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新闻】公司开展弘扬“工匠精神”活动暨评选2017年度“鲁泰工匠”活动

2017年03月10日 鲁泰纺织


3月6日开始,公司开展弘扬“工匠精神”活动暨评选2017年度“鲁泰工匠”活动。

弘扬“工匠精神”活动暨评选2017年度“鲁泰工匠”活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员工,原则上在生产、技术岗位(不脱产)上连续工作十年以上者均可参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审批程序,接受员工监督。参评按照二级推选、二级评定、一级表彰的要求进行评选。即:基层工段、工厂推选,单位、部门评选,部门活动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公司活动领导小组评议决定,集团公司表彰。  

2017年度“鲁泰工匠”活动评选条件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企业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公司优秀企业文化,品行端正,思想进步,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本职、埋头苦干、敬业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推动工作质量、水平不断提升,将产品做成精品,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

精通专业技能,业务熟练,工作精益精益求精、严谨、耐心、专注、坚持、敬业,扎根一线,数十年如一日地追求职业技能的发展进步,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工厂、部门的骨干和能手;具有高招绝技,在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技术革新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提质增效、成本节约做出积极贡献。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工作中具有创新思维和能力,勤于观察思考、善于学习借鉴、不断推陈出新;在本职岗位上勇于探索、敢于革新,能够引领和带动周围员工不断创新。

淡泊名利,不攀比,群众基础好,有较强的模范带头作用,能够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事、乐于助人,具有顾全大局、同心协作的集体观念;工作中能把自己的经验和技术进行交流和推广,团结带动广大员工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在以师带徒技艺传承中取得突出成绩。

公司成立以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子斌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整个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学习培训、组织实施,部门总结评议、酝酿初评,评选检查,最终评定,公示等阶段。4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弘扬“工匠精神”、评选“鲁泰工匠”活动表彰大会,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鲁泰工匠”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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