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惨】悉尼男子被警方误伤,索赔失败惨遭破产

2015年08月12日 澳洲微报


悉尼一名年轻男子在被人闯进家中,打算保护家人时被警方误伤,向新州警局索赔50万元。然而,最高法院近日认为警员开枪是爲了保护同僚,推翻赔偿损失的判决!


据报导,除了收回赔偿款外,最高法院还要求悉尼年轻人麦克马斯特(Justin McMaster)支付警方此前的诉讼费用,导致他现在不得不承担大额法律费用。


2011年9月26日,两名年轻男子闯入麦克马斯特位于悉尼西区Colyton Holmes St的家中,拿刀横在他的妹妹的脖子上。


当时19岁的麦克马斯特被尖叫声吵醒,拿着一根金属棒从家中跑出,沿着人行道冲向包括警员和亲戚的一群人,想要追赶闯入家中的年轻人。 巡警范宁(John Fanning)以为麦克马斯特是暴力闯入民宅的嫌疑犯之一,开枪击中他的腹 部。


2013年12月,地方法院的法官马奥尼(Phillip Mahony)认为范宁蓄意袭击及冒犯麦克马斯特, 于是支持他的索赔声明,要求警方赔偿他512,450元。麦克麦斯特两个目击枪击事件发生过程的妹妹们分别获得89,910元和132,430元赔偿。


但是,新州警局向新州上诉法院申诉,声称开枪时,麦克马斯特距离范宁的同事克莱曼 (Natasha Kleinman)只有几米远,开枪是爲了保护同事。


周一,由三名法官组成的上诉专家组支持了警方的声明,认为范宁不需要为开枪负责任,推翻法官马奥尼的判决,要求收回赔偿。


“我认为,根据巡警范宁对Holmes St 4号民宅发生的事件的了解,第一眼看到从中跑出的男子手 中持着类似金属棒的东西就拔出手枪,这是合理的行为,”法官马尔(Anthony Meagher)说道,表示这名男子靠近巡警克莱曼时对她造成威胁,可能导致她严重受伤甚至死亡,因此范宁别无选择, 只好开枪保护同事。


最高法院除了收回麦克马斯特及妹妹们获得的赔偿外,还要求他承担诉讼费用,可能高达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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