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帅气的他被安乐死拒绝,万般痛苦之下只能选择自杀

2017年04月18日 加拿大第一生活



“像我这样的人,追求死亡的原因很简单:

一旦生命没有了质量,即等同于毫无意义的存在。”



Adam Maier-Clayton,这位年仅27岁的加拿大亚岗昆公立学院的毕业生于上周四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的父亲向CTV News 公布了这一消息,他母亲随后也在Facebook中承认了自己痛失爱子的消息。

我的儿子Adam Maier-Clayton近年来一直在呼吁精神病也能获得安乐死的权利。他一直处于极度的痛苦,并与之抗争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我爱你Adam; 深深地清楚你再不会痛苦了。

我和你父亲悲恸万分,并将永远想念你。

亲爱的儿子,望你安息。

(照片是Adam生前接受CBC采访的时候)


极度痛苦 寻求死亡


Adam是一典型的白人帅哥,高大英俊,学业优秀,运动健将;这样的他很难让人与精神病联系在一起。但他从小就有焦虑抑郁、情绪障碍和强迫症等问题。他曾经形容说,随着年龄增长病情日趋严重,身体各个部分感觉越来越糟。


Adam曾在2016年就对CBC表示,因为自己遭受到的这种痛苦是持续不断的。比如说不能多说话,说了就难受;因此其父亲与他交流时多用手势少说话,以减轻他的痛苦。

Adam 的父亲Graham说Adam基本上是由他自己抚养长大的,看着自己的儿子遭受这种痛苦,自己心里也很难过。“我们一直寄希望于医生,希望他们能做一些事情减少Adam的苦痛,然而糟糕的是,见过他的医生们均无法确定他的病因。Adam本人几乎吃遍了所有相关的药,也寻遍了专家咨询,尝试了各种各样的理疗,仍然毫无效果。”

(生前采访中的Adam几乎生活就被各种药物包围)


Graham说理解Adam,“我当然不想失去他,但我无法改变。也许没有人指责我,评论我,但某天早晨或晚上,我可能接到电话,说我儿子走了...”



法律不许 只能自杀


虽然去年6月,加拿大通过了称为Bill C-14的允许病人在医生协助下死亡俗称安乐死的法律,据悉在生效之后的半年内,加拿大至少已经有744人选择安乐死,平均每天4人。


然而虽然最高法院声称“只有因为病情使身心痛苦不堪,并且病情难以缓解的病人才能实施安乐死”,但是C-14法案却限制了这个条件,“只有可预知的死亡”才能试试安乐死,换一句话说,只要你的病情不是致命的,哪怕病情给你带来的痛苦是生不如死的,你依旧没权利选择被实施安乐死。


C-14法案必须要修改,要使得那些无论精神还是肉体上遭受病痛折磨的病人都可以自行选择继续承受这份痛苦还是结束自己的生命。

——Adam Maier-Clayton

Adam在生前一直为之追求的 ——令精神病患者也拥有可以选择安乐死的权利。

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Ellen Wiebe是加拿大医助死亡领域最有名的医生,曾经帮助本国33人安乐死。这名教授曾经亲自诊断过Adam,认为确实是极个别、而且难以治愈的的个案。但她也不舍得将Adam年轻的生命送去安乐死——那太残酷了。她说 “精神病患者所忍受的巨大痛苦应该被承认,他们的痛苦也应该被认为是严重到不可挽回的地步,为什么我们让他们遭受无穷无尽的痛苦的折磨呢?”


但安乐死预防联盟(Euthanasia Prevention  Coalition)主席Jean Echlin却认为如果法律允许精神病患者合法死亡,若不久后医学发展或是患者本人靠自身强大的毅力熬过来康复了的话,那本来可以留下的生命只因一时的决定而葬送那就再无后悔的机会了。在我们尚未对精神病学和精神疾病研究透彻的时候,我们不能通过安乐死的法律让像Adam这么年轻的人失去生命。


面对生死这个严肃且沉重的话题,睿智又理性的读者,你们怎么看呢?


文章综合整理自CBC News, CTV News, the global and 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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