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值进口品须缴纳消费税 ATO提醒海外商家注意

2017年08月18日 澳华财经在线


澳大利亚税务局于16日宣布,商品及服务税(GST,也称消费税)新规出炉,预计将对向澳出售产品和服务的海外企业造成影响。自2018年7月1日起,售往澳洲境内商品价值不足1000澳元的交易也须向澳洲政府缴纳商品及服务税。


ACBNews《澳华财经在线》8月18日讯 澳大利亚税务局于16日宣布,商品及服务税(GST,也称消费税)新规出炉,预计将对向澳出售产品和服务的海外企业造成影响。
 
自2018年7月1日起,售往澳洲境内商品价值不足1000澳元的交易也须向澳洲政府缴纳商品及服务税。这一规定适用于通过商家、线上交易平台及中间商销售的商品。而在此之前,这部分商品不需缴纳消费税。
 
据了解,由于需要为所有产品支付10%的消费税,长期以来,澳国内零售商认为他们与海外零售商存在不公平竞争。经澳大利亚零售巨头多年游说,澳政府决定取消跨境网购的税收优惠。这项新的法规将确保低价值进口商品同澳洲境内商品一样需要缴纳税款,从而营造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
 
目前,澳税务局已面向海外商户提供简化版GST注册系统,同时适用于征收进口服务和电子产品消费税,海外商户可选择通过简化版或是现行的GST系统进行注册。
 
另外,自2017年7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的进口电子产品或服务类商品也包含一定的消费税,电子类产品例如下载电影、音乐、软件、游戏及电子书,服务类产品包括建筑或法律服务等。
 
以上两条新规仅面向每年向澳大利亚消费者出售在7.5万澳元以上可征税商品的海外商户,根据规定,这类商户需要在澳税务局(ATO)登记商品及服务税,并按期缴纳税款。已经进行过相关登记注册的商户不受新规定的影响。
 
据2016/2017财年发布预算案,未来四年,澳洲税务局征收的消费税额将达3亿澳元,其中,新的税收措施预计带来1380万澳元的税款。
 
据悉,全球最大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平台之一的eBay此前表态,如果澳洲政府执意要收取10%的消费税,eBay平台将禁止澳洲顾客从海外卖家购买产品。但截至目前,eBay官方尚未发布相关消息通知。
 
澳大利亚国际风险业务部助理部长艾德里安·普雷斯顿·罗表示,最新规定仅针对大中型商家,起征点为7.5万澳元,相对较高,大部分小型商家没有必要进行登记,除非商家严重依赖于在线平台,实际上并不会有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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