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翰律师至所有媒体的一封信

2015年12月20日 EB5美国投资移民


至所有媒体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媒体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最近,有律师及我的前投资移民当事人张寿敏蓄意歪曲事实,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对我进行诽谤给我的声誉造成极大的无法修复的损害。


一直以来,我以不收项目方回扣并要求项目方不收我推荐的投资人管理费从而使自己由于与项目方没有利益关系确保只代表投资人的利益作为我办理投资移民的最高原则而感到骄傲。我也是全美国第一个揭露中国做投资移民的中介和美国做投资移民的律师收项目方回扣的美国律师,同时还是第一个指出这种收回扣的行为违法也违反律师执业道德的美国律师。甚至目前美国证监会(SEC)起诉收回扣的律师就是完全用的我几年前所写文章中提到的法律条款。说这些的目的就是为了表明我在投资移民业务上是如何做人和做事的。


我们的前客人张寿敏在今年五月得知投资移民有排期问题后就非常担心她的正在美国读书的女儿可能因排期而超龄,因为她做投资移民的目的完全就是为了让女儿能在美国学习和工作生活。如果此目的不能达到则她做投资移民就失去意义了。因此她要求我把她女儿作为申请人换掉自己。我告诉她需要和移民局联系并告诉她由于这是多出来的工作所以要收费用。同时她问能不能退出现在投资的TUSTIN项目把钱拿出来投资到其他项目(因为TUSTIN项目不再招投资人了)这样再以她女儿名字申请。并问我是不是给5万美元给项目方就可以退出了。我告诉她按她与项目方签订的合同不能无故退出。然后她就没有再联系我直到我收到她所聘请的新的律师给我发来律师函说我已被解雇以后由她来代表张寿敏做移民申请。


到了6月底,按照正常情况下我们做的案子张寿敏的案件应该已经批准了才对。我们上网一查才知道张寿敏已经在615日要求移民局撤销这个案件申请。这个撤销申请是非常愚蠢的做法,其实即便换女儿申请还是可以和移民局谈谈的也许有可能就换个名字因为移民局曾在一个会议中谈到过这个问题。但估计新的律师不知道这些所以就建议张寿敏直接撤销案件申请。而实际情况是如果张不撤销申请的话她的案子肯定就在7月份前获得批准。那么她女儿和全家就可以在10月份递交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她女儿根本就不可能超龄。但是她撤销申请了!


既然是自己撤销申请(withdrawal)而不是移民局拒绝的(denial)那么根据她与项目方签的协议就不是退出理由。剩下的就只能是告项目方或前律师欺诈了,因为 这是唯一能通过诉讼退出的途径。但欺诈就是这么容易成立的吗?且不说这个项目我花了很长时间进行研究而认为是当时最好的项目,项目本身现在都已基本完工在等待审批准备不久开业, 何来欺诈?!这个项目所有的投资移民申请统统都批准,何来欺诈?!


然而,美国世界日报等媒体仍然未经证实或调查就刊登不实文章。已对我本人及律师楼造成极为重大的损害,我们将对世界日报等媒体进行起诉,绝不饶恕!


在此,我提请各位媒体需如实报道事实。如有诽谤行为,我们将绝对会依法起诉,无论你在美国还是在中国,无论是中文媒体还是其他语言媒体。不要忘了,我是美国律师也曾经是中国律师!


本信所说的媒体包括但不限于传统及网络的具有传播能力的能有不只一人可以看到的各种新形态的社交媒体。


礼,

胡德翰律师
胡德翰律师楼


如您或您的亲戚朋友有需要投资移民服务请与胡律师联系,电话:

纽约(718)888-0399,

洛杉矶(626)280-5868,

拉斯维加斯 (702)368-6688,

旧金山(415)992-8804,

广州(020)3885-3100,

北京(010)5772-3110,

上海(021)6208-6682 ,

武汉(027)8781-8990 。

QQ(视频)及微信:1770400833, Skype:hu_lawyer,www.hoolaw.com


扫描以下二维码即可关注“胡德翰律师微信”或在微信上“添加朋友”输入胡德翰律师QQ号:“1770400833”加为好友即可关注: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