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正在推动“与中国签订的引渡条约”获得批准

2017年03月08日 澳洲广角镜



中国猎狐行动以及更进一步的反腐行动,澳洲开始推动与中国签订的引渡条约在参议院众议院获得批准。

中国公安部表示去年有超过850名逃犯被遣返回中国,多数是从东南亚国家送回的。中国政府之前公布了一份逃犯名单,并认为这些人藏在澳洲、美国、新西兰和加拿大。

据民族电视台报导,这项条约自2007年前总理霍华德签署后就一直被搁置,未获批准。联邦政府上周四颁布条令以使引渡条约在众议院获得批准。条令必须在参众两院均获得通过条约才能产生效力。

如果获得了批准,澳洲将成为继西班牙和法国之后第三个与中国进行引渡协议的西方国家,也将成为分享国际情报的“五眼”联盟中的第一个国家,其它联盟国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新西兰。

各界反应不一

新南威尔士大学的国际法教授伯恩斯(Andrew Byrnes)表示法律界的许多人对引渡条约表示担忧,“中国的法律制度在很多方面远远落后于国际公认的公平审理标准。”

若有死刑或政治迫害担忧,条约中有条款允许这种情况下拒绝引渡。

但伯恩斯教授认为澳洲政府在存有合理审理担忧的情况下难以拒绝引渡要求,这个条例是在其它的十个引渡条约中都有的。他还表示澳洲当局在北京的外加压力下也难以拒绝中国的引渡要求。

律政部的一份声明中称:每个引渡要求都会根据各个案例的不同情况来权衡,并在符合条约中的人权保障和“引渡法”的情况下进行。声明中说,“条约中包含一系列的人权保障,必须满足这些保障后才能将个人引渡回去。”

“澳洲政府已经连续让国际犯罪的国家间合作处理规定生效,包括引渡条约,确保罪犯不能简单地通过跨越国境而逃避司法处置。”

使条约生效的条令是否能通过议会尚不清楚,影子律政部长德雷福斯(Mark Dreyfus)表示工党尚未确定对引渡条约的立场。

条约联合常设委员会向政府提出了数条有关加强条约中保障措施的建议,政府接受了部分建议,但不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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