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 签证申请资格的一般要求

2015年04月21日 美国L1签证及美国生活



L1: 签证申请资格的一般要求

  所有L1雇员必须在申请前的三年中,受雇于外国公司工作至少一年时间。该雇员是由申请人直接雇佣,或是受雇于申请人的代理机构或个人服务公司,甚至是基于自由职业的基础上,只要在前述之年限中申请人对该员工有管理和控制权力就符合申请条件。

  该雇员在受雇期间,其任职因为行政主管、经理、或具有专业知识的员工。如果美国公司已经运营一年以上时间,具有专业知识的员工可以到美国任职为经理或行政主管,经理或行政主管也可以到美国任职为具有专业知识的员工。

  如前所述,对于经理和行政主管的证明标准是十分严格的,他们通常必须监督其他专业或管理人员或者领导控制公司重要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的日常运营。然而,具有专业知识的工作者的资格相对较容易符合,任何熟悉雇主特定产品、工艺程序或制作方法的员工都可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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