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中国妈妈要去加拿大去生孩子?(上)

2018年04月09日 加拿大留学堂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父母开始通过各种途径来到加拿大,希望生下一个聪明可爱的加拿大宝宝。毕竟无论从哪方面来看,加拿大都丝毫不逊色于其他国家。最重要的是,就算父母是外国人,生在这里的孩子也可以自动获取加国国籍!

 

其实这也就是双非婴儿的概念(父母双方都不是加拿大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的婴儿),加拿大公民法明确规定过:在1977年2月14日之后出生在加拿大的人即为加拿大公民。换一句话说,只要出生在加拿大的小孩就具有加拿大国籍,和父母的国籍无关。


这就给了广大中国父母们一颗定心丸,谁都知道加拿大好山好水好移民,只要将孩子送上了加国彼岸,以后离全家一起团聚的日子就不远了。更值得欣慰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孩子能享受到很多国内给不了的东西,那么都有哪些呢?

 

一个安全无忧的童年时光

 

近日,一则“沈阳性侵北大女学生致其自杀”的事情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原北京大学的学生李悠悠,在某社交媒体上发表了一篇名为《北京大学李悠悠实名揭发长江学者沈阳教授》的文章。她在文章中写道,20年前,沈阳利用教师之职,诱导强迫女学生高岩发生性关系,致其自杀身亡,事后他说是高岩勾引自己,她就是个神经病等言论,并依然活跃在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二者均为985和211)、上海师范大学任职,甚至还当上了长江学者。

 

随着事件不断升级,越来越多的细节被牵扯出来,越来越多的受害者也被挖掘,沈阳曾经任职的三所大学都先后发表了相关声明:南京大学文学院表示,建议沈阳辞去文学院教职;上海师范大学表示,决不让有师德问题教师上讲台;北京大学则表示,早在1998年,它们就对沈阳做出过行政处分......

 

显而易见,如果情况属实,沈阳教授往后的日子并不好过。更可怕的是,类似的高校内师生间涉嫌性侵事件不在少数,而藏在冰山下的秘密我们谁也看不清楚。

 

但如果放在加拿大,涉嫌性侵肯定是要吃番苦头的。除了我们都知道的失去人身自由送进监狱里面好好改造一番之外,这边还会在你的个人“犯罪记录”中留下一笔无法抹去的犯罪证明,你很有可能背上这项犯罪证明过一辈子,以后无论是找工作还是当志愿者或义工等,对方都会看到这项往事。而加拿大人对“性侵”事件是零容忍,恐怕没有人想录取一个有“性侵犯罪背景”的人,可以想见,如果犯了错,未来的路不好走啊。

 

在这种环境下,大家都可以体验到一个安全健康、不需要担心有“怪叔叔”的童年,家长们也可以松一大口气——不用随时担心孩子被坏人诱拐跑,更不用担心孩子受到侵犯没人管理,这里的司法机构可都盯着呢!


其实人家不止是严厉打击性侵事件,他们还专治那些虐待儿童事件!小到打孩子屁股这种非常平常的事,大到父母单独把孩子留在家里,都算虐待儿童。一经热心群众举报,当地的CSA(儿童保护机构)都有权介入调查,并有权动用强制手段、甚至动用武装警察。从家长手中带走小孩,取消家长对小孩的监护权。

 

不止有完善的执行力,他们还在相关法规中细致要求到几岁孩子能打,几岁孩子不能打:2岁以下的儿童绝对不能打;超过12岁的儿童也不能打;只有2到12岁的儿童可以打屁股,而且对打法有明确要求:

 

1.不可以打孩子的颈部或头部。

 

2.不能使用橡皮带、鞋子或衣架等任何物件抽打儿童的屁股、腿、手臂等身体各部位。

 

好,今天就跟大家分享到这里,更多精彩内容持续关注本公众号!


转载自盖饭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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