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嘴是个好习惯,美国爸爸如何教孩子从小懂得为自己说话

2018年10月26日 美国新阳光国际


有孩子的人,一定对这个场景不陌生:女儿5岁时,我曾带她去银行柜台取款,当时她在旁边等得百无聊赖,为了让我早点走,竟开始大发脾气,大吼大叫,引得旁边两位老奶奶侧目——她们一定在想,这孩子的家教这么差,都怪她爸爸。但接下来的一幕让她们颇为震惊。


我给了女儿一个失望的眼神,不慌不忙说,“抗议无效。如果你想逼我走的话,这么做还不够可怜。”听了这话,女儿果然安静了,眨巴、眨巴眼睛,从地上站了起来,小嘴撅得老高。

“你对她说了什么?”其中一位老奶奶吃惊地问我,“孩子这么快就不闹了!”我解释说,“这是我们家的辩论小游戏。让别人觉得自己可怜,是古代辩论艺术里常用的辩论方法。”我从女儿出生前就痴迷于此,那时女儿虽然小,但在教她何为“说服”的魔力上,我已下了不少功夫。

“表达你自己”VS“让对方听见你”

我一直认为,每个聪明的父母都该让孩子尽早掌握说服力。很多人逃避争论,认为这有失修养,但我们的文化,从来就不欢迎“拒绝”,一味保持表面认同,只会导致被动同意或者“办公室政治”,家庭里,大家都崇尚绝对权威,那么最后,孩子连看哪个电视台、买什么东西这种小事都不会和大人好好沟通。


而辩论术,也不是让孩子变得腹黑、尖锐,它只是让孩子高效思考自己的核心观点到底是什么。让孩子尽早学会辩论,能从小养成一种意识,即“表达你自己”远远不如“让对方听见你”来得有效。每当孩子和他们的小伙伴发生冲突时,我都会提醒他们,牢牢记住你的观点后再去说服别人,但更重要的是,不要只顾自己说——每次他解决完冲突,我都会多问一句,“所以你的朋友最后认同你了么?”

学会察言观色,是为了更好地表达自己

我一直想让孩子们学会合理地说“不”,这就需要用到辩论术的三个关键词——无懈可击的逻辑、毋庸置疑的理念和让人动容的情感。其中,“逻辑”是最基本的,当孩子想要或者不想要一个东西时,他得找到说服别人的最合理的理由,而不是简单说一句“我想怎样”。


举个简单的例子,这样的小事在孩子还小的时候每天要发生无数回。


“Mary不让我玩这辆车。”


“为什么她不让呢?”


“因为她是只小猪。”


“所以,Mary不让你玩车是因为她是只小猪?”


……


这种重复,是让孩子自己梳理清楚因果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让孩子意识到:怎么可能因为不让你玩车,Mary就变成小猪了呢?逻辑上不成立,别人怎么可能答应你?

但更多时候,过于纠结逻辑也不一定奏效。辩论者给人的印象、字里行间展示出的人格魅力等,经常会起大作用。不少人认为“察言观色”太过市侩,但这是群体有效沟通最基本的能力之一。我有两个孩子,生活中免不了各种摩擦,但姐姐总能获得我更多的信任,不是我偏心,而是她在“拨弄人心”上,确实有一套。

记得他们还小的时候,有一次,打算留给其他人的一块饼干被姐弟俩其中一人吃掉了。虽然事情很小,但明令禁止后还是有人偷吃,我确实不太高兴。


我:“你们中有一个人吃了饼干。”


女儿:“我以前偷过饼干吗?”


我:“有道理。弟弟呢?”


弟弟还没说呢,女儿就不依不饶发表了一顿悲情控诉,什么“不让孩子吃饼干是酷刑”、“已经很努力了”……竟慢慢把我说动了。如果她不管三七二十一发起脾气,控诉我冤枉她,那这场简单的讨论可能又是一场家庭大战。


但悲情控诉就不一样了,它是唤起“同情心”的基本前提。当一个小孩懂得读你的情绪,然后把它作为自己的工具,恭喜你,你的孩子正朝“一个好的说服者”的方向成长。

让孩子尝到努力争取权益的甜头

而当孩子们诚恳地说服我让他们多看会儿电视时,任何时候,我都会尽可能满足:这时候他们就获得了双倍的满足,一来,他们确实看到了自己想看的节目,二来,他们享受到了说服别人可获得的好处。两个孩子越来越喜欢为自己的权益争辩。事实上,对于看电视本身,他们已经在说服我的过程中,自己意识到了其中的不少坏处。


我尝试过把辩论三要素都用在我的儿子身上,在他7岁时的一个冬天,他坚持要穿一件很酷的短裤去上学。一开始,我搬出了我们家的家规——我父亲传授给我的一种毋庸置疑的理念,“你必须穿上长裤,因为我是你爸,而且我让你这么做。”但儿子就是定定地看着我,双眼泛泪。


然后我尝试调用逻辑:“长裤才能防止你的腿冻裂,你才能感觉好受些。”


“但我就想穿短裤。”

道理说不通,我开始打感情牌。我把我自己身上的长裤腿卷起来,“你看看,现在我也要穿短裤去上班了。这么冷的天,我穿成这样,看上去是不是很蠢?”


“是的,”儿子说,但他还是坚持要把短裤穿上。


“你为什么这么想穿短裤呢?”


“因为我看上去不蠢,而且这是我的腿,我不介意他们被冻裂,你不用担心。”


我的天……记忆中,那是他第一次完美地说服了我:不容他人质疑的理念(我看上去才不蠢),缜密的逻辑(这是我的腿,你无权干涉),以及情感(不用担心,我自己能承担冻裂后的痛苦)。这是他第一次收起以往的大哭大闹,尝试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我怎么能错过这次机会,用父母的强权打击他呢?


“好吧,”我说,“等我和你妈征求到老师、校长的同意后,你就能穿短裤去上学了。但你得先穿雪地靴在外面。如何?”


“成交。”


他开心地拿出他的雪地靴,而我开始给学校打电话……几个星期后,校长宣布把儿子的生日定为学校的“短裤短裙日”,校长本人也会穿短裙去上班。那时还是二月中旬,我们都感受到了来自这个社区共识的温暖和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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