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人须知

2015年01月22日 悉尼之家




近日,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警方进一步明确了通过总领馆向新州警方报案寻人的有关程序和要求。

根据新州有关规定,如发现亲人在新州失踪且担心其安全,需委托在新州的亲友赴当地警局面谈报案,警方在询问有关情况后决定是否立案。报案后请注意保存办案警官的姓名、联系方式和报案号并与警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进展情况。

在确无亲友委托的情况下,方可通过总领馆协助向新州警方报案,但须按新州警方要求提供有关信息。申请人可在中国驻悉尼总领馆网站下载《寻人申请表》。准确完整地填妥后,连同被寻人证件、申请人证件、相关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发至中国驻悉尼总领馆。

新州警方特别提醒,寻人工作十分费时费力,常常无功而返。有时既使找到被寻人本人,如其不愿透露自己的联系信息,警方也不会透露。另外,许多寻人案件系由于子女与家长发生矛盾长期不联系、外出旅游、忘记携带手机或手机没电、欠费、丢失等原因所致,如属此类情况,则是对警力资源的浪费。

总领馆建议在新州的中国公民注意经常与家人联系,并将本人在澳住址、本人及至少一名好友的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及其他重要信息预留给家人。如外出旅游,发现忘带手机或手机没电、欠费、丢失等,请尽快设法与家人联系,提前告知行程和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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