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不会注销海外定居者户口!但我收到了注销户籍通知是这样的~

2018年03月26日 加拿大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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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片沸沸扬扬的讨论声中,官方第一次明确暂时不会注销出国定居人员(华侨)户籍。对所有旅居国外的华人来说是重大利好。



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


3月13日市公安局发布了《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段时间来,大家对《规定》十分关注,参与度很高,比如,有的对《规定》如何有效实施提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有的对《规定》中一些条文如何理解表达了疑问。这是中国法治进步的体现,也是大家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通过梳理,大家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房屋交易后上家户口拒不迁出,权利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派出所对社区公共户口人员签发个人户口卡,个人户口卡有何用途等。


大家还关注《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的人有疑问,对出国定居的人员,派出所会强制注销其户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公安部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制定了《规定》第四十六条(关于出国定居和加入外国国籍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自2005年以来的《规定》皆有表述)。


鉴于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实施细则尚未制定,关于“出国定居”的法定内涵尚不明确具体,因此,现阶段上海公安机关对出国定居人员不注销户口。


不过,有关外国定居者的另一个消息再次传来,一名网友贴出一张上海公安局江宁路派出所的两张"通知书"照片,通知书的接收者一位是已入籍加拿大的原上海居民,另一位是已移民澳洲的上海居民,内容大致相同,限3天之内去派出所注销户口,否则户口将会被强制注销。



这两份通知书上均写有:"经过核实,你已加入加拿大(澳大利亚)国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你已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并自动失去本市户籍。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持《居民户口簿》来我所注销户口,并上缴你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逾期未来处理的,我所将直接注销你的户口。"


下署日期为2018年3月9日,也就是上海公安局3月8日发出将取消出国定居居民户口的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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