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急!澳洲税务局大面积审查海外汇款,我们该如何应对?父母从国内的汇款要申报吗?

2015年08月12日 悉尼印象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已开展针对海外转入资金清查的活动,有些收到海外汇款的朋友心里难免不安。其实不要怕,只要提前准备,基本上没事。


所谓海外收入包括海外业务收入,就业收入,养老金,年金收入,银行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资本收益以及个人劳务所得。


ATO定义的海外收入如下:



* 任何海外收入,包括产生的,衍生的或直接收到的澳大利亚以外来源的收入


* 周期性收到的来源于澳大利亚以外的货币捐赠


* 周期性收到的来源于澳大利亚以外的除货币以外其他形式的捐赠


* 收到以上利益既没有被包含在你的应税收入当中,也没有在附带福利费(fringe benefit.)当中。




你需要在你的报税表中显示以下海外收入:



* 周期性收到海外亲戚赠予的货币或其他形式利益;


* 来自海外的商业活动和投资收入,即使是在澳大利亚已无需纳税的;


* 如果你是临居,海外来源的收入;


* 获得免税的海外就业收入。



看完这些定义,你应该心里松了一大半。重点词是:周期性,收入。


留学生的海外汇款是否需要申报?


关于这个问题,小编特意质询了悉尼的专业会计师行PPTA的资深会计师Ryan,他的回复如下:



留学生的海外收入不需要申报;但是代购是属于澳洲收入,因此是必须要申报的!



国内父母给的汇款也不需要申报,但是万一ATO问起了,就需要在28天之内解释。



国内父母的汇款数额不是问题:1万也好,100万也罢,只要能证明是父母的赠予的就可以啦!




下面是最重要的事情了:


你只有28天的时间回复ATO关于资金来源和性质的质询。如果你没有在28天内作出回复,税务局有权修改你的个人收入,从而影响应交税款,产生税务欠款,滞纳金,罚息等等。所以很重要。


如果你搬家或出外旅行,一定注意保持和ATO畅通的信息渠道,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但是28天还是很短,所以你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具体建议如下(仅供参考):



1, 避免周期性汇款,(这个很简单);


2, 必要时准备一份中英文父母赠予的协议,比如支持买房等等,双方签字,因为是你父母的收入,且是已税收入,理论上讲ATO不可再双重征税;


3, 准备一份中英文父母向借款买房协议,网上找个范本,比如借款期15年,无息或低息,可延期等等,双方签字,告诉税局这是借款,还要还;


4, 父母收入证明,告诉ATO收入来源且已税;


5, Private ruling,不建议,万不得已,亡羊补牢的方法,而且还是要提供各种证明材料。



原理:


税局其实只是关心你的应税收入,如果在税法上你是澳洲居民,那你就要申报全球收入。中国产生的收入也不例外,理论上讲,如果两国之间有双边协议,那么在澳支付的多余税款可以在中国退回,反之亦然,视乎两国相应的税率高低而定。但是中国的国情是钱进了税局就万难吐出来了。只是ATO不知道。


税务知识也没那么神秘,每天多了解一点,ATO就钻不了你空子了。



来源:澳华网 & 专业会计师行PP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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