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3月9日出台新版《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已经加入外国籍的或者只是持有PR卡(枫叶卡或绿卡)的中国公民均需注销中国户口。但留学生和持工签的中国公民则不需要注销户口。
今天(3月21日),中国新闻网也已经证实这起消息。
新版《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上海公安局3月9日印发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5月1日起实施。
里面第四十六条规定:
持枫叶卡的中国公民必须要注销户口
入籍外国的属于外国公民,根据1980年的《国籍法》规定,中国人入籍他国后,就被要求立即注销中国身份证和户籍。今年年初,中国驻英国大使馆就在官网上登出“特别提醒”,强调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出国定居”指的是持枫叶卡的永久居民(俗称PR),永久居民持中国护照,是中国公民,没有加入外国国籍。
新版的第46条规定,这两类人必须注销户口,“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留学生不需注销户口
新版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房屋出售后户口需要迁移。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到外省市或者国(境)外工作、学习等原因,不在本市居住且确无他处落户的,可以迁入户口所在地社区公共户。”
可见,留学生是不需要注销户口的,如果卖掉房子,则需要将户口迁走,无处落后可迁入户口所在地社区公共户。
中新网已证实
北京时间3月21日,中国新闻网也证实这则消息。
中新网记者李姝徵报道称,上海官方日前《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全文,明确四种情况需注销户口。
其中,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或者自行取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以及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籍的,均需注销上海市常住户口。新户口管理规定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根据新户口管理规定,四种情况需要注销户口:
一是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二是应征入伍或者被军事院校录取具有军籍的;
三是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或者自行取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
四是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籍的。
注销户籍不等于取消中国国籍
有很多人以为取消中国户籍就没有中国国籍,其实这是错的。
国籍是国民身份,英语是nationality,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
户籍指居民身份,英语叫resident,例如持枫叶卡就叫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
其实,这个出国定居要注销户口的不是新政,早期出国定居的中国公民在离境时必须注销户口。
上海在2004年2月11日公布的《如何注销出国、出境定居人员以及依法服兵役人员的户口?》中规定。
“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凭国外居留证明或港澳台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注销户口的同时收缴《居民身份证》,如系全户注销的须同时收缴《户口簿》。”
公安部于2003年公布的规定,并非新政
3月21日23时30分,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发文称,近日,上海市公安局人口办就群众关心的5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有关问题作出解读。
问:这条规定是新的吗?
答: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颁布实施了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明确规定: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注销户口,但是在国外、境外定居的应当注销户口。
2005年、2008年、2010年和现行2015年修订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均有针对出国定居人员应当注销户口的规定。
即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定》第四十六条在原有规定基础上细化了操作程序。
问: 根据第四十六条, 哪些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答: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并未在外国长期定居的,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应当注销户口人员。
问: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如何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答:上述人员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根据本人申请,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需提供外国护照;出国定居人员需提供载有移民、定居、获得外国居留权等事由的外国签证。上述两类人员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如需他人代办,必须委托律师办理或者公证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还需提供身份证明。
问:对于未主动申请注销户口的出国定居人员,公安机关如何注销其户口?
答:公安机关经调查,掌握当事人持有住在国签发的载有移民、定居、获得永久居留权等事由的签证,以及长期在外国居住生活的事实等证据,认定其确属在国外定居的,方可注销其户口。
问:出国注销户口后能否恢复?
答:注销户口的出国人员回国定居的可以恢复户口。其中,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侨办进行审批;不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如何恢复户籍
新版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说明如何恢复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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