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O之操作流程|官方手册

2018年01月03日 美国EB5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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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美国之路一期AAO(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上诉被判胜诉的消息(参考阅读:欺诈≠关停,美国之路一期上诉成功|EB-5新案例解读),上周介绍了AAO的Precedent和Non-Precedent判决(参考阅读:AAO的Precedent和Non-Precedent判决|EB-5进阶),今天来看下AAO申诉的不同种类与流程。


2016年5月,移民局发布了AAO的操作手册,下面是这份文件的简要介绍,供业内参考:


1. AAO的案件类型


1.1 上诉(Appeal) 

1.2 申请复议(Motions to Reopen and Motions to Reconsider):

1.3 认证(Certifications)


2. AAO的裁决类型


2.1 无约束力的判决(non-precedent)

2.2 被采纳的判决(Adopted)

2.3 有约束力的判决(precedent)


3. 上诉(Appeal)流程


3.1 上诉者,通过递交I-290B表,来进行上诉或者申请复议;

3.2 决定上诉的,要求在收到审批决定的30天(或者邮寄方式的33个工作日)内做出;如果是申诉移民局收回已签发的移民申请,则需在15天(或者邮寄方式的18个工作日)内做出。


3.3 初审:拒签相关申请的USCIS办公室,将先进行初审,初审的结果为:

3.3.1 将上诉作为复议对待,并将此获批;

3.3.2 将上诉转到AAO办公室;


3.4 上诉者可以要求加速

3.5 审核过程中,AAO办公室可以邀请:驳回上诉;要求补件(RFE);意图驳回上诉(NOID)

3.6 AAO的裁决可以是:支持上诉、驳回上诉或发回重审;


4. 复议(Motions to Reopen and Reconsider)流程


4.1 Motion to Reopen是基于新的事实,Motion to Reconsider是基于法律适用的问题

4.2 申请复议的,通常要求在收到审批决定的30天(或者邮寄的话33天)内做出;


5. 审批时间


5.1 初审,45天内;

5.2 AAO应该在收到案子(初审之后)的半年之内;AAO审批时间表,可以在https://www.uscis.gov/about-us/directorates-and-program-offices/administrative-appeals-office-aao/aao-processing-times网站查询。

5.3 申请人可以要求加速判决;


在美国之路案件中,一期申诉到AAO,2017年12月21日被判胜诉;二期,先上诉到AAO被驳回,再尝试申请复议,于2017年9月被驳回。


AAO操作手册链接:https://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USCIS/Laws/AAO/Practice%20Manual/AAO_Practice_Manua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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