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家族如何用信托来保护家产世代永存 -II

2018年04月23日 枫美投资


在关于资产保护和风险管理的本系列文章的第一部分,我们讨论了与家族企业实体有关的一些概念。这类商业实体可能是经营性的公司或者简单实体,富豪家族通过它们来巩固投资的管理。而且,这类商业实体可能以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公司等形式存在。而在今天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信托基金。


种普遍的看法认为,传统的可撤销生前信托基金能够提供资产保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信托基金是可以撤销的,“信托人”——也称为“委托人”(我们称为妈妈和爸爸)——的债权人能够获得信托基金的资产。在某种程度上,妈妈和爸爸的信托基金是可撤销的,妈妈和爸爸拥有信托的资产;而所有子女和后代所拥有的是期望……等于什么都没有。之所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因为已婚夫妇通常都是拥有联合信托基金,如果一位配偶过世,那么归属这位配偶的那部分信托就会变成不可撤销。生前信托基金不可撤销的部分是否提供资产保护取决于这个信托基金的具体行文。如果妈妈和爸爸去世后,资产最终分配给下一代,那么下一代的债权人将能够从下一代的手中获得妈妈和爸爸的财产。如果信托基金规定,资产最终分配给达到某个年龄的下一代,那下一代的债权人会说,“我可以等”。

朝代信托基金(dynasty trust)是一类隔代转移财产的信托基金。这类信托基金在可能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还可以为妈妈和爸爸的财产提供保护,在信托基金从上一代人移交给下一代的时候免受后代的债权人影响。这类信托基金能够提供什么样的保护?通常来说,妈妈和爸爸的后代将根据分配规定从信托基金终身获得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但不能分配信托的本金,本金依然留在信托。如果受益人受制于债权人的追索要求,信投基金将指定受托人停止支付资金给受影响的受益人。如果受益人不再受制于债权人的要求,信托基金将恢复提供资金。通常来说,受托人常常有权根据教育、医疗等需要进行资产分配。同样,如果受益人有特殊的需求,受托人也有权进行分配。但这些钱将直接付给需要付款的一方,而不是受益人。条款的起草是关键。

果信托基金能够永久性地存在下去,并因而能够永远保护家族资产,并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这就是称其为“朝代信托”的原因。妈妈和爸爸的资产可以在信托基金放多久,或许要受制于信托基金所在的司法管辖区。根据传统的“反永久所有权原则”(Rule Against Perpetuities),信托基金的终止不得迟于最后在世的信托基金指定受益人(可能是一群人)去世21年后。有些司法管辖区已经修订了这条规则,包括“或X年,以较长者为准。”还有其他司法管辖区没有这样的规定。在这类司法管辖区,妈妈和爸爸的信托基金——根据他们的意愿——可以永远为他们的资产提供资产保护,同时将这些财产一代代地传下去。阿拉斯加州、特拉华州、内华达州、新罕布什尔州和南达科他州等司法管辖区已经通过法规取消了“反永久所有权原则”。


些州也相继采用了支持资产保护的法规。这些法规跨越了好几个法律学科,涉及到信托法、物权法、公司法和其他所谓的民事诉讼法。从本质上来讲,这些法规确立了原告是否可以获得被告资产的规则。


是,如果妈妈和爸爸生活在另一个州呢?这个家族将如何利用这些州的法律优势?简而言之,这必然与这个州存在关系。虽然妈妈和爸爸可能生活在另一个州,他们也许有资产——比如房地产——存在上述其中的一个州。或者说,他们的受托人也许生活在其中一个州。妈妈和爸爸的信托基金应该包括一项条款,赋予受托人(信托基金保护人)在无须法院批准的情况下把信托基金的所在地转移到另一个司法管辖区的权力。此外,妈妈和爸爸的信托基金会声明,这个信托基金的适用法律取决于信托基金被管理地区的司法管辖权。

比如说,如果妈妈和爸爸已经去世,受托人会改变信托基金的司法管辖区,转移到另一个没有“反永久所有权”原则的司法管辖区,这个信托基金——如果起草得当的话——可以成为朝代信托基金。上述提到的几个州都做出了商业决策:我们将根据有助于吸引信托管理、有助于吸引富豪家族将信托基金转移到本州的方式来起草法律法规,因为这些转移到本州的信托受托人将需要雇用更多的员工,以消化额外的工作任务。这意味着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妈妈和爸爸不把受益人指定为他(她)的信托基金的受托人?这有多种原因。除非受益人生活在一个没有“反永久所有权”原则的司法管辖区,否则的话信托基金总有终止的一天,受托人最终必须把资产分配到受益人的手中。这个家族最终将失去资产保护和潜在的税收优惠。

另外,家族成员通常没有时间、意愿或商业智慧和避税知识来妥善管理信托基金。只要想想受托人可能需要做的税务选择就会明白这点。此外,如果受益人是他(她)本人的受托人,法院可以强制这个人把信托基金分配给债权人,不论信托基金如何规定,但法院可能无法要求独立的受托人这样做。

这还为受托人生活在上述各州找到了另一个理由。也许描述这种情况最好的说法就是,受托人不生活在受益人所在的州,也不接受受益人所在州的司法管辖。按照民事诉讼的说法,受益人所在的州对受托人没有司法管辖权。

在这部分的文章中,我们讨论了信托基金在妈妈和爸爸过世后如何为他们的资产提供资产保护。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将讨论信托基金在妈妈和爸爸在世时如何为他们的资产提供资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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