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赤脚没穿内衣,公交车上遭男子猥亵?警方:两人是“事实婚姻”关系

2018年09月29日 美国CCHP地产网







925日,有网友在朋友圈上传了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名男子在公交车内对一名女子进行搂抱、拖拽等暴力行为,女子哭声惨烈,公交车内其他乘客无人制止。




那女的睡着了,那男的你就懂得。该网友在朋友圈评论区留言称,视频中的事件发生在中山,他并未上前阻止,就看看戏


今天(926)凌晨,认证为知名科学科普博主的微博网友@科学永不止步将视频的截图等相关信息发到自己的新浪微博里,并配文称:半夜看到这个视频,气的胃疼,公交车上这个女孩光着脚,没穿内衣,哭着让这个男子强制抱回后排。


该条微博一经发出,迅速引爆网络。截至今天上午1120分,该条微博转发量超过7万次,评论2万多条,点赞数1万多。


该事件今早也上了微博热搜榜。


但在26日凌晨402分,名为36507”的网友在新浪微博发帖称,他是在朋友圈发布视频的人,他称视频不是我拍的我在那群里保存的视频然后就说我对我在朋友圈说的那些话是我年少无知我知道错了。


凌晨332分,@科学永不止步继续发帖称:发布视频网友的联系方式已经找到,他发微博说视频不是他拍的,他发朋友圈是瞎写的。事情就比较复杂了,只能通过发视频在微信群里的这位寻找真正的视频拍摄者,最后确定案发地点了。大家也不要去打扰发布视频在群里的这位网友,联系方式已经提供给警方。等待警方调查。


926日中山警方辟谣,这事并非发生在广东中山,而是广西北流。




北流官方微博的声明


 

后有媒体“梨视频”采访北流派出所,派出所表示网上流传的视频确认发生在北流市。


据了解,视频中的两人是夫妻关系,两人育有一个孩子,当时正在吵架,并非如网友所猜测的性侵


视频中警方没有对这种非正常婚姻进行定义,却牵出了一个名词——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2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2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岁,女二十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也就是说,从9421日以后,法律就不承认事实婚姻了,据该执法人员透露男方年纪20岁,女方不到20岁。


很多人似乎觉得:只要进入婚姻或恋爱状态,人们特别是女人,就失去了一部分权力,永远地成为了家庭的一部分。家庭对她们的任何压迫,都是家庭内部的事情,她们无法反抗。



这是错误的。家庭不是暴力分子的庇护所。我们不能因为双方是情侣或者夫妻关系,就对暴力行为不闻不问。


公交车上女子被猥亵这件事情上,暴力就是暴力,不会因为双方的关系而发生改变。即使两人是事实婚姻关系,男子的行为也涉嫌家暴。

 

最后,如果大家以后遇到相似事件,不论双方是陌生人还是夫妻,都应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制止。

1.情况恶劣的情况下,直接打电话报警。

2.保证自己和受害人处在公共场所。

3.直接与受害人交流,而不是施暴者。

4.帮助受害人联系亲友,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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