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后续|墨尔本“家暴男”称:“我是正当防卫”!男女双方各执一词,更多现场细节首度曝光!

2016年09月03日 今日墨尔本


今日后续

前些日曝出的墨尔本“渣男”殴打女友的事在墨尔本引起了墨尔本华人的广泛关注。



随后,今日墨尔本记者再次联系到了双方当事人,进一步深度采访了涉事双方。双方各执一词,并且都拿出了相关证据,请出了相关证人。


今日墨尔本记者与涉事双方进行交谈,由于男方林先生有禁令在身,不得靠近女方(Z)5米,对于林先生,记者只能通过电话向其了解详情。电话中,林先生反复强调:


“我是正当防卫,只反击了一下!”



事件回顾: 曝光:墨尔本女留学生屡遭殴打!眼眶断裂险毁容!渣男友骗百万并威胁:“找黑社会弄死你”


女方身上恐怖伤势如何造成?


在双方的纠葛中,最为让人震撼的莫过于这组照片。之前报道中提到,女方Z同学眼眶骨折的伤是林x殴打所致。事情爆出后,男方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称自己是“正当防卫”。


据透露,此次伤势与今年8月2日夜间-3日凌晨的争执相关,男方与女方相继为今日墨尔本记者爆出更多现场细节


(女方眼部伤势照片)



(女方眼部伤势照片)



女方版:

8月2日晚上女方和朋友Y一同被叫去林x的店,在店内他们结算之前的财产纠纷以及欠款。在结算欠款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不愉快的争执,女方被男方的“无赖”行为惹恼,在某件口说无凭的事情对峙中,女方要求男方发毒誓证明清白。男方随后辱骂对女方病重父亲该死


女方忍无可忍上前推搡男方林某,林某反击,扯住Z女士头发,将其拖拽至店门口。女方在被扯住头发被拖的途中进行抵抗,随后遭到的是林某的殴打,最后,林某将Z女士击倒在地。


根据现场目击证人Y的陈述,“林某当时揪着女方Z的头发,把她揪到门口,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叮咣”一顿打,当时Z女士不光眼部、脸部受伤,腿也动不了。


男方(林)事后曾称:Z当时招招朝着要害去,他是出于正当防卫


而女方Z提出了质疑:

“既然你说当时我下手狠,为什么你一开始去警局只字未提打架的事情,而是只和警察说车的纠纷?既然你说我打你打的严重,为何不向警察报告说我打人?


女方认为:

既然自己下手凶狠,那肯定可以验出伤的,而这份材料只说了他去检验四处,却并没有诊断结果如果有,请拿出来。


根据男方提出的“验伤信息”,该报告检验:


“assaulted by another person yesterday in genital region,reports some scrotal discomfort,normal examination, check up”


“林称自己男性私处被他人袭击,阴囊不适,普通检查”



(女方Z给记者看了男方说的报告)


与此同时,记者询问:“林提到你带着新男友,是真的吗?”


“不是的,林说的那个人,不是我的男朋友。是我的朋友。”



男方版:

记者询问Z女士眼眶上的伤(骨折)的时候,男方(林)给出了不同的回答:


“眼眶骨折,首先,我去了警察局做了笔录,警察并没有告诉我她伤了什么样。而且她的伤呢,她眼眶骨折她去医院看了,她确实眼眶骨折。但是谁打的?警察局没有定。我在这里不是说他造假, 也不是说我没有打她。在争打的过程中我确实有反击了一下,但是我当场的证人有6个,除了我和Z,还有4个,都能证明我是被动还击的。”


“到时候上庭我们会讨论这个问题,所以说这个伤是谁打的,没有人能证明。现在只能证明说她有受这个伤。人证可以证明是她先攻击的我,她纠缠我。她脸上这个伤是不是我打的呢?反正我确实是正当防卫,回击了她一下,摆脱了她纠缠后跑去警局了。


记者:“所以她身上的伤是某下正当防卫中造成的结果?”


“我就真正回击了就一下所以不存在哪一下那一下之后她就倒在了地上,我就跑出了店。跑到警察局说有人来我店里惹事。警察是传唤了她,当时她不愿意来,四个小时之后她才来。我这4小时都在警察局的,我没有出过警察局,我故意在警察局里坐了四个小时,就是想有一个不在场证明。4小时后她来了,警察看她脸上这么大的伤,她带着她“男朋友”去警察局说是我打的。



“澳洲的警察和法律是保护女性的,所以警察问Z的人身是不是受到了伤害,而并一定说是我打的,警察也没有说是我打的。Z说是我打的,所以警察给了我一个临时的限制令。这个限制令并不能说明就是我打的,而是警察觉得说她有可能人身收到威胁。但是一切都要等着9月16号来判。”




(Z女士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


记者:“所以你反击了一下之后就不知道发生什么情况了?”


对,我就在警局了,立刻去警局了。”



100万欠款从何而来?

除此之外,大家还关心的另一件事就是女方声称林某借了她100万。到底这100万欠款是怎么一回事呢?

今日墨尔本记者:“他的生意急需资金?”


“我和林是去年10月相识,我们差不多1月底在一起的,在相处一段时间之后,林说他生意需要周转,那时候开始我就开始陆续给他转钱了。”



今日墨尔本记者:“那你先后借了多少钱给他?”


有借条的是一百多万,而且我都正规的借款协议的。至于他说的什么为了糊弄我爸,根本不是这样的。你想想,如果平白无故让你签协议,说欠别人100万,你愿意吗?


随后,Z拿出了在正规律师行共同达成的借款协议。


(借款协议封面:lender 女方Z,borrower 林)


在借款协议中清楚的写着100万人民币+2.1万澳币。


借条中澳币款项原本1.5万,后经协商更改为2。1万。修改处有双方确认签字。



在女方眼眶骨折的那次殴打中所提到讨要欠款,与此有关。然而,男方(林)对于“旧账”一事存在不同看法


今日墨尔本记者询问男方(林):那天晚上是来算一下之前的旧债吗?


“8月2号的时候Z带着自己的“新男友”来我的店里其实也不是旧债,她是想把以前转给我的钱作为一个证据,所谓的证据就是说转钱给我了。但是她转钱给我后,她拿着我的卡去买东西了。因为她用的是我的卡,我都可以调到消费记录。买的东西被她拿走了我有楼里的监控,看她和“新男友”全都拿走了。所以就没有所谓的旧账。”


在核对过程中,女方Z告诉今日墨尔本记者:


“这些钱主要是被他拿去还信用卡帮他买东西包括衣服啊什么的。林说我当初从家中搬走拿了价值20万澳币的东西。”


“首先,价值没有这么多,家里怎么可能放这么多贵重东西。第二就是这都是我帮他买的一些衣服,我不想留给他了,我就都拿走了。我拿走的东西有的刷的他信用卡(Z之前把钱转到的都是林的信用卡),还有我刷自己卡买的东西。”


Z提供的聊天记录,记录中显示是林让Z把衣服都拿走,抵账。





此外,女方Z还为记者提供了零零散散的各类转账记录数十笔。


(Z提供的部分转账记录)


女方Z提供了部分转账记录,并告诉记者下图的转账记录是Z为林还款的其中一笔,是帮林国内信用卡还款的记录。





双方透露更多“家暴事件”史细节?


在8月2日发生的争执将双方的关系彻底白热化,甚至需要警方的介入。但是,除了8月2日眼眶骨折的那次,到底 还有多少“家暴事件”?


Z女士告诉今日墨尔本记者:


有一次,日期不记得了,只记得是欧洲杯葡萄牙比赛的那天当时又因为国内女朋友吵起来了。看比赛他没撑住去睡觉了,我还在看。我后来看他手机里面和国内女朋友的聊天记录,意思就是等他(林)有钱了还要回去找他之类的。然后我就炸了,我就问他你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发这个。之后就打起来了。后来我们在电梯里,他打我,没有还手。”


记者:那天打的严重么?


挺严重的。他在电梯里面踹我,我是抱着头在地上,他就狂锤我的头踢我。他说那个伤是我自己摔得,但其实都是他拿脚踹的这些视频证据电梯里都有监控录像的。


同时,记者就“家暴事件”历史也电话询问了林:


林:“之前我身上的伤呢都可以看出来是女方的抓伤和咬伤我胸口的咬伤只可能是亲近的人才能咬的到,普通人不可能咬到,而且牙印也是她的牙印。现在身上还有很重很重的疤。这些疤一看,读者就知道是女朋友弄得,因为在胸口,比较隐私的部位。身上的咬伤都是6月底的时候。”


记者就此也询问了女方Z:


Z:“他对我的殴打之前就有,他说胸口的咬伤是这样的:他胸口的伤是某一次,他想和我发生关系,我不愿意。他想强行和我发生关系。然后我就反抗,然后咬在他胸口的。”


随后,Z向我们提供了更多的林“施暴”的证据图片


以及自己被打之后和朋友的抱怨。






林另有“国内女友”是否属实?


Z提供了一段聊天记录截图,据称是林与国内女友的聊天记录。


Z告诉今日墨尔本记者:

“我和林在1月就已经在一起了,而聊天记录显示的时间为2月25日,也就是发生在林和我交往期间内,林对疑似“国内女友”都以“宝贝”相称。”


“随后,林一方面向我借钱,另一方面却有钱给“国内女友"。另一段聊天记录,那个“国内女友”不仅也对林以“宝贝”相称,而且发来消息要求林“安排钱”。这段对话发生的日期为3月4日,同样是林和我交往期间。"




今日结语

事件发展到这一步,双方各执一词。事情的最终真相,还需等待法官未来的审判结果。





责任编辑:ss 溥桐


推广




TME助您事业有成!





点击查看墨尔本最实用的分类信息

↓↓↓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