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必看:163 转892 及188A 转888 的硬性条件

2016年04月05日 美国房产投资


对于892 或是888 签证类型的申请,如同其它各种类别签证的申请一样,移民局以及各州州府官网都有明确的提交文件清单检索。这个清单还会经常更新,所以需要特别的关注才行。尤其是移民代理,更需要时时关注政策的变化,及时跟商业移民客户沟通并给予专业指导。 在这期的有问有答中,小编会就申请关于商业移民签证类型892 及888 的硬性条件做个基本说明。移民签证的批复是根据移民法的规定走的,如果说诸如“日常管理”“战略决策”这种软性条件可以见仁见智的话,递交申请需要达到的硬性条件则是毫无商量余地,没有达到就无法递交申请,即使递交了也是拒签没商量。


在小编接触过的大量实际案例中,很多商业移民因为不了解情况,或者没有得到移民代理的跟踪指导,直到两年生意到期要递交申请的时候,才发现没有达到硬性条件的要求。于是不得不继续生意,延迟递交。当然也有在递交后移民官评估后认为硬性条件不达标而直接拒签的。


以下小编就一些关于商业移民硬性条件的常见问题作个简单的解答。


1. 我到底应该转多少钱过来?个人净资产和在公司的净资产到底如何计算?


这个问题其实是根据移民家庭自身的财产配置各有规划的。小编想从签证要求的最低净资产条件讲起:


163 转892,要求在递交申请前12 个月,申请人个人与生意净资产总和要达到25 万澳元 (其中生意净资产达到7.5 万澳元), 而188A 转888 的要求是60 万澳元(其中生意净资产达到20 万澳元)。


请注意,要求的是一整个时间段:申请前连续12 个月,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生意第二年。具体来讲, 其实就是第一年生意的最后一天和第二年生意的最后一天这两个时间结点所拥有的生意净资产和个人总资产要分别达到7.5 万和25 万(163) 或者20 万和60 万(188A)。这个净资产条件看似简单直观,但是仍然有很多申请人,直到要递交申请的时候,才发现资产不够,无法达到要求,无奈只好继续生意,以凑足12 个月。


对于那些签证时间还足够的申请人来说,虽然耽误了时间,至少还有机会拿到永居。但对于163 或188 签证快到期的申请人来说,就很麻烦了。所以这两个至关重要的净资产指标从一开始就需要特别关注,尤其在第一年生意的最后几个月,一定要和会计师沟通计算,以确保在第二年生意开始前做到完全达标。


特别要注意的是,这两个净资产数字绝不等同于买生意花了多少钱和转进澳州多少钱。因为资产的概念是你拥有的房产和在你银行账户里的现金或者债券股票等等金融资产,而平时的家庭支出以及孩子的教育支出等等花出去的钱都是不能计算其中的。很多人往往对这个概念搞不清楚,因而造成各种损失,甚至无法弥补。


另外,在递交申请的时候,还有很多人申报的个人净资产只是一部分,因为认为够标准就可以了,有些移民代理也是这样建议的。而根据以往经验,小编认为应该尽量显示移民的资产实力,也就是尽量把你的资产都做申报,这也是向移民官表示你移民的强烈愿望和诚意。当然,所有转入澳洲的资金应是通过合法途径,所有购置的澳洲资产也应该是合法购入(如房产)。


关于生意净资产额的计算,通常是由董事投资款(也可以叫做董事给公司的借款)与公司的净资产相加所得。这些数据通常会在会计师所做的特殊财务报表中体现。同时会计师还应提供一份董事投资款流向表,以清楚的表明董事投资的时间、金额与投资款的流向。这里的董事指的是892/888 主申请人。在提交材料的时候,应该提供与董事向公司转款相对应的公司和个人的银行对帐单,以及转款凭据,作为董事给公司借款的证据。对于一些董事结构相对复杂,规模较大的公司,最好做一份董事与公司的借款协议。除了董事投资款,还有就是在财务报表中计算出的公司净资产,而这部分净资产是根据该董事,也就是892/888 主申请人在公司所占股份的百分比而定的。小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各位商业移民一定要找有资质、有经验并对移民政策有所了解的专业会计师进行专业指导。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千万不要忽视专业会计师的重要性。


2. 营业额做多少合适?入股生意到底行不行? 持股多少才算合适?


商业移民签证对营业额的要求是申请前的12 个月,也就是生意的第二年。163 转892 的营业额要求是不低于20 万澳币,188转888 的营业额要求是不低于30 万澳币。因为允许和他人合股做生意,所以也会针对持有股份的百分比对营业额做出相应要求。


在签证申请递交材料中,需要一个申请人在生意中的所有权的百分比以及拥有本生意的时间的说明,以及一套官方材料证明这个所有权和时间。这个股份也是重要的硬性条件,并直接关系到做多少营业额合适。


以下要求即适用于163 转892,也适用于188A 转888:

  • 如生意营业额低于40 万澳币,需要至少拥有生意的51% 股份

  • 如生意营业额高于40 万澳币,需要至少拥有生意的30% 股份

  • 如生意是上市公司,需要至少10% 股份。


这个官方材料相对比较简单直接,但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尤其是对有合伙人的申请人。


这里最重要的文件就是公司在ASIC 的注册,股份或董事变更等的历史证明。这是最正式的用来证明申请人对公司的持有权的官方文件,也是移民官对公司历史了解的直接材料。这个文件可以由移民代理或会计师直接在网上生成。申请人需要注意的,就是在入股、成立公司、改变股份持有百分比的时候,一定要请专业的会计师准备相关文件和办理申请,以确保在ASIC 存档的所有相关表格和提交的文件的专业和准确度,因为移民官可以根据需要直接调出这些文件审阅。同时也提醒申请人,最好跟会计师或移民代理沟通此文件具体涵盖的公司历史,以免有差错,或者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补救。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持股需达到30% 或者51% 的要求,是针对两年,而不是申请前12 个月的,所以在这份文件上,一定要体现两年中的所持股份都达到要求。


在这里小编需要再次强调专业会计师的重要性。以上手续虽然可以很容易就在网上DIY, 但涉及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纪录、转股证书、董事持股证书等等专业文件,一定要由一个了解商业移民的专业会计师操作。会计师也需和移民代理沟通清楚这些材料的具体内容。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持股多少才算合适?


很多移民代理都会对他们的客户建议:持股越多越好,最好是100%,合股生意最好是90%。其实不然。所持股份应该根据生意的性质,生意本身的价值、规模、管理的复杂性来确定,做到合情合理。原则仍然是要符合转892 或888 的基本管理要求:即申请人对生意做日常管理和对生意的发展方向做战略决策。其实很多生意有合伙人分担一些申请人自己做不到的事,反而更有说服力,更显得合理。这也符合我一直倡导的和本地生意对接共赢的理念。


3.我交了移民申请材料后需要持续经营吗?


由于商业大环境影响,由于商业移民本身的文化和语言壁垒等等各种原因,生意不好做是众所周知的。有些人在交了移民申请材料后开始懈怠,不再像前两年那样积极地维护生意。这个问题务必要引起重视。移民法明确规定,在拿到永居签证前,生意一定要持续经营,并保持其活跃度。审案时,移民官经常要求申请人补充交案后的生意管理或财务资料,就是要审核这一点。所以作为一个硬性条件,这一点要特别提起注意。因为已经有人因为交案后未能持续经营而被拒签。虽然有的生意关闭非申请人本意,有外界因素,但是上诉之路冗长。所以还是要尽量避免这种悲剧发生。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