉可以保存很久,作为储备粮。


不过,冬季一过,寻找食物便成为了一个大问题。


在冬季,格伦一天可以猎到五头驯鹿,而夏天却难见它们的踪迹;没有雪的遮掩,也不好布下陷阱。


有时候,格伦巡逻上10次也碰不着一只驯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雪地上的脚印和排泄物,感慨错失良机。


 格伦在高处眺望,附近已经看不到大型动物,只有湖边的一群鸭子。


在没有驯鹿的季节,格伦就钓鱼、掏鸟蛋,或猎捕豪猪、鸭子、松鼠等的小型猎物。再不济,就采些野果充饥。


 格伦在山上发现的野果。


不过在夏季,即使猎到食物,也很容易腐坏。最糟糕的日子,格伦曾经连续9个月都缺乏食物,身体上的脂肪和肌肉也随之减少。


除了严酷的生存条件,格伦还得面对来自其他动物的平等竞争。在野外,人类不再享有特权。


 前来“分享”风干鹿肉的猫头鹰。


格伦与野兽相互警惕。谁稍不留神,便会沦为对方的晚餐。


 这只野熊企图闯进储存鹿肉的草皮房,后来它成为了格伦床上的毛毯。


一次天色渐暗,格伦将猎到的鹿肉埋在雪里,打算隔天再来取。然而第二天等他回到原处,鹿肉早已被狼獾和乌鸦挖着吃了个干净。


 格伦储存在雪地里的鹿肉已经不见踪影。


柴火,是野外生存的另一样必需品。无论春夏秋冬,砍柴都是格伦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格伦的柴火都来自营地附近的死树。


 这些木柴可以在冬季烧上一整个月。


出门砍柴时,还需要带上猎枪,以防备神出鬼没的野熊和狼。但只要家中无人看管,野熊随时可能乘虚而入,捣毁营地。每次出门前,格伦都会再三检查门栓。


 森林里的帐篷被熊拆得七零八落。


“这就是大自然,你得接受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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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捕猎、冷了生火、渴了取水,格伦在野外的生活简单而纯粹。


比如格伦在野外时使用的“洗衣机”,也是从母亲手里流传下来的简易手动款,当气温降到零度以下时,就会结冰冻住,无法使用了。


 格伦在野外时使用的“洗衣机”。


不过格伦倒是乐在其中。“有时候,越高科技的东西越容易出问题。我这个洗衣机就绝不会出问题。从我妈妈到我,这台洗衣机已经用了五十年了。现在还有哪台洗衣机能用五十年呢?”


在阿拉斯加,格伦过着极简的生活。“许多人问我,你不抽烟,不喝酒,不嗑药,你过得还是生活吗?”格伦笑了,对他而言,自然美景就是生活中最大的乐趣。


 数小时的风浪和低温之后,沿海岸线的植被被冰柱覆盖。


地处北极圈的阿拉斯加会发生极昼极夜现象,夏天太阳绕着头顶转一圈,冬天月亮转一圈。无须数着日子,四季的变化就是日历。


 在阿拉斯加的夏天,晚上十一点的天空依然明亮。


 行走在秋叶中的格伦。


 极光。


不过,野外的极致美景往往无人分享。住在野外时,格伦最长有四个半月没遇到过一个人;他最长曾有十五个月没有回到镇上去过。


格伦并不喜欢孤独的滋味。“人类生来就不是独居动物。我忍受孤独,只是为了大自然中其他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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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格伦并不总是孤身一人,也不是彻彻底底与社会隔绝。


生活在野外的十九年里,他有过两段婚姻。格伦搬来阿拉斯加四个月后,他的第一任妻子也跟随他来到了野外。


他们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的名字都充满了野趣。女儿名叫“柳叶”(Willow Leaves),儿子名叫“狼歌”(Wolf Song)。


“女儿出生的时候,柳树叶刚刚发芽。对野外生存者来说,柳叶是最重要的食物之一。而当我儿子还在她妈妈肚子里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坐在湖边,听着远处狼的嚎叫,我就决定要给儿子起名叫‘狼歌’了。”


 格伦教“狼歌”处理鹿肉,大女儿“柳叶”则在一旁看着。


每年,他都会腾出一半的时间,徒步横跨广阔的荒原,回到小镇上,回到文明社会,在费尔班克斯的小屋与最牵挂的孩子们团聚。


 2004年,格伦在距离营地最近的小镇上建造了木屋。


尽管格伦与前妻的婚姻最终走到尽头,他孤身一人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太久。2012年,格伦参与了纪录片《零度以下的生活》的拍摄,并结识了现任妻子特蕾莎。


 一张全家福。格伦、特蕾莎、继女艾米莉、柳叶和狼歌。


从前在野外打猎的生活也许能够让格伦一个人勉强生活下去,却难以供养自己的家庭。于是,格伦每年往返于营地和小木屋之间,拍摄纪录片以赚取收入。此外,他投资、炒股,格伦的生活,也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样与世隔绝。


 一家人即将享用一年一度的驼鹿舌大餐,格伦和继女艾米莉为此合影留念。


2017年,格伦的小女儿阿格莎出生,一家四口决定一起回到布鲁克斯山脉上的营地。


 格伦与小女儿阿格莎。


 阿格莎看着爸爸从鹿腿上割下今天的早餐。


尽管不再独自一人,野外生活也变成了工作,无论如何,格伦十余年的人生永远留在了从前的阿拉斯加,那片荒无人烟的土地上。



有人曾经问他,生活在野外得到这些日子里,你最害怕的是什么?格伦只说:“野外的生活让我感到舒适。我唯一害怕的就是不能将生活过到极致。”


资料图片来源:

[1] 纪录片 Life Below Zero Season7

[2] FB:@Glenn Villeneuve

[3] Living off the Grid, the Asian 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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